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要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要遵循“管理讲制度、办事讲原则、工作讲程序”的工作原则,完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全园教职工人人参与、人人管理。
样例1-1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幼儿园消防工作,有效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幼儿园广大教师和幼儿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通过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落实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二、组织领导
1.建立幼儿园园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园长兼任)、副组长(副园长兼任)和成员(幼儿园各部门负责人)若干名,负责幼儿园所属范围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2.建立由教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达到“三知两熟悉”(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的要求。
3.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园长负责幼儿园总体消防安全工作,副书记或副园长分管具体消防安全工作,安全稳定办公室主任协助副书记或副园长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火灾预防
1.幼儿园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灭火器、消防通道等设施。
2.禁止在园区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3.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建立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4.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幼儿园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支持、配合地方防火安全相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幼儿园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教职工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
(9)配备的灭火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伤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变动。
(11)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四、逐级防火责任制
1.幼儿园主要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1)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是园长,是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幼儿园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幼儿园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幼儿园的教学、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订符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2)积极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消防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增强各项防灭火技能。
(3)监督幼儿园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保管维护幼儿园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发生火险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6)积极向幼儿园的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五、奖励与处罚
1.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教职工,幼儿园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2.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20××年××月××日起执行。
×××幼儿园
××××年××月××日
样例1-2
×××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体要求
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幼儿园消防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利用放录像、板报、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教职工和幼儿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灾做斗争的自觉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定期培训
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常态培训中,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教职工至少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的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组织全园消防安全培训。
三、定岗定员培训
1.对新上岗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各级部门、新职工、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消防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职工不得上岗。
3.对幼儿园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4.各部门须对下属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四、培训记录存档
各级各部门须对所属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等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五、主要教育培训内容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2.交流和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3.宣传消防工作的好人好事。
4.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职工掌握报警的方法和内容。
5.明确各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要求、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6.宣传幼儿园消防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
7.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使广大教职工掌握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方法。
8.掌握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
9.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常识。
六、幼儿消防安全培训
各部门、各班级必须按照教委和消防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认真制订消防安全教育教案,做好相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培训记录。
七、宣传“四个能力”建设
通过开辟幼儿园消防专栏、制作消防宣传版画、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悬挂消防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样例1-3
×××幼儿园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人员组成,一般由当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人联系组织。幼儿园义务消防队由幼儿园管理人员及教职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2.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一次专题培训。
3.幼儿园需要对幼儿园义务消防队员每学期进行一次专题培训。
4.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5.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6.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7.培训主要内容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样例1-4
×××幼儿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制订符合本园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和熟悉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三、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四、应按制订的预案,每学期组织全园教职工共同参与一次演练。
五、预案应明确火灾报警和接警处置、应急疏散、扑救初期火灾以及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方法和措施。
六、应针对疏散能力较弱的幼儿,配备足够的协助疏散负责人员,确保在短时间内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www.zuozong.com)
七、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样例1-5
×××幼儿园消防安全巡检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白天巡查任务由行政安全值班人员负责,夜间巡查任务由夜间门卫值班人员负责。
一、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如有违章应当立即纠正。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巡查要求
1.幼儿活动场所等消防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天两次(幼儿在园期间),幼儿离园后门卫要对全园所有地段进行巡查。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样例1-6
×××幼儿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幼儿园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该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样例1-7
×××幼儿园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所有楼梯口和通道出口在幼儿在园期间要保持完全开启状态。
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三、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设施、火灾事故广播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严禁在教师工作期间和幼儿在园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五、严禁在幼儿在园或教职工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样例1-8
×××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
兼职检查员与行政安全值班人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每月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月检测一次。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三、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非正常灭火器需立即换药或者整体更换。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样例1-9
×××幼儿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按规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做适当的安全隔离。
样例1-10
×××幼儿园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电器设备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特种电器设备相关使用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使用人员一般应按照设备说明要求或经过培训后进行正确操作。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良好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电器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幼儿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志,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禁烟的规定。
样例1-11
×××幼儿园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人员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样例1-12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幼儿园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学期和年终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安全教育宣传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幼儿园教学、办公等禁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园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在幼儿园寝室或教学区域,不按照规范要求使用蚊香者。
(6)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7)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不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擅自在园内施工装修或维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在园内装修或维修时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赔偿火灾造成的损失)。
(9)有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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