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范围
工资是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从他所在单位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和其他非劳动收入。根据《宪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
(二)工资支付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企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加班加点时,应当按下列标准支付工资报酬: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内工资150%的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200%的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加班)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300%的工资。(www.zuozong.com)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赡养费、抚养费和损害赔偿等款项;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对违纪职工,企业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但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标准的20%。
(三)最低工资制度
《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凡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均应适用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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