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龟卜文化是彼时文化的一大特征。所以,龟卜的形成向来被认为是殷商族人的发明革新。较早主持发掘殷墟遗址的考古学家李济先生说:“文字和龟甲的使用都是殷代的新事物。”[44]20世纪40年代胡厚宣先生也指出:“殷代与南方之长江流域或更以南,必已有繁盛之交通。当殷以前之‘黑陶时期’,虽已普知占卜,然皆用牛骨,绝不用龟。乃殷人袭东方之黑陶文化,仍行占卜,并大加革新,因与南方已有繁盛之交通,乃广取龟甲而用之。自后乃产生‘灵龟’之一观念。”[45]石璋如先生也根据50年代以前发掘的材料,指出:“骨卜是东方的习惯,很可能是东夷的祖先黑陶文化的传统。龟卜是南方的习惯,很可能是淮夷的祖先拍纹陶文化的传统。”“骨卜与龟卜本是两个系统,互不相干,因为殷人承袭了黑陶文化,所以他们把骨卜与龟卜同时并用,甚至也分不出何时应该用骨,何时应该用龟了。”[46]在当时材料较少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无可厚非。而如今更多的考古资料表明,这一观点已有修正的必要了。
(一)商族龟卜始于二里冈时期
现在我们知道,先商时期商族占卜多用兽骨而鲜见占卜龟甲。至先商文化的漳河类型遗址,如邯郸涧沟遗址和下七垣遗址中,才开始陆续有了占卜龟甲。到了商代早期即郑州二里冈时期,在商人的占卜中才开始正式出现了龟甲占卜的现象。
郑州二里冈时期尤其是上层时期,商族的占卜技术有了更新的进展,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出现了龟卜,这是占卜质料的新猷,开了商代晚期即殷墟时期大量使用龟卜的先河。而这时周边其他部族中使用龟甲占卜的现象颇为流行。这说明龟卜的习俗非商族人所本有,而是从外族人那里学来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龟卜是由骨卜发展而来的。如李济先生在《城子崖·序》中说:“殷墟发掘已经证明中国的龟卜还是从骨卜演化出来的。”[47]在没有发现较早的龟卜材料(至少早于殷墟材料)之时,推测出这种结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更多的较早材料发现的今天,这种观点同样显得是如此地过时。
(二)商族龟卜与龙山文化的异同(www.zuozong.com)
那么,商族占卜用龟是从何处学来的习俗呢?同以前的一些学者认为商族骨卜渊源于山东龙山文化说一样,一些学者认为商代龟卜技术也是向东夷人学习的结果,同时寻找到一些材料为这些观点提供了支持。如陈梦家先生把商代及其以前的占卜甲骨笼统地分为:“龙山式”的、“小屯式”的、“猪卜式”的等几大类。“所谓‘龙山式’可定为先殷的,但城子崖下层的龙山文化与小屯的殷文化虽有先后之序,也可能有部分的交替。”[48]即把龙山文化的卜骨看作是商代后期甲骨的来源。又如最近出版的《甲骨学一百年》,在论述“骨占卜和甲骨文例”时指出:“这一时期(指龙山文化时期前后)东方地区的占卜文化,又显然比中原地区要高出一筹,其卜骨的整治和占卜的形态已居当时的领先地位。另外承本地区大汶口时期龟灵观念的前绪,至龙山时期已先于中原地区而出现了灼龟视兆的新的占卜之俗。”“显而易见,东方地区的占卜文化是大大领先于同一时期中原地区的,尤应注意者,龟卜与骨卜并举,在东方地区实自龙山时已开启。”[49]
我们查阅了一些原始的报告,在属于东夷部族的山东大汶口文化一些墓葬随葬物中,确实发现了龟甲片[50],但此片龟甲纯系佩带之物,无钻无灼,与占卜无关,即使是人们所谓的冷占卜产物,也是与商代后期盛行的龟甲整治与灼龟视兆的占卜方法大异其趣。由这种用龟的方式产生不出商族灼龟视卜的占卜方法来(详见下文)。而在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遗址中,只出现卜用牛肩胛骨和鹿肩胛骨,而迄今尚未发现龟卜的遗存和信息[51]。在山东泗水尹家城遗址的商代早期文化层中,才有了完整的卜用龟腹甲出现,但未经整治,未施钻凿,直接火灼,灼痕透过龟版,在正面也可看到火灼的焦痕[52]。明显可以看出,这是东夷人向别族学习的舶来品,而且还没有完全学到家,一派生吞活剥、粗制滥造的样子。这说明龙山文化地区的出土卜甲现象是偶尔一为的“拿来主义”,尤其在早期并没有当作一种技术和观念引进和保留下来。所以我们认为,中国早期龟卜习俗也并非东夷人的发明,商人的龟卜技术当另有本原。
(三)商族龟卜与二里头文化的异同
早于商代龟卜的材料,除了山东龙山文化中的个别发现以外,在中原夏文化的二里头文化中也有较为成熟的龟卜材料出现。如河南省荥阳竖河遗址二里头文化二期出土龟腹甲,三期出土牛肩胛骨,洛阳东干沟二里头文化遗址卜骨与龟甲同出。从文献记载来看,夏代也有龟卜的盛行。《尚书·禹贡》:“九江纳锡大龟。”《史记·夏本纪》也说:“九江入赐大龟。”《左传·哀公十八年》引《夏书》云:“官占唯能蔽志,昆命于元龟。”杜预注云:“官占,卜筮之官;蔽,断也;昆,后也。言当先断意后用龟也。”《史记·龟策列传》:“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涂山之兆从而夏启世;飞燕之卜顺,故殷兴;百谷之筮吉,故周王。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蓍龟,不易之道也。”“夏殷欲卜者,乃取蓍龟,已则弃去之。以为龟藏则不灵,蓍久则不神。”“三王不同龟,四夷各异卜,然各以决吉凶。”《墨子·耕柱篇》:“昔者夏后开,使蜚廉折金于山川,而陶铸之于昆吾。是使翁难雉乙卜于白若之龟,曰:‘鼎成三足而方,不炊而自烹,不举而自臧,不迁而自行,以祭于昆吾之虚。上飨!’乙又言兆之由,曰:‘飨矣。逢逢白云,一南一北,一西一东。九鼎既成,迁于三国。’”所以有学者断言:“夏、商、周三代在卜法上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有相互沿袭的关系。上述文献中所提到的‘白若之龟’、‘衅龟’、‘命龟’、‘食墨’、‘繇辞’等等,在后来的商周卜法中都出现过。这不仅证明夏代有卜,同时也标志着夏代有一套比较完备的龟卜之法。因此,我们认为商周卜法来源于夏代,夏代卜法是后世比较完善的商周卜法的雏形。”[53]
但是从代表夏文化的两个重要考古学类型文化——二里头文化遗址和东下冯文化遗址中,目前只发现了骨卜而未发现龟卜。所见的卜骨以猪、牛、羊的肩胛骨制成,上有灼痕,但多数的卜骨未经钻凿,也没有认真整治,与同时的龙山文化和先商文化所出的卜骨不能相比。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重要的二里头遗址中反而没有龟卜的遗迹发现?是否真像文献记载的那样,与夏人卜用后就把卜龟毁弃掉有关,还是没有发现足以使用命龟占卜的夏朝国之大事的遗迹?商族人的龟卜传统有没有可能直接从夏人那里学来?均不得而知,且待将来之考古发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