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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生学:改良人种生理特性的尝试及未来可能性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优生学是用精确细致的人为方法,去改良人种生理特性的一种尝试。这两点如果得到承认,就为优生学奠定了基础。在优生学问题的论著中有格外多的废话。其实,消极的优生学在美国的某些州取得了长足进展,而在英国,减少不健全人已列入最近将实施的政策之中。积极的优生学具有更有趣的可能性,不过,这些可能性属于未来的事情。积极的优生学是一种鼓励健全的父母生育众多子女的尝试。

优生学:改良人种生理特性的尝试及未来可能性

优生学是用精确细致的人为方法,去改良人种生理特性的一种尝试。其依据的思想是达尔文主义,而且再恰当不过的是,优生学会主席是查尔斯·达尔文的一个儿子;但是,优生学思想更为直接的先驱,是着力强调人类造诣中遗传因素的弗朗西斯·高尔顿。在我们的时代,尤其是在美国,遗传已经变成一个派别问题。美国的保守主义者强调,成年人最终的性格主要是先天的特征所致,相反,美国的激进主义者则强调教育万能,与遗传无关。我既不能赞同这两种极端观点中的任何一种,也无法赞同他们所共有的且引发他们截然对立的偏见的前提,即,意大利人和南斯拉夫人之类的人,比美国土生土长的三K党人还要低劣。关于人的智力能力,迄今尚无任何资料明确哪部分归结于遗传,哪部分归因于教育。若想科学地确定此事,就必须把数千对新出生的双胞胎分开,再用尽可能不同的方法教育他们才行。然而,目前这种实验是不可行的。我本人相信(我承认这并不科学,且完全依据印象),任何人都可能会被坏的教育毁掉,事实上几乎人人如此,那么,唯有具备某些天分的人才能在不同的方向上取得大成就。我不相信教育能使普通的孩子变成一流的钢琴家;我不相信世上最好的学校能使我们大家成为爱因斯坦;我不相信拿破仑在天赋方面不如在布里耶那的同学高,而且只是通过观察他母亲管教桀骜不驯的子女,就学到了战略思维。我确信,在这些例子中,必有天赋成分才能使教育创造出比一般材料更好的结果,这在一切有关能力的问题上都是如此,只是不那么明显罢了。实际上,有显而易见的事实指向这个结论,比如,通过一个人的大脑形状,一般都能看出他是聪明还是愚蠢,这几乎不能认为是教育所赋予他的特点。现在再研究一下相反的极端,即白痴、呆子和弱智。即使最捕风捉影的优生学反对者也不否认,白痴至少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先天的,对于任何具备统计对称感的人来说,这意味着在相反的那一端,也应有相应比例的人具备异常出色的能力。于是我立即推断,人在先天智力方面是各不相同的。我还将推断聪明人优于蠢人,当然,这或许没那么有把握。这两点如果得到承认,就为优生学奠定了基础。所以,我们无论对某些优生学提倡者的一些具体内容做何感想,都绝不可对优生学的整个立场嗤之以鼻。

在优生学问题的论著中有格外多的废话。大多数优生学提倡者在其健全的生物学基础之上,添加了某些具有一种不那么可靠的社会学命题。譬如,德行是和收入成正比的;贫穷的继承(唉,太普遍了!)是一种生物现象,而不是法律现象;因此,如果我们能引导富人而非穷人去生孩子,那人人都会成为富人。人们太计较穷人比富人更能生育这一事实了。我是无法强迫自己把这个事实视为是令人遗憾的事,因为我看不出富人在什么方面优于穷人。就算这事真的令人遗憾,也不会是一件遗憾得不得了的大事,因为穷人和富人实际上只有几年的差距。穷人的人口出生率正在下降,而且与富人9年前的出生率不相上下。[1]诚然,有某些因素会造成这种不应有的出生率的差别。譬如,当政府和警察当局设置节育信息获取渠道上的障碍时,结果就是,那些智力低于某一水平的人得不到这种信息,而行政当局针对其他人的企图就不会奏效。结果,一切反对传播有关避孕知识的做法,导致愚者的家庭人数比智者的更多。然而,看起来这可能只是一种十分短暂的因素,因为过不了多久,就连最愚蠢的人,也将要么获得节育的知识,要么将会发现人们正自愿去做人工流产,我担心这是当局愚民政策的一个相当普遍的结果。[2]

优生学分为积极的和消极的两种。前者涉及对优良人种的鼓励,后者涉及对不良人族的劝阻。后者在目前更为可行。其实,消极的优生学在美国的某些州取得了长足进展,而在英国,减少不健全人已列入最近将实施的政策之中。对于这样一种人们会想到的措施进行反对,我相信是没有正当理由的。众所周知,智力低下的女人容易生出通常来说都对社会毫无价值的大量的私生子。这些女人如果绝育,她们本人将会快乐些,因为她们怀孕并不是出于任何喜欢子女的冲动。当然,这也适用于智力低下的男人。诚然,在现有制度中存在严重的危险,因为当局可能轻易地就能把任何不寻常的意见,或者任何反对当局的意见,视为是智力低下的标志。然而,这些危险大概是值得去冒的,因为十分清楚,可以通过这样的措施大大减少白痴、呆子和低能者的人数。

在我看来,绝育的措施应该十分明确地局限于有智力缺陷的人。我不能赞同爱达荷州那样的法律,该州法律允许对“智力缺陷者、疯癫病患者、习惯性罪犯、道德堕落者和性反常者”的绝育。后两类人的概念十分笼统,在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界定。若依照爱达荷州的法律,则不允许生育苏格拉底柏拉图恺撒圣保罗均可证明是正确的。此外,习惯性罪犯也许极可能是某种功能性神经紊乱的受害者,这种病至少在理论上是可以通过精神分析医治的,而且很可能不会遗传。英美两国在制定有关这类问题的法律时,均忽视了精神分析专家的工作,他们因而仅仅依据病状有些相似而把完全不同类型的紊乱杂症凑在一起。也就是说,他们落后于这个时代的知识差不多30年。这例证了一个事实,即在所有这类问题上,在相关科学得出稳定的结论且结论至少数十年未被驳倒之前,制订相关法律都是很危险的,因为如果不是这样,错误的理念将具体体现在法律条文之中,并因而讨得官员的喜欢,结果是极大地阻碍了更佳理念的实际运用。在我看来,精神缺陷是目前唯一足够明确地可以被安全地编入这个领域中的法律的疾病。它可以用一种官方也不会有异议的客观方法加以确定,而比如道德败坏,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对于同一个人,甲可能以为是一个道德败坏者,乙则认为是一位预言家。我不是说,法律不应该在某个未来时候加以扩大,我只是说,我们目前的科学知识尚不足以实现这个目的,而且,当一个社会容许道德非难带上科学的假面具,就像美国各州中毫无疑问发生过的那样,那是十分危险的。

我现在谈一谈积极的优生学。积极的优生学具有更有趣的可能性,不过,这些可能性属于未来的事情。积极的优生学是一种鼓励健全的父母生育众多子女的尝试。目前的实际情况普遍与此相反。譬如,一名异常聪慧的小学生,将来会进入职业阶层,因而很可能到35岁或40岁才结婚,而那些和他一起长大的智力平平的人,大约25岁就会结婚。教育费用在职业阶层中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因而导致他们不得不极严格地限制家庭人口。他们的平均智力水平大概略高于大多数其他阶层,所以这种限制是令人遗憾的。处理这种情况的最简单的措施,是向他们的子女提供免费教育直到大学毕业。泛泛地说,就是应该根据他们父母的造诣而非孩子本人的成绩提供奖学金。这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即免得大家死记硬背和过分用功,这种弊病当前导致大多数极聪明的年轻人,因在21岁之前过分紧张而使智力和身体均受到损害。然而,若要国家采取任何真正有效的措施,使职业阶层多生孩子,这在英国或美国大概都是不可能的。这方面的障碍是民主主义。优生学理念建立在人皆不平等的假定上,而民主主义则建立在人皆平等的假定上。因而在一个民主社会,如果优生学理念采取的形式不是暗示世上有极少数像白痴那样的劣等人,而是承认有极少数优等人,那么在政治上推行这种理念是非常困难的。前者可以讨好多数人,后者则令多数人讨厌,所以,体现前一个事实的措施能够赢得多数人的支持,而体现后一个事实的措施则不能。

尽管如此,每一个思考过这个问题的人都知道,尽管目前难以确定什么人属于最优良的人种,然而这方面存在差异是毋庸置疑的,这些差异在不久之后科学有望能够度量出来。想象一下,如果一个农夫被告知,他必须给他所有的公牛犊均等的机会,他会有什么感想吧。事实上,用来做种牛的牛犊,是根据他母系祖先的产奶质量而精挑细选的(顺便提一下,因为科学、艺术战争不为牛类所知,则显著的优点只在雌牛方面,雄牛充其量是雌牛的优点的传达者)。通过科学繁育,所有的家畜都得到极大的改良,人类能否通过类似的方式而得到理想的改良,这是一个不容讨论的问题。当然,很难确定我们理想中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有可能是,如果我们把身强力壮当成繁育人口的目标,我们就可能降低人类的智力。有可能是,如果我们把智力当成目标来繁育人口,我们也许会使他们更易得各种疾病。可能是,如果我们寻求产生情感平衡,我们或许会毁灭艺术。在所有这些问题上,必要的知识均不存在。所以,在当今时代就在积极的优生学方面大费周章是不可取的。但是,在接下来的一百年内,遗传学生物化学将取得长足的进展,繁育出大家公认为优于现有人类的人种,也许并不是难事。

然而,应用这类科学知识时,要求家庭制度进行更激进的剧烈变革,其激烈程度要超过本书前面所提到的任何改革。如果科学生育得到彻底执行,则为了繁育的目的,有必要从每代人中选出大约2%或3%的男子和大约25%的女子。大概在青春期要做一次检查,所有不及格的人均禁止生育。那时,父亲和他的子裔没有更多的联系,就像现在公牛或公马与其后代的关系一样。母亲将成为一个专门职业,其生活方式有别于其他的女性。我并不是说,这种情况将会发生,更不是说我希望它发生,因为我坦诚这种事将是格外不得人心的。尽管如此,当客观地探讨此事时,可以看出,这样的计划可能会产生异乎寻常的结果。为便于论证,我们不妨作一番假设:假如日本采纳了该计划,那么三代以后,大多数日本人将像爱迪生一样聪明,像职业拳击手一样强壮。与此同时,如果世界上的其他各民族继续顺其自然地发展,那么,他们在战争中肯定打不过日本人。无疑,日本人在达到这种能力程度之后,会想方设法地雇佣其他某民族的男人做士兵,并依靠他们的科学技术来取得他们自信非他们莫属的胜利。在这样一种制度下,盲目献身国家的观念将轻而易举地被灌输到年轻人的脑子里。谁敢说这种发展在将来不可能发生?

有一种优生学在某些类型的政治家和政论家中间十分流行,它也许可称之为人种优生学。人种优生学包括这样的论点,即某个人种或民族(作者当然归于此列)大大优于所有其他人种或民族,因而应该动用武力,通过牺牲劣等种族来增加它的人口。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莫过于美国的“北欧人宣传”,宣传已经成功地获得立法者在移民法中的认可,这种优生学可以诉诸达尔文的适者生存原理。然而,足够怪异的是,其最热心的提倡者却认为达尔文的学说是非法的。与人种优生学有密切关系的政治宣传多半是不可取的,但我们不妨先忘记这一点,探讨一下人种优生学有益的一面。

在极端情况下,一个人种优于另一个人种是没什么可怀疑的。北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世界文明的贡献,肯定大于它们一直被土著居民居住时的情况。没有任何可靠的依据认为黑人平均而言劣于白人,尽管对于热带地方的工作,黑人是不可或缺的,所以黑人的灭绝(抛开人道主义问题不谈)是十分不可取的。但是,当涉及在欧洲民族间做一番区分时,则非得用大量的伪科学来支持政治偏见不可。我也看不出有任何有效的根据,认为黄种人在任何程度上劣于我们高贵的白种人。综上所述,人种优生学纯粹是沙文主义的一个借口而已。(www.zuozong.com)

朱利叶斯·沃尔夫[3]给出了一张表,列明了所有有统计数据的主要国家中每千人的出生数多出死亡数的数字。法国最低(3.3),美国其次(4.0),接下来依次是瑞典(5.8)、英属印度(5.9)、瑞士(6.2)、英国(6.2)。德国为7.8、意大利10.9、日本14.6、俄国18.5,厄瓜多尔以23.1居世界第一。中国没有出现在表中,因为没人知道中国的实际情况。沃尔夫得出的结论是,西方世界将被东方世界,即俄国、中国与日本压倒。我不打算通过把我的信念建立在厄瓜多尔上来反驳他的观点,相反,我要指出,他关于伦敦富人和穷人中间的相对出生率数字(前面已经引证),表明前者现在的出身率已经低于后者几年前的出生率了。这种情况也适用于东方,只是时间间隔更长一些:随着东方的欧美化,它的出生率将不可避免地下降。一个国家除非实现了工业化,否则不可能在军事意义上变得可怕,而工业化会产生一种限制家庭人口的意识。因而我们不能不得出结论:不但西方沙文主义者(在前德皇恺泽之后)所担心的东方优势即使真的出现,也不会造成任何大的不幸,而且,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表明这种事情将会发生。尽管如此,在比如一个国际性的权力机构能够制定出各国人口许可增长配额这样的时刻出现之前,战争贩子大概还是会继续贩卖这种妖魔论调的。

在这里,如果科学不断进步,而国际无政府状态持续,人类又会遇到新的危险。这种危险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过两次。科学能够使我们实现我们的目的,但如果我们的目的是恶的,那结果就是灾难性的。如果世界仍然充满了怨恨和仇恨,则科学越发展,世界就会变得越可怕。因此,减少这些不良情绪的毒性,是一件关乎人类进步的至关重要的大事。这些不良情绪的存在,在极大程度上是错误的性伦理和糟糕的性教育带来的。为了人类文明的未来,一种新的和更好的性伦理是绝对必要的。正是这个事实,使得性道德的改良成为我们时代生死攸关的需要之一。

从个人道德的立场看,性伦理如果是科学的和非迷信的,就会把优生学排在第一位。也就是说,无论怎样放宽现有的性交限制,一对尽职自觉的夫妇,如果对他们后裔的可能价值没有作最严肃的思考,是不会开始生儿育女的。避孕法已经使生育变成自愿的,而不再是性交的自然结果。因为我们前几章已经讨论过的各种经济原因,有可能的是,将来父亲在子女的教育和抚养一事上不如过去那么重要了。所以,关于为什么一个女人应该选择她的情人或伴侣作为她孩子的父亲,将不需要任何令人信服的理由了。在将来,女人也许无须在幸福方面做出任何大的牺牲,便可轻易根据优生学的考虑,来选择她们的孩子的父亲,同时在寻常的性伴侣方面,允许她们自由支配自己的私人感情。对男人来说,甚至更容易为他们的孩子选择合适的母亲。像我一样,许多人认为,性行为仅当涉及孩子时才与社会有关。他们肯定能从这个前提得出关于未来道德的两个结论:一方面,不产生孩子的爱情应该是自由的;另一方面,生孩子应该是一件根据道德考量进行远比现在仔细得多的规划的事情。然而,相关的道德考量将多少与迄今所公认的不同。为了使某一给定情况下的生育被认为是合乎道德的,应该由牧师宣读的某些誓词,或者由登记官起草的某种证书,将不再是必要的了,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样的行为会影响后裔的健康与智力。有必要考虑的将是,特定男女就他们本身和遗传因素看应该有可能生出令人满意的孩子。等到科学能够对这个问题给出比现在更为肯定的答案之时,社会的道德感从优生学角度看有可能变得更准确。那时,人们将争相寻求具有最优遗传特性的男人当父亲,而其他的男人,虽然可选择作为情人,但也许会发现在生育方面是不能入选的。迄今为止的婚姻制度,已经使任何此类计划与人的天性相对立,所以,践行优生学的可能性被认为是极为有限的。但是,没有任何理由推断,人的本性将来仍会造成类似的障碍,因为避孕法正在把生育和无孩子的性关系区分开来,而父亲与他们的孩子在将来不大可能有过去那样的个人关系。如果世界在伦理道德方面变得更科学,那么,道德家过去给婚姻所赋予的严肃性和高尚的社会目的就只能赋予生育方面了。

这种优生学观念虽然肯定以某些非常讲究科学的人们的个人伦理作为开始,然而有可能变得越来越普及,直到最后它开始体现为法律,其形式推测起来不外乎对满足需要的父母予以金钱奖励,而对不满足需要的父母予以金钱惩罚。

这种允许科学对我们私密的个人冲动进行干涉的思想,毫无疑问是不得人心的,但这种干涉将远远比不上人们长久以来对宗教干涉的容忍。科学在世界上尚属新生事物,还不拥有应归于传统的威信以及宗教对我们大多数人的早期影响力,但它完全能够获得相同的威信,也完全能够使人们像对待宗教戒律所特有的态度那样心悦诚服。的确,后代的幸福这个动机是绝不足以控制住情欲高涨时刻的普通人的,但如果有一种公认的建设性道德,它不但有舆论上的褒贬,还有经济上的奖罚,而这种动机成为该道德的一部分,那么它很快就会被人接受,作为一种任何品行端正的人都不敢忽视的考虑因素。宗教在历史的曙光出现之前就已存在,而科学最多不过400年的历史。但当科学变得历史悠久而受人尊敬的时候,它也会像宗教那样左右我们的生活。我预见到有朝一日,所有关心人类精神之自由的人,都不得不奋起反抗科学的专制。虽然如此,如果将来有专制,倒不如科学的专制为好。

[1] 朱利叶斯·沃尔夫,《新的性道德和我们现代的生育问题》,1928年,第165-7页。

[2] 根据朱利叶斯·沃尔夫(同上,第6页以下),人工流产在导致德国出生率下降方面扮演着一个比避孕法更重要的角色。他估计,目前德国每年有60万例人工流产。因为流产不作登记,大英帝国的情况更难得出相关的数字,但有理由认为,英国的情况与德国的情况差异不是非常大。

[3] 朱利叶斯·沃尔夫,《新的性道德和我们现代的生育问题》,1928年,第14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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