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程序的概述
(1) 程序: 按顺序或按时间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进度或流程。
(2) 监理工作程序: 按照监理工作开展的先后次序或流程所安排的工作步骤或计划。监理工作程序是整个监理工作的灵魂,是始终贯穿整个监理工作的主线。
3.1.2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必要性
(1) 有利于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2) 有利于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与监理单位之间工作的配合协调、有序合作、形成合力。
3.1.3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
(1) 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
(2) 根据专业工程特点,按照工作内容和工艺流程分别制定。
(3) 坚持监理工作“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基本原则。(www.zuozong.com)
(4) 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和工作时限。
(5) 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
3.1.4 监理工作程序的类别
1) 运行管理程序
程序主要是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之间联系及管理流程服务的,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例如,《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1.4条规定的程序: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编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又如,第5.5.8条规定的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2) 监理单位内部体系运行程序
主要包括信息收集及其传递途径; 会议协调; 各种监理业务处理程序; 资料的分类、整编、归档、各层次人员岗位职责; 建设各方的关系及其处理。这些程序的运转直接影响监理工作质量,它是做好监理控制工作的内在因素和根本保证。
3) 围绕监理任务落实制定外在控制程序
包括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施工进度控制程序、支付结算控制程序、信息管理程序、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索赔处理、工程变更、施工分包队伍审批、竣工验收等程序,这些程序是监理控制程序的核心与关键,它们在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保证开展先后顺序和衔接,保证监理监控不漏监,同时这些控制程序都在相应的系统中制约了系统的行动,保证各个系统在受控状态。监理工程师只有严格执行这些基本控制程序,才能做好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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