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等待遇原则在劳动法上的地位,特别是与劳动平等原则和同工同酬原则的关系,有必要予以厘清。上述三个原则都是以追求平等为核心价值取向,彼此之间有着复杂的位阶关系。其中劳动平等原则是最上位的原则,是宪法上一般平等原则在劳动法领域内的体现,其概括地要求对各类劳动者权益给予平等的保护。劳动平等原则体现和践行于劳动法的各个制度板块之中,形成各具体劳动法制度上的平等原则,如在就业领域为就业平等原则,在劳动条件和报酬领域则为平等待遇原则。而同工同酬原则只是平等待遇原则项下的一项具体原则,除报酬以外,尚有劳动条件和环境、升职机会、参与机会等方面的平等提供之要求。[26]尽管同工同酬原则适用于各类劳动者,但男女同工同酬是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为同工同酬原则打上了浓厚的具反性别歧视色彩的历史烙印。争取男女同工同酬的努力所取得的成果后来被不断扩展适用于各种情形,成为决定劳动报酬的一般指导原则。甚而,同工同酬原则由于其深入人心的巨大感召力,已然超越单纯劳动报酬决定指导原则之具体地位,而俨然升华为昭示劳动法上平等保护精神的一个象征,成为劳动平等原则的代名词。相对前两者而言均等待遇原则的定位更加复杂,可作不同层面的理解。在比较宏观的意义上,均等待遇原则是决定劳动条件和待遇的基本原则,从所属的范畴来讲应归入劳动基准法板块。[27]在位阶上其居于劳动平等原则之下,同工同酬原则之上。在更具体的层面上,均等待遇原则主要是非全日制用工领域内的独特指导原则。从该原则的演进来看,是伴随着国际劳工组织立法及各国立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范而日益受到关注的。对于典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待遇更多是以“平等”称谓,而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待遇则以“均等”称之,以示对比之义。从均等待遇原则作为一项指导原则所涉内容的射程范围而言,涵盖工资、工时、休假、职业安全与健康等各个方面,但工资均等却是最核心的部分。均等待遇原则正是以克服非全日制用工中的工资差别待遇而获得其意义和地位的。需要指明的是,均等待遇原则在发展中调整范围有不断扩张的趋势,从《非全日制工作公约》的规定来看,均等待遇原则保障的对象已经超出了劳动条件范畴甚至扩展至解雇的保护、社会安全保障等方面。
均等待遇原则与同工同酬原则的关系尤为错综复杂,需要特别澄清。这里必须首先明确的是所采用的均等待遇原则是在何种层面和语境下的概念。指导所有劳动关系之劳动待遇决定的一般均等待遇原则,在地位上属于同工同酬原则的上位原则没有疑问。而就非全日制用工领域内的均等待遇原则而言,在理论探讨中反倒常常以同工同酬原则为上位原则,这背后有着复杂的因素。同工同酬原则发达于前,有着更广泛的深植人心的影响。非全日制用工是新兴事物,在发展中遇到差别待遇的难题需要化解,而同工同酬原则在直接适用时又存在不适应性,遂经过灵活化的处理确立均等待遇原则。同工同酬原则之于均等待遇原则可谓是法理基础与理念支撑,后者是前者之所流出。而在一些立法上尚未明确规定均等待遇原则的国家和地区,仍仰赖借同工同酬原则向下解释引申出均等待遇原则的精神以为裁判依据。另外,非全日制用工中的差别待遇中,最核心的还是工资歧视,是借均等待遇原则主要需解决的难题,而同工同酬原则又恰恰是对治劳动报酬领域各种歧视的通用药方,这也使得后者常常被置于前者上位原则的地位。在上述意义上,说同工同酬原则是非全日制用工均等待遇原则的上位原则是没有错的,主要是从作为理论基础与理念支撑的视角出发。不过还必须明确,从调整对象的内容范围来看,同工同酬仅涉及劳动报酬,均等待遇虽以工资为核心,却不限于此而包含工时、休假、职业安全等更广泛的待遇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二者又是交叉的关系。(www.zuozong.com)
均等待遇原则有着丰富的含义,在理论探讨中,必须基于该原则所使用的语境而确定其含义和地位。本书主要是就非全日制用工这一特定领域中的均等待遇原则所作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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