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3】某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中约定: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为施工单位自有设备,台班单价800 元/台班,人工日工资单价为53.23 元/工日,合同履行后第30 天,因场外停电全场停工2 天,造成人员窝工20 个工日;合同履行后的第50 天业主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完成该工作需要5 天时间,机械5 台班,人工20 个工日,材料费5 000元,求施工单位可获得的直接工程费的补偿额。
【解】因场外停电导致的直接工程费索赔额:
因业主指令增加新工作导致的直接工程费索赔额:
可获得的直接工程费的补偿额=11 343.36(元)。
【案例8.4】某厂(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部分调整单价;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乙方自备),台班费为400 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50 元/台班。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降水方案错误,导致乙方晚开工2 天,乙方人员配合用工5 个工日,窝工6 个工日。
事件二: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基础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26 m3,总体作业时间增加3 天。
事件三:因设计变更,土方工程量由招标文件的300 m3 增至350 m3,合同中该工程的单价是55 元/m3,经协商调整后的综合单价是50 元/m3。
事件四:所有工程完成后,甲方指令乙方再增一项额外工作,经核准,完成该工作需要一天时间,机械一个台班,人工10 个工日。
【问题】
①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哪些不能提出索赔要求? 为什么?
②事件三的结算价是多少?
③假设人工工日单价为50 元/工日,合同规定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30 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20%,利息不计,试计算除事件三外的所有索赔费用。
【解】事件一: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因为降水工程由甲方另行发包,是甲方的责任。可以索赔工期2 天,费用:6×30+5×50×(1+20%)=480(元)。
事件二:不能提出索赔要求,因为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由乙方承担。
事件三: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且事件三的工程量增加了50 m3,超过了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
事件三的结算价为:
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00×(1+10%)=330(m3)。
按新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50-330=20(m3)。
总结算价:330×55+20×50=19 150(元)。
事件四: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甲方指令增加工作,是甲方的责任,可以索赔工期一天,费用如下:人工费:10×50×(1+20%)=600(元);机械费:1×400=400(元)。
【案例8.5】××省某县城新建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 806 m2。项目进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招投标,并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2 064 330 元,包干范围为施工图内所有工作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全省安全大检查前,建设方要求施工方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在施工区域各通道口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牌,产生费用3 652 元。
事件二:原施工图中包括室外散水,在散水施工前,为达到庭院景观效果,设计单位通知取消散水。经查对计算,原招标控制价中散水造价为12 694 元;原投标报价中散水造价为11 694 元。
【问题1】请根据×省现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结合以上给定条件,逐项分析两事件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并计算该工程结算总价款,结果以元为单位取整。
【问题2】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建设方扣留了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发生了两起事件:一是用户在承重墙上开洞过大,引起相邻墙体开裂,施工方接到建设方通知后,积极赶到现场进行了处理,发生费用8 500 元;二是房屋地漏、下水管等多处渗水,经检查确定原因是施工中未按要求做细部防水处理,甲方多次通知施工方,施工方均未进行回应,建设方另行处理,发生费用2 300 元。请简要分析保修期内两事件应由哪方负责,在清退工程质量保修金时会产生多少影响。
【解】
①已知合同价款为2 064 330 元,事件一中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牌费用属于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已计算在合同价款中,其产生费用3 652 元不再重复计算。事件二中散水因设计单位通知取消,而投标报价中散水造价为11 694 元,应当从总价中扣除,则工程结算总价款为:2 064 330-11 694=2 052 636 元。
②事件一用户在承重墙上开洞过大,引起相邻墙体开裂,不在保修范围内,所发生费用8 500 元应由责任方——用户自行承担。事件二房屋地漏、下水管等多处渗水,经检查确定原因是施工中未按要求做细部防水处理,在保修范围内,所发生费用2 300 元应由施工方承担,在清退质保金时扣除。
【案例8.6】某房建工程项目,依据《××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方式招标确定承包人,订立了施工合同。该项目现已竣工并交付使用。该项目施工合同部分条款如下:
①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合同签订过程中未对承包人投标书提出任何调整要求,暂定合同总价为投标人中标价2 000 万元。中标价中,有招标人自行分包的空调专业工程暂估价100 万元;还有点式全玻璃幕墙,清单工程量450 m2,综合单价900 元/m2,其中15 mm厚平板钢化玻璃材料单价400 元/m2(与当月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价格信息一致);C30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清单工程量570 m3,综合单价380 元/m3。
②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承包人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引起的风险;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容所需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变动不超过±10%(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价格信息为准)。
③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a.××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性调整。
b.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所需的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超过±10%部分的价差,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价格信息为基准,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c.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造成的项目工程数量增(减)超过10%时,超出±10%以外的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95%调整该项目综合单价。
根据以上条件,针对以下问题,请作出合理的结算价款建议,并计算。
①2014 年4 月1 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为合同量的80%,经确认未完工程的综合人工工日消耗量为17 256 元/工日,请根据合同约定计算2014 年4 月1 日以后完成工程量的人工费。
②点式全玻璃幕墙未发生设计变更,经工程师核实,按合同约定应予计取的实际工程量为650 m2;C30 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因为发生设计变更,经工程师核实,实际工程量为600 m3,该两项清单项目已于2013 年10 月前完成。资料显示,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购入点式全玻璃幕墙工程中使用的15 mm 厚平钢化玻璃,采购当月该品牌规格平钢化玻璃价格信息指导价格为420 元/m2,请计算结算时C30 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点式全玻璃幕墙的工程数量和综合单价。
③结算时招标人自行分包的空调专业工程暂估价如何处理?
【解】①2014 年4 月1 日以后完成工程量的人工费为
②本问题的解题关键是“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造成的项目工程数量增(减)超过10%时,超出±10%以外的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95%调整该项目综合单价”。
点式全玻璃幕墙:清单工程量450 m2,实际工程量650 m2,超出±10%以外的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95%调整该项目综合单价,则有:
450 m2 的110%部分为495 m2,综合单价仍为900 元/m2,
超出±10%以外的部分为155 m2,综合单价为900×0.95=855 元/m2,
而其中的平板钢化玻璃,420-400/400=5% 小于10%,主材单价不调整。
C30 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清单工程量570 m3,实际工程量600 m3,工程量未超出±10%以外,所以C30 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综合单价不调整,仍为380 元/m3。
③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空调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计价计算。其中专业工程空调暂估价100 万元应从结算中扣除。
【案例8.7】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ⅠDⅠ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①当工程施工到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方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 日至10 月16 日停工(该项作业总时差为零)。
②10 月7 日至10 月9 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总时差为4 天)。
③10 月14 日至10 月17 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总时差为4 天)。
为此,承包商于10 月20 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 月25 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所述。(www.zuozong.com)
(1)工期索赔
①框架柱钢筋绑扎:10 月3 日至10 月16 日停工,计14 天。
②砌砖:10 月7 日至10 月9 日,计3 天。
③抹灰:10 月14 日至10 月17 日,计4 天。
总计要求顺延工期21 天。
(2)费用索赔
①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塔吊:14×468=6 552(元)
一台混凝土搅拌机:14×110=1 540(元)
一台砂浆搅拌机:7×48=336(元)
小计:8 428 元。
②窝工人工费:
扎筋:35 人×40.3×14=19 747(元)
砌砖:30 人×40.3×3=3 627(元)
抹灰:35 人×40.3×4=5 642(元)
小计:29 016 元。
③保函费延期补偿:(1 500 000×10%×6%/365)×21=517.81(元)。
④管理费增加:(8 428+29 016+517.81)×15%=5 694.27(元)。
⑤利润损失:(8 428+29 016+517.81+5 694.27)×5%=2 182.8(元)。
经济索赔合计:45 838.88 元。
【问题】①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 应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
②假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窝工机械设备费索赔按台班单价的65%计算;考虑对窝工人工合理安排工人从事其他作业后的降效损失,窝工人工费索赔按20 元/工日计;保函费计算方式合理;管理费、利润不予补偿。试确定经济补偿额。
【解】①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只应赔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方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延误的14 天。
②可索赔的经济补偿额计算为:
a.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塔吊:14×468×65%=4 258.80(元)
砌墙用砂浆搅拌机:3×48×65%=93.6(元)
小计:4 258.80+93.6=4 352.4(元)。
b.窝工人工费:
扎筋:35×20×14=9 800(元)
砌砖:30×20×3=1 800(元)
小计:11 600(元)。
c.保函费延期补偿:(1 500 000×10%×6%/365)×14=345.21(元)
经济索赔合计:4 352.4+11 600+345.21=16 297.61(元)。
【案例8.8】某房地产开发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某小区建安工程施工,某建筑公司中标,中标价为300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300 000 元,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为345 779.28 元),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关于价款有如下约定:
①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②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容所需的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变动不超过±10%(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价格信息数据为准)。
③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a.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所需的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超过±10%部分的价差,按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数据计算涨(跌)价幅度并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b.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造成的项目工程量增(减)超过±10%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综合单价。
c.其余价格变动风险承担方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定。
招标及合同履行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投标截止日前23 天,省建设主管部门发布了调整计价依据综合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综合人工工日单价由53.23 元/工日调整到63.88 元/工日。
事件二:因供电局片区停电,造成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停电3 天,共造成承包方施工人员窝工60 个工日。
事件三: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增加了GRC 窗线条300 m(招标文件清单工程量为2 500 m)。
事件四:施工中发现个别部位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承包人返工后验收合格,相关全部费用计算为1.2 万元。
事件五:项目结算时发包人提出将项目设计费用5 万元计入工程结算中。
【问题】请按题目条件判断以上各事件对工程结算造价的影响,只作分析说明,不计算费用。
【解】事件一人工费和社保费计算基数都应调整,按63.88 元/工日计算。
事件二供电局片区停电仍属于业主方责任,应赔偿工程延误损失的工期和费用。
事件三窗线条300 m 应增加计算,其中250 m 执行原单价,50 m 应执行协商调整后单价。
事件四承包人返工费用应自行承担。
事件五设计费用不在建安工程费中计算,应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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