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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本质特征的研究 - 基于信息资源管理的视角

时间:2023-07-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刘文认为,“档案学的本体概念——‘档案’,其定义是随着档案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深化在不断地变化的,它难以代表档案学的本质特征。”并从信息资源管理的角度通过与图书馆学、情报科学的比较提出“信息资源的档案化管理与人类记忆的长期保存”才是能够体现档案学本质特征的学科研究对象。对此,笔者不敢苟同,提出一些自己的认识,以期深化档案学本质特征问题的研究。其次,信息化时代档案学的研究对象并未发生根本改变。

档案学本质特征的研究 - 基于信息资源管理的视角

档案学的本质特征应是档案学作为一门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特别是相近学科)的、能反映档案学根本特性的最基本的特征,它是档案学学科本质的根本表现,也是档案学区别于其他相关学科的区别特征。

刘家真、廖茹在《档案学的本质特征与可持续发展》一文(以下简称刘文)中,认为“档案学的本质特征应是档案学区别于其他学科而独有的特征,是档案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特点与标志”,这个认识无疑是正确的(如将“特点与标志”表述为“征象与标志”更为规范)。但刘文认为,“档案学的本体概念——‘档案’,其定义是随着档案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深化在不断地变化的,它难以代表档案学的本质特征。”“档案工作是一个行业的日常管理与业务工作,作为一个行业的日常管理与业务工作,它是不可能囊括与其相关的一个学科的所有研究内容与研究范围的,何况一个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对其所有研究内容与研究范围的高度概括,以凸现该学科的本质。”因此,“无论是将档案作为档案学研究对象,还是将档案工作或档案规律作为档案学的研究对象,都是对档案学科学价值的狭义理解,都没能揭示档案学的本质特征与明确档案学的研究对象。档案学的研究对象若不准确定位,档案学的发展方向就会相当茫然,特别是在学科高度融合的今天,档案学就可能失去自我”。并从信息资源管理的角度通过与图书馆学、情报科学的比较提出“信息资源的档案化管理与人类记忆的长期保存”才是能够体现档案学本质特征的学科研究对象。对此,笔者不敢苟同,提出一些自己的认识,以期深化档案学本质特征问题的研究。

虽然学科研究对象与学科定义、内容、名称、本质特征是有区别的。“研究对象是指人们行动或思考时作为目标的事物和认识的客体,学科定义是对于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确切而简要的说明,定义亦称‘界说’,是揭示概念内涵与外延的逻辑方法。研究内容是指研究对象的内部实质和外部联系。科学名称是反映和概括研究对象的,一般就是研究对象的名称。本质特征属于研究对象内涵的内容。”[14]但学科的本质特征毕竟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因而下面从档案学研究对象认定的角度来进行讨论。

首先,档案学研究对象的终极抽象和概括是不可能脱离具体研究对象的。

如果如刘文所言,因为“档案”的定义一直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因而难以代表档案学的本质特征,那么作为文化学的本体概念“文化”更是众说纷纭至今尚无定论,是不是也要质疑“文化学的研究对象是文化”[15]。事物本身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对事物的定义也会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化而发生变化,这是十分正常的现象。档案工作的确不可能囊括档案学的所有研究内容与研究范围,但它的确又是档案学十分重要的研究内容之一,一直都是纳入档案学研究范围之内的,因为任何一门学科都是需要服务社会的,档案学当然是需要服务档案工作的。可见,刘文将本就联系紧密的档案和档案工作割裂开来进行论述,然后断言对于档案学的研究对象没有进行高度的概括,缺乏理性的抽象。其实,作为目前的主流观点,“档案学不仅要研究档案和档案工作,而且要研究档案学自身的有关问题,还要研究其他相关方面、相关领域中的问题。所以,档案学的研究对象应界定得更抽象更简洁一些,即:档案现象及其本质与规律”[16]。这不就是对档案学研究对象的高度抽象与概括。当然档案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有其自身特有的研究对象,但对于档案学研究对象的认定学界一直是有所争论的。笔者在本书第二章对档案学的研究对象进行过系统的考察研究,认为在一门学科的研究领域内,研究对象的认定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所考察问题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并不存在一个一劳永逸的、静止不变的定论。我国档案学界对档案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也是有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过程的,笔者在分析研究现有的各种有关档案学研究对象的观点后,提出将整合后的档案学(传统文书学和档案学的整合)研究对象从哲学的高度抽象和概括为“文件(广义的,包括档案)现象及其运动规律”。当然,如果广义的文件概念能成为共识的话,则可直接表述为“文件现象及其运动规律”。

其次,信息化时代档案学的研究对象并未发生根本改变。

刘文认为,档案学的研究对象不应该是档案、档案工作或档案规律,而是信息资源的档案化管理与人类记忆的长久保存,那么试问这还是档案学吗?如果此说成立,那么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不是也不应该是图书馆了。图书是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也是人类记忆的一种重要载体,图书馆也是人类记忆保存的场所,如此档案学与图书馆学的区别是不是只体现在信息资源的“档案化”管理方面。“化”作为后缀,“加在名词或形容词之后构成动词,表示转变成某种性质或状态”[17]。在中国知网中搜索一下“档案化管理”的论文有很多,如“电子文件的档案化管理”“信息资源的档案化管理”“口述史料的档案化管理”“微博信息的档案化管理”“网页信息的档案化管理”“社交媒体文件的档案化管理”“期刊稿件的档案化管理”“图书馆保存本的档案化管理”等。显然,“档案化”只不过是使传统认识中不是“档案”的事物通过“档案化”使其转变成具有“档案”的性质或状态,并采用档案管理的方法和手段纳入到档案的家族之中。正如何嘉荪、史习人指出的,“档案化”真正的含义就是“确保并且能够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长期有效性(可读性、可理解性等),使文件有可能用作证据和作为档案保存。”此处的“文件”是广义的文件概念,即国际档案理事会1997年为文件下了新的定义:“文件是由机构或个人在其活动的开始、进行和结束过程中所产生或接收的记录信息,该记录信息由足以为其活动提供凭证的内容、背景和结构所组成,而不管其形式和载体如何。”[18]可见,信息资源的档案化管理也不过是将传统认识中不是档案的信息资源(但有可能具有档案性质)通过“档案化”纳入到档案之中并进行档案性质的管理。因而,档案学的研究对象是不可能脱离“档案现象”的,否则也不成其为档案学了。当然,随着文书学和档案学的整合趋势日益明显,档案学的研究对象有可能要扩大至(广义的)文件现象。(www.zuozong.com)

不仅文书学和档案学处在整合过程中,而且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之间也出现了进一步融合的趋势。正是为了确保学科的独立性,才促使刘文从信息化时代三学科之间的关系去界定各自的研究对象:“从对信息的整理与服务的角度看,图书馆学、情报学与档案学是紧密相关的学科,在知识组织与信息服务的层面上,这三个学科的研究正在扩大与趋同。”“档案学区别于其相关学科的,能够体现出其本质特征的学科研究对象是:信息资源的档案化管理与人类记忆的长期保存。”笔者在本书第二章中对此已作过简单分析,指出学科研究内容的交集,在当今学科特别是相关学科之间日趋融合的背景下,是一种十分正常的现象。但研究内容的这种交集,并不等于研究对象的等同。因此,不可将不同学科研究内容的交集当成是不同学科之间研究对象的交集,否则这些学科都将丧失学科的独立性,而成为某一上位学科的下位分支学科。刘文显然将“信息”“知识”等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三学科研究内容的交集等同于研究对象的交集。笔者在本书第五章中,对此有过更为具体的论述。指出在“大信息观”的视野内,档案学、图书馆学、情报学无疑是“同族学科”——信息科学,具有共同的理论基础,即有关信息的搜集、存储、加工处理、传递和利用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是可以相互借鉴互为作用的,但在研究内容的侧重点上会有所不同。研究内容由研究对象派生出来,它可以用本学科的理论作基础,也可以用其他学科的理论作基础,甚至兼而有之,因此各学科的研究内容可以有交叉,但研究对象绝对不能交叉,否则就会丧失学科的独立性。可见,三学科只是共同使用了信息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各自的图书、情报、档案的信息问题,从而造成了三学科研究内容的交集。类似的,三学科也可共同使用系统科学、控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各自的信息系统问题。信息科学、系统科学与控制科学,作为提供方法论意义的横断科学,本就能够普遍适用于其他各门学科。当然,从信息工作的角度而言,图书工作、情报工作、档案工作在实践中是有许多共同之处的,从而使得三学科在实践应用层面具有了较高的相关度意义,也为三学科一体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此外,从学科自身的发展历史,三学科同宗同源,联系十分紧密;从时代发展的要求来看,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革命对传统的图书、情报、档案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共同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如数字信息的价值鉴定与选择、保存,网络环境中数字信息的管理、利用方式等,这既拓展了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的研究领域,又促使三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吸收、融合,即在信息资源管理科学内实现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的一体化发展。因此,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有着共同的发展基础,联系十分紧密,但是由于三学科各自的研究对象之间存在差异,业已形成了各自相互独立的理论知识体系。因而在实际的研究工作中,如果片面地强调三学科之间的联系,而抹杀它们之间的特殊性,这是十分不可取的。

正如黄宗忠所指出的,科学的研究对象按其探讨的范围或表述的方式,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以明确科学研究对象的外延为核心,强调研究对象概念外延的周延性(即实际领域有多大,就限定多大),研究什么是某一学科的研究对象,为学科划定一个研究范围。二是以科学研究对象的内涵为核心,尽可能详细地研究科学对象的结构、组成要素、本质、特征、功能、运动规律、内在联系等,以内涵为核心的表述,强调研究对象概念内涵的准确性,即抓住本质,这个概念的内涵是什么,研究对象就是什么。[19]这实际上就是事物的两种定义方式——外延定义和内涵定义[20]。由于“档案学”一般都采用内涵定义的方式,这必然涉及档案学的上位概念和区别特征。档案学的上位概念是什么学科,这实际上是一个档案学的学科归属问题。笔者在本书第三章中已经指出,档案学根本不存在归属某一学科的问题(除非档案学不是一门独立学科)。对于独立学科而言,只能研究它的学科群体的归属问题,不能研究它的学科归属问题。档案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它与其他学科特别是与邻近的图书馆学、情报学等信息科学相比,其区别特征无疑就是反映其本质特征的独特的研究对象——档案现象及其运动规律。这不仅不会如刘文所说是“对档案学科学价值的狭义理解”,会造成档案学发展方向的“茫然”甚至“失去自我”,恰恰相反,是对档案学科学价值的正确认知,在学科高度融合的今天能明了档案学的发展方向,并始终保持独立的自我。即档案学是一门研究档案现象及其运动规律的独立的社会科学。学科名称是要反映和概括研究对象的,一般就是研究对象的名称。如果档案学的研究对象如刘文所说应脱离了档案、档案工作、档案规律等档案现象,那档案学还是档案学吗?因为逻辑起点是学科的研究对象之一,是学科研究对象中最简单、最一般的本质规定,如果档案学的研究对象确如刘文所说是“信息资源的档案化管理与人类记忆的长久保存”,那么档案学的逻辑起点将是“信息资源”,在此基础上构建的档案学学科理论体系将完全不同于现有的档案学理论知识体系。

最后,从专业教育层面看,尽管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专业的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但作为独立的档案学专业依然存在,其依托的学科依然是档案学,并未发生改变。

刘文从档案学专业的角度来讨论档案学的研究对象问题,认为“以档案工作或档案规律确定为档案学的研究对象,带有强烈的行业色彩,容易将档案学研究领域锁定到档案行业内部,将其逼向狭隘的管道。行业色彩浓重的学科,不可避免地限制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使得研究视野较为偏狭,容易孤立看待事物与研究对象。”笔者对此十分费解。学科和专业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专业一般指高校或中等专业学校依据社会分工需要划分的学业门类,学科原指规范化、专门化的知识体系的分类。尽管学科和专业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专业需要依托一定的学科知识体系,脱离了学科知识体系,专业也就成了空中楼阁。一个学科可以根据需要组成若干专业,不同学科之间也可设置跨学科专业,同一学科甚至可在不同专业领域应用,或者说某一专业可能被要求多种学科的综合。但学科和专业所追求的目标是不同的,学科追求的是知识的发现和创新,专业追求的是为社会培养专业人才。学科与专业并存,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专业是学科承担人才培养职能的基地,学科是专业发展的基础。可见,档案学的学科发展问题和档案学的专业建设问题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长期以来,档案学专业被混同于作为一级学科“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下二级学科的“档案学”,从而才出现档案学专业人才培养过于专门化、知识面不宽,档案学学科研究方向较为狭窄、整体效率低下等问题。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开始强化大学科和学科群意识,采取精减、合并专业的措施,使培养的专业人才更能适应社会的需要。笔者在本书第五章中曾经指出,从专业教育层面看,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专业的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即在信息社会,为了满足社会对一专多能的综合性信息人才的需求,笔者更倾向于进行信息资源管理类大类招生,在修完公共必修课程、大类专业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再按学生志愿进行分专业方向的教育,以达到培养信息资源管理复合型人才的目标。当然,具体如何实践可根据各高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有意思的是,如果我们认同韦冬余有关学科可以分为“科学研究中的学科”和“教育中的学科”(尽管“教育中的学科”更多的是指中小学的教学基本单位如语文学科、数学学科等)的观点,那么问题能够看得更清楚。作为科学研究中的“档案学”和作为专业教育中的“档案学”是有差异的,除了两者追求的目标功能不同,作为专业教育中的“档案学”它更重视档案学专门人才必备的知识体系的建构(以社会对档案学专业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档案学学科主要知识为基础,辅以相关学科知识)以及专业定位及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研究与使用、教材、实验设计与开设等,这是作为科学研究中的“档案学”无法替代的。

由以上分析可知,刘文提出的“信息资源的档案化管理与人类记忆的长期保存”才是能够体现档案学本质特征的学科研究对象”的观点,无论在立论的角度、依据还是论证的逻辑推理上都存在问题。信息时代的确能拓宽档案学学科研究的范围领域,深化有关的研究内容,即从信息资源管理的角度去研究档案管理的问题,但绝不会导致档案学研究对象的改变,因而也不可能出现档案学本质特征的质变。档案学的本质特征就是“档案现象及其运动规律”或“文件现象及其运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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