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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理财不能说的秘密:风险大于预期》

时间:2023-05-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信托理财不能说出的秘密银信(信托)产品作为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历了2009年的极度辉煌过后,被银监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了。这个《通知》上明确要求: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抛开不完善的法律,这样的《通知》的出台应该是基于银行业的明显道德风险和潜在的业务风险。通常在销售银信理财产品的时候,最好是能够多一点地去研究!

《银信理财不能说的秘密:风险大于预期》

信托理财不能说出的秘密

银信(信托)产品作为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历了2009年的极度辉煌过后,被银监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了。这个《通知》上明确要求: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要被叫停,这种产品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不能说出的秘密呢?

就在2009年7月,某市民张先生说银信产品存在着法律瑕疵。抛开不完善的法律,这样的《通知》的出台应该是基于银行业的明显道德风险和潜在的业务风险。让我们举例分析一下银信理财产品背后都藏着些什么?

商业银银行向A集团发放了一笔高达10亿元短期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5.31%,由B公司作担保,当贷款发放之后,该银行与信托公司一起将这笔贷款包装成了一款信托理财产品,取名为A稳健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期限1年,固定利率3.8%,向个人客户发行,募集来10亿元资金将这笔贷款“暂时归还”。

客户通过这样的转换能够得到预期3.8%的利息收入。信托公司从中抽取约0.5%的佣金,A集团借款人的义务不变、B公司的担保人义务不变。但是这家商业银行摇身一变不再是贷款人而是服务商了,自此之后银行增加了一笔10亿元的表外信托产品,同时减少了一笔10亿元的表内贷款,在不再承担贷款风险的前提下,直接赚取了5.31%-3.8%-0.5%=1.01%,1010万元的中间业务收入。

事实上购买这个产品的客从而户变成了实际意义上的贷款人,也就是说:这些老百姓把手里的钱凑在一起向A集团发放了一笔10亿元的短期贷款,大家的收益也就同时取决于A集团能否归还利息,本金能否收回取决于A集团到期是否能够归还贷款。(www.zuozong.com)

假如说这一笔贷款最终还是按期归还了,那么客户就可以得到比同期存款利率高90%多的利息收益,而银行和信托公司从而也就赚取了无风险收益,而且某银行也能够在不占用贷款规模的前提下支持了贷款客户,或者也可以得到其他方面的收益。

如果说这笔贷款不能够还本付息的话,客户也就将承担所有的损失,从而自己的储蓄也就全部变成了不良贷款。通常来说信托不承担任何责任,损失的也许会是佣金。但是该银行也不会承担任何的责任(需要承担的是声誉损失),这家银行也一定会帮助客户主张权利力争收回这笔贷款,可是这笔贷款存在着最终损失的可能。

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这个现实是:几乎所有的客户购买银信理财产品是基于对该银行的信任,而并不是对这笔贷款的认知!

可以这么说:从根本上来说,客户并不关心自己亲手把钱借给了银行还是借给了由B公司担保的A集团公司。这种过分的信任让大家承受着巨大的贷款风险……这其实也就是银信产品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和风险,虽然客户签署了风险告知函,但是相信不会有几个人全部看完、更不会研究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其中的风险。通常在人的潜意识当中认为买的是银行的产品,只有超额回报而没有多少风险(银行人员也会有一定的误导),这个风险告知不过是一个必需的手续。

事实上某银行也就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没有任何的风险获利,把表内资产变成了表外资产,同时越过了存贷比的限制,发放了更多的贷款,从而赚取了更多的收益。不错,如果这笔贷款出了某一些问题,那么银行也就会有很大的麻烦,可是与巨大的资金损失相比的话,面子也就太不值钱了!

通常在销售银信理财产品的时候,最好是能够多一点地去研究!要记住没有风险的话绝对不要说!风险比较低的话也要慎重地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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