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异
变异是变化的标志,是指可变标志的属性或特征由一种状态变到另一种状态,统计上称之为变异。变异表现为各个单位之间的差异,包括量(数值)的差异和质(性质、属性)的差异。例如,一个班级,性别有男、女之分,这是属性差异;身高的值有大有小,这是数量上的差异。
(二)变量
1.变量的概念
在统计中,一般把说明现象某种特征的概念称为变量。如果一个变量是由品质标志数据来记录的,则该变量称为品质变量,如“性别”。如果一个变量是由数量标志数据来记录的,则该变量称为数量变量或数字变量,在多数情况下我们所说的变量都是指数字变量。
变量的具体表现称为变量值。例如,身高就是一个变量,同一年龄的人身高却是有差别的,尽管原因我们不清楚,但这种差别却是存在的,甲的身高为168 cm,乙的身高为173 cm,丙的身高为185 cm,身高针对不同个体有不同的值,是变量,而“168 cm”“173 cm”“185 cm”都是身高这个变量的变量值(标志值、具体数量表现)。
2.变量的种类
(1)按变量值的连续性可把变量区分为连续变量和离散变量两种。
①连续变量。
连续变量,其数值用测量或计算的方法取得,变量值是连续不断的,在一定区间内可以任意取值,相邻的两个数值之间可以进行无限分割,一般可以表现为小数。例如,人的身高、体重、年龄等都是连续变量。(www.zuozong.com)
②离散变量。
离散变量的数值是通过逐个计数的方法得出的,其变量值是间断的,只能以整数断开,而不能表现为小数,如果取小数,则失去原来的意义。例如,人数、企业数、设备台数等都是离散变量。
有些性质上属于连续变量的现象也可按整数取值,即可以把它们当作离散变量来看待。例如,年龄、评定成绩等虽属连续变量,但一般按整数计算,按离散变量来处理。
(2)按变量所受影响因素与结果不同,可把变量区分为确定性变量和随机性变量。
①确定性变量。
确定性变量,是指受确定性因素影响的变量,也即影响变量值变化的因素是明确的,可解释或可控制,因而变量的变化方向和变动程度是可确定的。这种变量与影响因素之间在数量上是有因果联系的。例如,“利润=收入-成本-税金”,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利润就是收入除去成本和税金后的余额,在收入、成本、税金确定后,利润就是一个确定的数值。
②随机性变量。
随机性变量,是指受各种不确定性、偶然性、随机性因素影响的变量。这种变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变量与影响因素之间的数量关系是一对多或者多对多,某个事件发生以后,变量的变化并不是由该事件的发生必然导致的,而是有多种可能。例如,一只骰子有6 面,掷一次骰子,骰子朝上的一面可能是1 点,也可能是2 点、3 点、4 点、5 点、6 点,因为掷一次骰子(起因)后出现其中的某一点数是偶然的,没有必然性,所以称得到的点数——1 点至6 点是随机性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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