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脚手架的构造和组架工艺应能满足施工需求,并应保证架体牢固、稳定。
6.3.2 脚手架杆件连接节点应满足其强度和转动刚度要求,应确保架体在使用期内安全,节点无松动。
6.3.3 脚手架所用杆件、节点连接件、构配件等应能配套使用,并应能满足各种组架方法和构造要求。
6.3.4 脚手架的竖向和水平剪刀撑应根据其种类、荷载、结构和构造设置,剪刀撑斜杆应与相邻立杆连接牢固;可采用斜撑杆、交叉拉杆代替剪刀撑。门式钢管脚手架设置的纵向交叉拉杆可替代纵向剪刀撑。
6.3.5 脚手架安装应稳定、坚固,应能抵抗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偶然冲撞和振动。
6.3.6 脚手架在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连接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6.3.7 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 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www.zuozong.com)
4 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6.3.8 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拋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 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6.3.9 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 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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