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琴书是山东传统曲艺,又称“小曲子”“唱扬琴”“山东扬琴”“改良琴书”等,发源于清朝以前的菏泽(古曹州)地区,形成发展于清代雍正年间,兴盛于清末,至今已有二百五十多年的历史。
发端发展
元明以来,山东境内俗曲流行。在单县、曹县的一些地方,有些士绅名流喜欢抚琴弹唱小曲自娱,其唱词文雅,被称为“琴筝清曲”。后来,这种艺术形式冲破文人雅士的小圈子,在当地民间广泛传习流布,渐变为农闲或节日聚会的自娱性“庄稼耍”或“玩局”,进而再变为撂地说书的职业性演唱。最初,人们将其称为“小曲子”,因主要伴奏乐器是扬琴(早称洋琴),故又称“扬琴”“唱扬琴”,随着“唱扬琴”由民间艺人在农村演唱发展为进入大城市和外省演唱,其名称又被改为“文明琴书”“山东扬琴”。1933年定名为“山东琴书”。
清初、中期,琴书由鲁西南农村进入了运河漕运重镇济宁,并陆续传入邻近的徐州、商丘、开封等地。一时间,济宁的土山、运河岸成为琴书名家荟萃之地。随后,琴书影响扩大,遍及山东各地,逐步形成了“东路”“北路”和“南路”三派,演唱风格或优美或淳朴或深沉,各具特色。
山东琴书
艺术特色(www.zuozong.com)
山东琴书采用山东方音表演,因脱胎于民间的“小曲子”联唱,所用唱腔曲调十分丰富,有曲牌二百多支。发展为琴书说唱之后,使用的曲调逐渐集中,以所谓“老六门主曲”(上合调、凤阳歌、叠断桥、汉口垛、垛子板、梅花落)最为常用。清末及以后,进一步发展为以“凤阳歌”“垛子板”为主要曲调,穿插少量小曲进行说唱的音乐体制,节目也以中长篇书为主,兼唱小段儿。
山东琴书的演出者一般为二至五人,演唱者分赶角色,也兼乐器伴奏。分赶角色者一般二至三人,余者为伴奏兼伴唱。传统的演唱方式讲究稳重大方,演唱者正襟危坐,仪态端庄,目不斜视,全靠富于变化的唱腔和有机的伴奏配合来完成故事情节的表达和人物形象的刻画。随着时代和艺术自身的发展,山东琴书的演唱形式也发生了变化,如演唱者可根据故事内容、情节发展和人物感情的变化,面目呈现传神的表情,有时亦可略加手势以助表演,在演唱中演员之间可进行感情交流,还可与观众直接交流感情,但其演唱风格依然保持了稳重大方的基本特点。
作品传承
山东琴书的传统代表曲目很多,长篇有《白蛇传》《秋江》《杨家将》《包公案》《大红袍》等,中篇有《王定保借当》《三上寿》《梁祝姻缘记》等七八十部,短段儿多为早期小曲子节目中传承下来的经典之作。
山东琴书文化底蕴丰厚,历史文化价值比较独特,是山东吕剧的直接母体。2006年,山东琴书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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