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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剑英:中国共产党抗战大后方历史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20年8月参加驱逐桂系军阀之役。7月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8月任八路军参谋长。1951年4月至1952年6月任华南军区司令员、党委第一书记。1957年11月起任解放军军事科学院院长,1958年1月起兼政治委员。1966年1月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受命主持中央军委办公会议,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处理军委日常工作。1973年8月出席中共十大,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

叶剑英:中国共产党抗战大后方历史

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七届中央委员。1897年4月生,广东省梅县雁洋堡人。原名叶宜伟,字沧白。出身小商人家庭。1917年夏就学于云南陆军讲武堂,12月毕业。后追随孙中山从事民主革命,加入“援闽”粤军。1920年8月参加驱逐桂系军阀之役。1921年10月随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孙中山出巡广西。1922年4月任江防舰队海军陆战队营长。1924年5月任建国粤军第二师参谋长。同年应廖仲恺之邀参与创办黄埔军校,任该校教授部副主任。在校期间逐步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第一次提出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申请,未果。随后兼任第二师独立营营长和新编团团长。参加平定广州商团叛乱和讨伐陈炯明的两次东征。1926年7月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总预备队指挥部参谋长,参加北伐战争。11月任新编第二师代理师长。1927年4月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参谋长。7月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南昌起义前,在九江得知汪精卫阴谋解除叶挺贺龙兵权的消息,立即转告叶、贺,并商量对策,挫败了汪精卫的阴谋。8月兼任第四军军官教导团团长。12月参与领导广州起义,任工农红军副总指挥。1928年12月赴苏联莫斯科,入中国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并任中共特别班支部委员。1930年秋回国到上海,在周恩来的安排下,与刘伯承等翻译苏联红军的步兵战斗条令和政治工作条例等资料,并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1931年4月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被委派负责军委参谋部的工作。11月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兼总参谋部部长,1932年6月至10月任总参谋长。同年兼任红一方面军参谋长。同年10月任中国工农红军学校校长兼政治委员,并兼任瑞金卫戍司令员。1933年3月至5月兼红军第十九军军长。同年5月至1934年10月任红军副总参谋长兼红一方面军参谋长,同时兼任闽赣军区司令员。1934年2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任红军副总参谋长。4月任福建军区司令员。同年春调任中革军委第四局局长。参与指挥反“围剿”作战。1934年10月参加长征,任军委第一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2月任军委纵队副司令员兼一局局长。1935年2月调任红三军团代理参谋长。6月红一方面军和红四方面军会师后,7月任红军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后任右路军参谋长,对张国焘的分裂活动进行了坚决斗争。9月任红军陕甘支队参谋长兼第三纵队司令员,并兼任新设立的编制委员会委员。长征到达陕北后,1935年11月任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参谋长兼红一方面军参谋长,协助毛泽东彭德怀指挥部队进行直罗镇战役。1936年参与指挥东征战役。后赴安塞、西安等地联络爱国力量,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同年12月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部副总参谋长。1937年2月任代理总参谋长。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8月任八路军参谋长。9月任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负责人。12月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参谋处参谋长。1939年1月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常委、南方局统一战线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在南京、武汉、长沙、重庆等地进行统一战线工作。1941年2月返回延安,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参谋长兼八路军参谋长。11月起兼任中共中央教育委员会委员、军事学院副院长。1944年5月参加七大军事报告准备委员会。1945年4月至6月率大后方代表团出席中共七大,任代表团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在大会上作关于国内外总的形势的分析的发言,当选为中央委员。8月下旬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军委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第十八集团军参谋长。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12月参加中共代表团赴重庆出席政治协商会议,同国民党政府进行停战谈判。1946年1月赴北平任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1947年2月返回延安。4月任中共中央后方委员会书记。1948年3月率中央后委机关到达西柏坡。5月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委员、华北军政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12月任中共北平市委第一副书记、北平市军管会主任兼北平市市长。1949年8月奉调赴华南工作,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9月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同时任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兼广州市市长,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至1951年4月)。1949年12月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1951年4月至1952年6月任华南军区司令员、党委第一书记。1951年11月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三书记,仍兼华南分局第一书记。1952年6月至1955年3月任中南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1953年1月任中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5月调任中共中央中南局代理第一书记、中南行政委员会代理主席。1954年起任第一、第二、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同年6月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9月起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第二、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1月被任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1955年4月任解放军训练总监部代理部长,1956年4月任总监部党委代理书记,主持全军的军事训练工作。9月出席中共八大,继续当选为中央委员。1957年11月起任解放军军事科学院院长,1958年1月起兼政治委员。1958年5月至1962年7月兼军事科学院战争理论研究部部长。1958年11月至1962年9月兼任解放军高等军事学院院长。1959年9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常务委员。1961年7月任中央军委军事训练和学术研究委员会主任。1965年1月当选为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66年1月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5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兼秘书长,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并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8月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参加二月抗争,受到批判和迫害。1969年4月出席中共九大,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并任中央军委副主席。10月奉命紧急“战备疏散”到湖南长沙,后辗转湘潭、岳阳等地。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受命主持中央军委办公会议,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处理军委日常工作。1973年8月出席中共十大,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副主席。1975年1月在全国人大四届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防部部长。2月主持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军委日常工作。支持和参与周恩来的纠“左”和邓小平的整顿工作。1976年10月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1977年8月在中共十一大上继续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副主席,并任中央军委副主席。1978年3月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大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并任中央军委副主席。1983年6月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职务,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85年9月在中共十二届四中全会上,因健康原因辞去中央委员等职务。1955年9月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1986年10月22日在北京逝世。主要著作收入《叶剑英选集》,主要军事著述收入《叶剑英军事文选》,还出版有《叶剑英诗词选集》等。(www.zuoz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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