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德纳艺术通史》在追溯石器时代的艺术时认为“人类似乎是起源于非洲的”。1925年,考古工作者在南非的马卡潘斯盖(Makapansgat)一处洞穴里发现了“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骸骨。经研究,这块骸骨是现代人类祖先的化石,相关古猿大约生活在距今300万年前。与骸骨一道被发现的,还有一块红棕色碧石(图1-1)。
图1-1
这块红棕色碧石有一个手掌大小,宽约6厘米,形状与人脸极为相似,由红褐色的碧玉岩与石英脉组成。根据推测,这颗碧石上的人脸并非人为雕琢,也不是天然化石,而是被河流长时间磨蚀形成的。(www.zuozong.com)
据考察,最近的碧石产地离这个洞穴有32公里的距离,因此,这块石头可能是原始人出于某种目的从远处带过来的。会是什么目的,促使早期的人类从河床上捡起来这块石头,带回自己躲避风雨的洞穴中呢?是好奇,抑或是对神秘的敬畏?
可以说,这是人类的第一块赏石,也基本可以说它是属于人类的第一件艺术品(赏石是否能称为艺术品,后面有论述。以上内容根据湖南美术出版社2013年出版《加德纳艺术通史》提供的资料整理)。
但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个偶然事件:一个原始人的一次好奇举动成了人类艺术史的起点。我们又常把赏石称作奇石、美石,“奇”与“美”是赏石的两个主要价值构成要素。人类自古就有对奇与美的物件欣赏、占有的天性,这种天性受到生存环境的压抑,一旦环境改善,这种天性就会显露出来,远古是这样,进入文明时代之后到现在甚至未来都是这样。我们还可以给这一类的物件(包括人类自己创造的)一个专有名词叫“艺术品”。只是,艺术品是一种“昂贵而无用的东西”,原始人在不断迁徙的过程中,抱着一块石头行走是不可想象的。收藏与鉴赏石头,变成一种自觉而持续的行为,应该是在人类社会进入高度文明时代之后的事情。
在人类的早期,自然物(不仅仅包括石头)早于人为艺术而作为“艺术”存在;到了今天,自然物继续作为独特的存在,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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