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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志:质监法制宣传及实施情况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1987年到2010年,全省质监系统法制宣传工作形成三大板块,一是“中国质量万里行”和“质量陇原行”宣传板块,二是法律颁布纪念和有关纪念日活动板块,三是大型咨询宣传活动板块。4月15日,省质量局与省政府法制局联合召开宣贯《产品质量法》动员座谈会,全面讲解《产品质量法》,提出学习、宣传和实施《产品质量法》的具体意见。

甘肃省志:质监法制宣传及实施情况

从1987年到2010年,全省质监系统法制宣传工作形成三大板块,一是“中国质量万里行”和“质量陇原行”宣传板块,二是法律颁布纪念和有关纪念日活动板块,三是大型咨询宣传活动板块。

“中国质量万里行”于1993年7月在全国范围同时展开,省政府高度重视,“93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7月21日,分管副省长主持会议,研究活动方案,作出全面和具体安排。7月23日,“中国质量万里行”甘肃段活动组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省内40多个新闻媒体通报活动内容及日程。中共甘肃省委书记顾金池为“中国质量万里行”甘肃段活动题词:“质量第一,持之以恒”。8月3日“中国质量万里行”西南西北小分队一行14人从平凉进入兰州,立即开展对劣质钢材和劣质燃油的检查和报道;8月4日下午,省质量局和“中国质量万里行”小分队在宁卧庄大礼堂举行“甘肃省质量战略演讲会”,省级有关厅局和企业300多人出席会议,听取甘肃对质量发展战略的高层设计思路。8月5日,在兰州东方红广场隆重举行“中国质量万里行”甘肃活动日大型质量投诉和咨询活动,省长闫海旺和副省长张吾乐及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领导以及省级有关厅局、部分大中型企业和新闻媒体出席活动,3万多名群众踊跃参加。现场收到质量投诉431件。8月6日,“中国质量万里行”小分队到兰州铝厂、兰州手扶拖拉机厂、西北油漆厂、兰州百货大楼、民主西路百货大楼、日杂公司、妇幼商场进行现场采访活动;8月7日,“中国质量万里行”小分队赴白银市开展采访活动。8月8日,“中国质量万里行”小分队结束在甘肃的活动,从白银市出发去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采访活动。1993年首届“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在全省造成很大声势和影响,为了使这一活动得以延续,经省政府同意,省质量局决定从1994年开始,在全省组织“质量陇原行”活动,以质量检查、受理投诉、企业访谈、领导专访、热点讨论、伪劣曝光、名优推荐等形式展开舆论宣传。

1994年7月20日,省质量局质量万里行暨质量陇原行舆论监督组织协调委员会举行’94质量万里行暨质量陇原行新闻发布会和开行仪式,省上老领导李子奇、葛士英及分管副省长等出席开行式并为采访队送行,拉开“质量陇原行”的序幕。至2001年,省质量局(技术监督局)每年举行一次“质量陇原行”采访活动,组织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分赴全省各地,围绕质量这一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采访活动:就区域质量振兴发展战略和举措采访各地主要领导;就加强质量管理,创建甘肃名牌采访大中型企业领导;就曝光违法案件,维护消费者权益,采访当事人;就强化质量监督,严格行政执法,采访一线执法人员等。随时采访,随时报道,形式不一,主题不同。如1995年8月,举办“中国质量万里行甘肃黄金大厦夏令营”,组织青少年参观工业企业、科学宫、八路军办事处,举行质量知识竞赛等活动,培养青少年的质量意识;1997年的主题是“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主要采访地市州主要领导的质量战略思路和举措,报道质量兴市的典型和名优企业、名优产品;2000年主要对渭源县的假冒化肥、天水市劣质低压电器、平凉土炼油致人死亡案、金昌市假酒案、敦煌市服务质量、永登县劣质磷肥整顿等情况进行连续报道,就如何落实产品质量责任专访定西、庆阳、天水、金昌等地市的主要领导;2001年则主要报道电能表强制检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棉花收购中的质量监督、河西地区食盐质量状况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事项。据不完全统计,连续八年的“质量陇原行”采访活动,共刊发报道质量技术监督新闻近1200篇(次),很好地发挥了质量技术监督舆论导向作用。

1990年4月28日,第七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试行)》,于1990年8月1日施行。7月26日,省质量局发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试行)〉的通知》,将8月定为全省《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试行)》宣传月。同年9月6日举行庆祝《计量法》颁布五周年纪念会,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厅局、省消费者协会以及企业代表共70多人参加会议。1991年9月6日,省质量局与省“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科学宫联合举办“纪念计量法颁布六周年暨质量、品种、效益年计量效益报告会”。1993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于9月1日施行。4月15日,省质量局与省政府法制局联合召开宣贯《产品质量法》动员座谈会,全面讲解《产品质量法》,提出学习、宣传和实施《产品质量法》的具体意见。省级有关厅局和在兰的大中型工商企业100多人参加座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永吉到会做重要讲话。8月28日,省质量局与省人大法工委、省经贸委、省政府法制局、甘肃电视台、省质协、兰州市技监局联合举办全省《产品质量法》电视知识竞赛,全省40个代表队参赛,6个队进入决赛,时任甘肃电视台主持人朱军担任竞赛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毓汉及分管副省长亲临现场观看竞赛。经过激烈较量,张掖丝路春酒厂代表队获一等奖;民主西路百货大楼、兰州第三毛纺织厂获二等奖;华兴电子仪器厂、甘草水泥厂、兰州电机厂获三等奖。

1994年8月29日,省质量局召开纪念《产品质量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交流一年来学习、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的情况和体会。1995年3月31日,省技术监督局邀请省级有关厅局、大中型企业和新闻界在兰州中日友好会馆举行纪念《标准化法》实施六周年新闻发布会,为全省荣获1994年度采用国际标准国家级新产品的12户企业的13种产品颁发证书。9月6日,省技术监督局召开《计量法》颁布十周年总结表彰会,总结全省计量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全省计量先进单位83个,计量先进工作者76名。1997年1月14日,省技术监督局会同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局、甘肃电视台、甘肃日报社举办“高路华杯”产品质量与打假治劣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经公证机关现场监督,以抽奖的方式确定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30名,组织奖5名。于3月16日举行电视颁奖晚会。1998年8月30日,省技术监督局与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局、甘肃电视台联合举办纪念《产品质量法》施行五周年、《质量振兴纲要》实施两周年电视专题晚会。这些法律颁布与实施纪念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标准日”和“全国质量月”等公众纪念日,面向社会举行具有规模性的大型咨询宣传活动,是各级质监部门持续时间最长,并能够产生直接社会效应的宣传方式。从1992年—2010年,省质监局(技术监督局)以及各地市州质监局(技术监督局),每年都要组织开展“世界标准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质量月”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的主题、内容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与消费者的需求有所不同。1992年,世界标准日的主题是“国际标准——打开市场的关键”;1993年世界标准日的主题为“全球标准信息处理更快更好”;1994年世界标准日主题为“标准与消费者:一个更加美好世界的伙伴”;1998年世界标准日主题为“标准化与知识经济”。1999年,省技术监督局、省建委、省建材局、省建总公司、省标协联合举行纪念第30届世界标准日活动。2000年,省质监局会同省经贸委、省计委、省科技厅、省贸易经济合作厅和省标协联合举办“甘肃省纪念第31届世界标准日报告会”,副省长韩修国作题为《标准化促进经济繁荣》的演讲,省质监局局长李建华作题为《努力做好标准化工作,促进我省经济繁荣与发展》的主题报告,省级有关厅局、企事业单位和新闻界的代表350余人听取报告。2008年,围绕“标准与智能绿色建筑”的世界标准日主题,省质监局、省建设厅在兰州东方红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宣传标准化在推动绿色理念与信息通信技术结合,建造节能、安全和通信便利的智能化建筑中的重要作用。

1996年3月10日,省技术监督局会同兰州市技术监督局组织执法机构和有关专业检验站,在兰州市各大商场举行“3·15”咨询宣传活动,普及技术监督政策法规和业务常识,现场接受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同年5月26日,省技术监督局会同金昌市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甘肃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在金昌市举行产商品质量广播舆论监督日活动,直接受理质量投诉78件,当场解决32件。

1998年3月15日,省技术监督局会同兰州市技术监督局在兰州市各大商场开展“3·15”活动,直接受理商场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咨询、检测与投诉,就地解决质量纠纷和争议。1999年3月13日,省技术监督局围绕“安全健康消费”主题,会同兰州市技术监督局在东方红广场及各大商场举行“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6万余份,现场接受咨询人数12806人次,免费检测产品726个。受理投诉775件,当场解决1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9月11日,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省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等六部门及兰州市技术监督局举行全国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活动的主题为“创造高质量,迎接新世纪”。全省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质量月”活动,被国家技术监督局评为1997年—1999年度全国质量月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2000年3月11日,以“明明白白消费”为主题,由省技术监督局、质量服务报社在东方红广场举行“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9月9日,全省质监系统开展主题为“质量——新世界的呼唤”的“全国质量月”活动。通过质量法律知识宣传、消费知识和商品知识咨询、产品质量免费检测、受理质量计量投诉等活动,广泛宣传质量法律知识和消费知识,提高企业的质量法制观念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www.zuozong.com)

2001年,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3月11日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举行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3日与酒钢集团公司、甘肃省电视台举办主题为“让真情呵护”质量技术监督‘3·15’专题晚会,并在《质量服务报》等媒体开辟“3·15”名优特色产品展示专栏。8月22日,省质监局联合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甘肃省委员会发出《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9月在全省范围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图片展览、质量宣讲、《质量法》知识竞赛等活动。

2002年9月7日,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省质监局、省经贸委、省总工会、共青团甘肃省委联合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举行“2002全国质量月——甘肃省质量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活动主题是“讲诚信,保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茂盛、副省长杨志明、省政协副主席李宇鸿亲临活动现场。7个省级质检站,110家工商企业,18个新闻单位近千人参加。2003年3月16日,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质量、安全、健康”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全省质监系统出动宣传咨询人员1060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万份,受理各类投诉1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63万元。8月,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省质监局、省经贸委、省总工会、共青团甘肃省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03年“质量月”暨产品质量法实施1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9月4日,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省质监局等6部门联合举办“质量与你同行”大型文艺晚会。2004年3月14日,省质监局在东方红广场举行“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展示连续三年以上质量监督抽检合格、无质量投诉记录的企业和名优产品。联合省、市新闻媒体围绕“质量诚信、关注民生”主题,开辟“质量与消费、诚信与维权、名牌与市场、比较与选择”专栏和专题论坛,与甘肃电视台联合录制“3·15”专题访谈节目。

2005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省质监局联合新闻媒体,以食品质量安全和汽车召回制度为主要内容,滚动发布权威质量信息,着力体现“健康、安全”的活动主题。并联合甘肃交通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以及汽车生产、经销企业,开展汽车召回制度系列宣传活动,向社会发布汽车生产、经销企业的质量承诺。9月10日,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省质监局等5部门在兰州国芳百盛广场组织开展“2005年全国质量月——甘肃兰州宣传咨询活动”,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用户满意企业。省质监局与甘肃电视台联合举办以“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大型专题文艺晚会。9月18日,全省质监系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周活动,在各地的大型商场、超市、繁华地段进行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优质安全食品展示。2006年3月11日,省质监局与兰州市质监局在兰州举行“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围绕“质量促进和谐”主题,组织对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甘肃名牌、市场准入食品以及连续两年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展示,名优产品生产企业130多家踊跃参加。9月9日,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省质监局、省发改委、省总工会、共青团甘肃省委五部门在东方红广场举行“2006全国质量月——甘肃兰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兰州正大有限公司等80多家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展示产品,同时受理消费者质量投诉160件,现场解决76件,免费检测商品183件。2007年3月11日,全省质监系统“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拉开帷幕,活动的主题是“品质生活,共享和谐”。省质监局在东方红广场举办宣传咨询现场会,76家企业参加消费咨询和产品展示。9月23日,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省质监局、省发改委、省总工会、共青团甘肃省委五部门在省博物馆举办“2007全国质量月——甘肃兰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主题是“质量安全——共同的责任”。2008年—2010年,受三鹿乳粉事件影响,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全国质量月宣传咨询活动,都着重体现保证食品安全与质量的主题。

图8-2-1 2005年3月,省质监局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1988年10月,省质量局开办和试发行《技术监督导报》,各地市标准计量局设立报道组,建立通讯员队伍,逐步开展组稿、编辑和发行工作。1989年4月,《技术监督导报》披露投诉较多的天津可耐电冰箱的质量问题,引起生产厂的震动,立即派一名副总带队,来甘肃向用户道歉,逐一维修产品和退换处理,并表示再不让一台不合格冰箱进入甘肃市场。1992年5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将《技术监督导报》转为《质量服务报》,向全国发行,发行数量为8000份。2000年年初,《质量服务报》停办。同年10月,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省标准化研究院主办的《标准化报道》杂志基础上,创办《质量指南》杂志,为半月刊,彩色标准开版,期页62页,发行量达到18000余份,被新闻主管部门评定为优秀期刊,成为质量技术监督宣传的重要载体。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新闻媒体及其新闻工作者在质量技术监督宣传中的积极性、能动性,省质量局(技术监督局)结合“质量陇原行”活动,连续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好新闻评比表彰活动,先后举办“庆化杯”“丝路春杯”“容声杯”质量技术监督好新闻表彰大会,共表彰好新闻一等奖16个、二等奖21个、三等奖47个、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6个。1993年4月1日,省质量局与甘肃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质量窗口”栏目,在每周二、四的“经济大世界”节目中播出。2003年,省质监局分别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签订宣传报道协议。2005年,省质监局聘请省市新闻媒体的19人为质量技术监督新闻宣传联络员。通过保持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充分发挥其在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中的主力军作用。

图8-2-2 1994年7月3日,省质量局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组织的“94年质量陇原行”活动中,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投诉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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