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岁入减少的原因之一是地税的积欠。地税积欠事关重大,这也是清朝所谓的仁政所致。中国每隔十年左右都会清查拖欠地税,无望追加的便一概豁免。开此惯例以后,地方每遭遇灾难,便以灾情严重、无力缴纳为由,陈请朝廷准予延缓,拖上十年等着被一并豁免。有这等有利可图的仁政,地税积欠自然愈发严重。康熙至雍正年间,地税每年积欠六十万两白银;乾隆至道光年间,地税每年积欠高达二百万两白银。如此一来,账面上虽有大量的应收税款,实际收入却在不断减少。而这都是清朝引以为豪的仁政带来的结果。譬如,天灾地变时不缴地税,开垦新地时也不缴地税等等。直到今天,清朝仍然根据乾隆帝时期修订的《赋役全书》征收租税。因此,即使某条河流发了洪水,使沿岸两个县城的面积一个变大,一个变小,两县地税也仍仿照旧例征收。而这必将造成面积减少的县城积欠的地税增多,面积增大的县城却无需缴纳新税。
道光帝
还有一个看似会造成财政收入减少,实则不然的情况。随着八旗人口不断增加,相关开支看似也会攀升,但实际并非如此。与日本德川时代的旗本制度一样,八旗的总体俸禄是确定不变的。所以即使八旗人口增加,朝廷支出也不会增加。(www.zuozong.com)
我们从1845年到1849年的岁入岁出,就能看出清朝收入的减少情况。清朝岁入定额四千五百零十七万两白银,1845年时,清朝岁入四千零六十一万两白银;到1849年时,清朝岁入减至三千七百零一万两白银。收入大幅减少,支出自然也随之减少。由于经费支绌,兵饷发放便不按定例,只有七成八成不等。总之在中国,政府很少全额支付应付款项,以至如有全额支付的情况还会在文书中特别注明。当然,这也是财政收入减少不得已的举措。以上就是清政府收支的相关统计以及清朝走向衰落的财政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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