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
1985—1990年,是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期。1985年大武口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1986年后,在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主要宣传普及《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二、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
1991—1995年,是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期。1991年,区人大常委会对“二五”普法工作做出决议。“二五”普法教育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内容,以各级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二五”普法在深度和广度上较“一五”普法都有了很大的进展。期间,区普法办先后与区委宣传部、妇联、团区委等单位联合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辖区中小学校也全面推行普法教育,分别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规范法制教育内容。
三、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
1996—2000年,是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期。1996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三五”普法开始,党的十五大确定“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目标,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这一时期大武口区普法面进一步扩大,普法重点对象除领导干部、司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外,明确规定加强工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
1996年主要普及《行政处罚法》《律师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区法治办利用冬闲时间将法律培训内容引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班,推进农村普法工作开展。
1997—2000年,普及了《宪法》及其修正案、《合同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及刑事、民事类法律法规的教育,使这些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四、第四个五年普法教育
2001—2005年,是第四个五年普法教育期。2001年,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体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01年,普及了《婚姻法》、WTO法律知识、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合同法》等。分行业、有重点地确定了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城管局、市第十一小学、中色东方钽业有限责任公司、人民路工人街居委会、城管监察大队、朝阳办事处7个单位作为普法试点单位。是年12月4日,举办首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政法、工商、税务、交通、卫生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走上街头,采取法律咨询、编印和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法律知识宣传展板、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律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3年,针对“非典”蔓延,区法治办将依法防治“非典”作为普法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了《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除此之外宣传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为配合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选举过程中,重点向选民宣传了《居(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法》的有关内容。为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确定了朝阳街道办事处长胜社区为依法治理示范点。(www.zuozong.com)
2004—2005年,主要普及了《宪法》和《行政许可法》。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相继成立了“青少年法律学校”,辖区小学成立了“家长学校”,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在大武口区初步形成。2006年1月,大武口区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
五、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
2006—2010年,是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期。大武口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的决议》。与“四五”普法规划相比,“五五”普法要求大力推进公民法律素质教育,农民首次成为普法重点对象。
2006年结合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区法治办组织政法、行政执法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走上街头,下到社区、乡村和企业集中宣传了健康维权、房屋拆迁、物业管理、土地征收补偿、治理商业贿赂、诚信纳税、远离毒品和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氛围。是年9月20日,石嘴山市“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工作现场交流会在朝阳街道办事处召开,3个先进集体和5个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2007年6月,在隆湖四站村举行了“法律进乡村”赠书仪式,向12个村、4个社区赠送《农民法律知识读本》《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3000多册。为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区法治办组织讲师团成员深入辖区企业举办了《企业法》《公司法》《税法》等法律法规20多场次讲座;深入到机关开展了《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146余场次。
2008年,大武口区法治办、石嘴山市工商局大武口区一分局、大武口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联合成立了大武口区企业、个体工商业者法制教育学校,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个体工商业者进行岗前、岗中法制教育培训,这一做法得到了自治区司法厅的充分肯定。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为增强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广泛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抗震救灾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009年,启动了法治城区创建活动。制定下发了《大武口区关于开展法治城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大武口区法治城区创建任务及考核标准》,构建了大武口区依法治理工作新体系。长胜街道办事处龙泉村被司法部和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青山街道办事处永乐社区、宁煤集团太西洗煤厂被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命名为“全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2011年,大武口区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县(区)。
六、第六个五年普法教育
2011—2015年,是第六个五年普法教育期。2011年,大武口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律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的决议》。普法的重点已由法律知识的传播转向法制观念的养成,意在让法律进入人们的内心深处,成为民众的普遍自觉。
围绕生态移民工程,针对移民群众可能遇到的法律需求,区司法局编印了《大武口区劳务移民法律服务指南》,区法治办出台了《大武口区劳务移民法律援助暂行办法》。随着隆湖地区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法律需求呈现出上升趋势。隆湖司法所利用隆湖开发区六站人才市场人口密集度高的特点,设立了“一小时法律早市”窗口,专门为外出务工的农民朋友提供法律咨询、维权常识宣传。
2012年,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太西洗煤厂、石嘴山市第十六小学等六个单位确定为“法律六进”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区法制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同年3月成立了大武口区“六五”普法讲师团、农村民风建设法制宣讲团。讲师团成员深入到机关、村(居)、企业、学校举办了“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制讲座101期,听课人数达3万余人。为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区司法局按照品位高、创意新、特色浓的要求,在现有大武口区青山公园的基础上融入宪法的元素建成了自治区首家宪法主题公园。
2013年,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全区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参加“六五”普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850人次,参考率达到91%。7月中旬,由区人大、政协、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个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86个普法列管单位进行了“六五”普法工作检查。2013年12月,大武口区被确定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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