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之场”是人的审美心路对客观环境体验的结果,感受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环境艺术本身的表现力。尽管环境艺术在具体表现方式、审美欣赏等方面多样、驳杂,但大体上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真实现实或虚拟现实的表现方式营造景观环境。
就环境艺术实体存在形式来看,无论是真实现实,还是虚拟现实,其艺术表现方式都是物理世界客观现实的反映。真实现实是指对物理世界客观物象的真实描绘,用写实的表现方式塑造形象,犹如模型化再现,以达到营造景观环境的目的。如将现实既存物作为景观雕塑设置于市民广场,老百姓常见到的欧洲主题公园、浙江宋城等微缩景观便属此类。欧洲主题公园的表现方式在于,用真实现实的再现手法,将欧洲著名的人文景观客观真实地复制到公园中,让游客不出国门就可领略异国风情。虚拟现实,即对物理世界的客观对象用幻化虚像的表现主义方式塑造,数字艺术在其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如迪斯尼乐园就是典型的案例。波德里亚认为:“狄斯奈乐园是所有纠缠于一体的拟像秩序的完全模型。首先,它是幻象与奇境的拟像——例如海盗船、前线边境,以及未来世界等等娱乐设施。这个想象世界应该要确保操作程序的成功,但是,最吸引游观群众的,应该(毫无疑问地)是社会的微观宇宙(Microcosme social)——那宗教化的、微型化的真正美国式乐趣,就是它的局限与喜悦。”“如此,在狄斯奈乐园的每一角落,美国的客观性图像就被绘出来,直达所有个体与群体的生体结构。所有的价值都被微缩模型与漫画故事所提升。”[11]毫无疑问,虽然,迪斯尼乐园的幻化虚像景物是以物理世界真实现实的实体方式建造,然而,其创作手段、艺术造型却是真实世界虚构、夸张、虚拟现实的产物。
第二,以稳定与多变相结合的二元对立展示方式呈现。
卡尔松认为:“环境是不断生成的,时刻都处于变化中,一旦我们移动,我们就是与欣赏的对象一起移动。”[12]环境艺术作为人类生存环境的一部分,不仅是场所的组成部分,而且也是作为艺术欣赏对象而存在。生存环境需要哪一种类型的环境艺术是规划选择的依据,所选择的艺术形式一旦被确定,将会以一段相对稳定的时间而存在。不过,从现存环境艺术存世时间的一般规律来看约分为三类。第一类表现为,规划合理、材料考究、工艺精良、创意独特的旷世之作,多会以人类文化遗产的地位留存于世。这类环境艺术主要涉及重要的市民广场、宗教仪式聚集地,象征国民权益的公共场所等。第二类表现为,普通公民日常一般性的社交公共场所,如公园、居住公共绿地等。第三类表现为,社会艺术团体或独立艺术家为某类文娱节目、商业活动、文化综艺、体育比赛等大型公共活动而临时建造的景观、环境艺术等。第一类环境艺术,由于涉及人类经典的人文遗产而受到各国政府的保护,因此,存世时间永久、固定。第二类,直接涉及公民的居住环境,政府主管部门会根据需要适当调整使用周期。如调整环境艺术的表现形式,或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艺术种类,删减原有的老旧艺术,以保持公共环境新颖持久的艺术魅力,防止审美疲劳。第三类环境艺术,多为短期展呈或以实验性探索类环境艺术为主。动态化、易变性是这类环境艺术的主要特征。显然,数字公共艺术的物理特性符合这类环境艺术的展示目标,因此,以数控灯光艺术,数控水景艺术以及多媒体综合展示等艺术形式介入公共环境,是体现环境艺术变动性最有效的展示手段。
第三,以参与和分离共存的审美方式体现其公共性。(www.zuozong.com)
作为公共艺术审美欣赏和审美评价的城市市民,虽不是环境艺术创作过程的执行者,却能够以参与者的身份影响环境艺术的创作意图,因此,他们往往与“诗意之场”的场所体验直接相关。功能上,环境艺术属于实用艺术,有别于仅以欣赏为目的的纯艺术,由于二者承担着不同的艺术使命,因此,其艺术评价体系迥异。纯艺术的欣赏强调欣赏者以超然的距离,静观品味艺术构思、技艺工巧之美。而赋有公共性的环境艺术则强调观赏者需化身为环境一分子,融入具体的环境中去,从而实现主客体的统一。其原因在于环境艺术不只是纯粹艺术品,更重要的是实用品。作为艺术品,观众可以批判者的身份与之保持距离,对其发表个人见解,甚至批判、指责,如此才能保持相对客观。而作为公共实用品,欣赏者要介入现场,亲临体验环境,感悟景、物、人的和谐关系,如此,才能有助于消解主客体相剥离的弊端。在消除距离的情况下,方可完全融入环境中去。这种距离不仅表现为真实现实中人与物的物理距离,更重要的是心理距离,只有当物理距离与心理距离保持一致时,才能对环境艺术形成真正的体验。也正是这一原因,才使得环境艺术欣赏有别于纯艺术。由于纯艺术所反映的内容均以表现或再现的手法虚拟现实世界,观众对纯艺术作品的欣赏,自然使自身与艺术作品相分离,使处在真实现实物理世界中的主体区别于表现虚拟世界的作品客体。反观环境艺术的场所,构成因素复杂,人处在现实环境中,心理上自然与环境融为一体。对于欣赏者来说,设若将人与环境对立剥离,使人在独处冷寂的状态中保持对环境的距离,虽有习惯上的不易,但也并非难事。相反,大多数纯艺术,尤其是绘画艺术,便不具备这样使人融入画中,栖身于物理真实环境的特性。实际上,无论是对具有实用价值的环境艺术的体验,还是对纯艺术品的欣赏,都需要人们以一定的距离客观审视自己直面的对象。距离的确定是为了避免自我功利因素和认知确认度的偏差,使体验以纯然的审美方式诉之于感观知觉。同时,还需要观赏者用另一种眼光,以超视距的观察,跨越主客分离的界限,进入主客彼此不分、水乳交融、浑然一体的境界。
最后,以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表现方式营造城市环境。
环境艺术以真实现实的物理形态存在于不同的城市环境中,其静态造型与动态语义表现成为人们欣赏体验的依据。静态,不仅表现为物的固稳、安静,而且也包括观众以闲雅、静穆的心绪对物的默然感受。数字公共艺术以动态表现见长。动态分为两类:其一,以静态的形式表现动态的趋势。观众以不动之动欣赏环境艺术,或者观赏者以动态的视野行进在静态环境场中,体验环境艺术的绝妙。其二,公共环境场中独立的艺术形式,本身就是动态化的数字公共艺术。动态化或人机互动是数字公共艺术的本质特征。不过,数字公共景观艺术与环境艺术并置共存于同一场所,虽彼此皆赋有公共艺术的属性,但各自的艺术形式和艺术功能却大相径庭。若从单件数字公共艺术作品存在的角度来考量,数字艺术和环境的关系是底与图、正形与负形、动态与静态的关系。底、图相较,面积大的环境总是以衬底的形式充当单件独立作品的背景。作为主体艺术品,将发挥着审美宣传、启迪教育的功能,具有强烈的动态效应,处于衬底地位的环境艺术则多扮演着静态的审美作用。
上述四个方面,体现出城市环境艺术迈向“诗意之场”的主要途径,同时也反映出城市公共环境艺术审美欣赏、体验接受的重要表现方式。可见,“诗意之场”所呈现出的城市环境审美普适价值,不仅是当代人文思想的体现,也是人类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环境学类似观点的反映。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与“诗意之场”类似或相关的经典论籍,在历史纵横的经纬中所呈现出的美学价值无不闪耀着广泛、普适的光芒。它既是人类过去城市环境发展总结的结果,也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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