【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实施背景全区现有水库4450多座,其中已建大中型水库241座,小型水库4200多座。现有水库移民及涉及人口553.4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1%,占全区农村人口的18%,分布在全区14个市105个县(市、区、管理区)。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和历史、自然等客观因素影响,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比较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覆盖率较低,特别是道路、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落后,水库移民生活普遍贫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已经成为我区较大的一个贫困区域,水库移民已经成为我区较大的贫困群体、弱势群体。为尽快改变已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落后面貌,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2009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并列为2009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7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9)125号),正式拉开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序幕。
建设内容和项目安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9)125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划安排交通、饮水、电力、卫生、移民新村5类2034个项目,总投资5931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15897万元、部门专项1835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0000万元、其他资金5060万元。项目按照主管部门划分。自治区交通厅运输负责项目,计划安排通村公路3条29.6公里,投资856万元;自治区水利厅负责项目,建设安全饮水项目480个,投资12500万元;修建电力项目45个,投资1171万元;自治区卫生厅负责项目,修建卫生室38个2280平方米,投资115万元;自治区扶贫办负责项目,修建屯级道路222条552.9公里、屯路独立桥梁15座、小码头3处,投资3391万元;修建安全饮水工程76个,修复水毁水利项目1处,投资639万元;自治区水库移民管理局负责项目,新建或改建道路793条1538.37公里、独立桥梁19座、码头16处,投资24725万元;建设移民新村231个,投资14323万元;修建安全饮水工程92个,投资1340万元;其他项目,投资253万元。
资金管理2009年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筹措落实工程建设资金。一是及时筹措落实及拨付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0000万元;二是协调自治区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及时落实并拨付中央专项和部门专项等各项资金39313万元。为了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的管理,自治区财政厅制定《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移基指发(2009)1号),对建设资金的筹措、投向、分配、拨款程序、监督管理等作明确规定,对建设资金的专户管理、专户核算、拨款和报账程序作明确要求,使资金运行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和制度约束,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www.zuozong.com)
实施成效截至12月31日,自治区进行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通过已开工建设的通村公路、村屯道路、独立桥梁、码头等项目,改变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一些地方交通闭塞的不良状况,解决了水库移民72.87万人的行路难问题,为构建通畅、快速、便捷的运输网络,逐步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交通道路大循环、小连通打下了基础;实施安全饮水项目,解决了水库移民及库区群众34.94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实施供电项目,解决了2016户水库移民的用电问题;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基本解决了231个水库移民新村内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移民住房问题,受益移民6.28万人。
(张丽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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