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金就是指银行投资者为了正常的经营活动及获取利润而投入的货币资金和保留在银行的利润。
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在业务发展初创时期以及今后进行业务经营都需要筹集并投入一定量的资本金,并在以后的业务经营过程中不断地加以补充。
因为资本比例的增加,银行的安全性才会随之提高。所以,各国的商业银行法规均为商业银行的设立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此外,《巴塞尔协议》还规定商业银行的总体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其核心资本要达到4%。
就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定义,在理论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被各国金融当局认可的定义,现行的定义是指银行投资者为了正常的经营活动及获取利润而投入的货币资金和保留在银行的利润。但是,从所有者权益来理解资本定义,那就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债务也被当作银行资本,如商业银行持有的长期债券等。虽然从本质上看,属于商业银行的自有资金才是资本。
商业银行资本的三点功能:
1.建立的基础和决定公众信赖度。
资本是银行存在的先决条件。一个银行在开业之前必须有足够的资本,如营业场所的建立,专业办公人员,各种办公设备的齐备等。这些都决定了社会公众对银行的信心。而充足的资本又是维持公众信心的基本物质条件。
2.保证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
填补日常周转中偶发性的资金短缺。如某些偶发性事件带来的存款人纷纷兑现存款。此时银行一般保以自有资本填补,以免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保证银行经营正常运行。
3.补偿意外损失,保护存款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银行可能发生因贷款坏帐、经营亏损或其他重大事故造成资产损失的情况。这种情况发生以后,用日常收益不够抵补的情况下则用资本补偿;或因别的原因银行宣告破产,此时就要用资本来对存款人和债权人弥补损失。(www.zuozong.com)
三、商业银行资本的构成:
商业银行的资本的构成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1.核心资本,包括股本和公开储备。
①股本包括已经发行并全额缴付的普通股和永久性非累积的优先股;
②公开储备。例如股票发行溢价、保留利润、普通准备金和法定准备金的增值而创造和增加的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储备。
2.附属资本包括非公开储备、重估储备、混合资本工具和长期附属债务。
①非公开储备。该储备不公开在资产负债表上标明,但却反映在损益表内,并为银行的监管机构所接受。
③混合资本工具。指既有股本性质又有债务性质的混合工具。
④长期附属债务。包括普通的、无担保的、初次所定期限最少五年以上的次级债务资本工具和不许购回的优先股。
另外,《巴塞尔协议》还规定,在核定银行资本实力时应从核心资本中扣除商誉;从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之和中扣除对不合并报表的附属银行和财务附属公司的投资,扣除对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资本部分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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