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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二中学志:党总支六项制度新发展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主集中制度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根据多数委员意见,形成决议。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关系,书记是党总支委员会中平等的一员。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协调工作。民主科学的议事制度依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制度、民主科学议事制度,精简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增强支委议事、决策能力,提高办事效率。

石家庄市第二中学志:党总支六项制度新发展

民主集中制度(1998年9月)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保证科学决策,推动学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度保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1.鼓励党员和全体教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敢讲真话,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2.凡属学校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以及关系学校全局并容易引起思想波动的重大问题处理,都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发挥党员在稳定形势方面的作用。

3.充分发扬民主,定期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

(1)每学期召开两次党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党组织及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定期(一般每月一次)召开职工大会,总结、布置工作,征求意见。

(3)每学期召开一次不同类型的教师座谈会,征求教师尤其是老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如青年教师座谈会、培养对象座谈会、民主党派座谈会等,多角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校长要每年一次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工评议和监督。

(5)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述职,接受教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6)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有关事宜及重大问题,表决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二)加强领导,坚持集中,科学决策

1.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大胆集中正确意见,并勇于坚持下去,不因偶发事件而中途改变。

2.严格执行党章规定,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增强党的战斗力。

3.坚决贯彻中央的决议、决定,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通畅,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4.党员个人对组织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越级反映,但在上级变动之前行动和言论上要保持一致。

(三)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1.要善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更要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2.对群众中不正确的或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采纳的意见,要做好解释工作,并更加尊重这些提意见的人,团结好这一部分人,对他们提意见的积极性善加保护。

3.书记、校长及党组织的决策只要符合党的利益,符合大多数群众利益,就要敢于负责,敢于坚持。

(四)坚持“三会一课”制

“三会一课制”,即在党总支安排下,定期召开支部大会、生活会、党员大会和每月上一次党课(或一学期两次)。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自觉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领导班子学习制度(1998年9月)

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坚持学习制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化改革开放的需要,是提高领导成员理论、政策水平的需要,是深入进行教学改革的需要。通过学习,提高领导成员自身素质,更好地担负起培养跨世纪人才的重任。为此,制定制度如下:

(一)学习四坚持

1.坚持有计划学习。每学期(或每学年),党员个人、支部、总支都要制订出学习计划,计划要求切实可行,长规划、短安排,具体翔实。

2.坚持遵守时间。每周四上午为中层以上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下午为全体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时间,每周一为党日活动时间。

3.坚持四结合的学习方法。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学习马列主义理论与学习教育理论相结合,校内学习与校外学习相结合。

4.坚持严格考核

考核时间:每学期(或每学年)末进行。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计划、总结:15分。

(2)出勤、笔记:15分。

(3)答卷考试:60分。

(4)学习效果:10分。

考核成绩的处理:

(1)列入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并作为评先、职称考评条件。

(2)存入档案。

(二)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原著、毛泽东著作、《邓小平文选》。

(2)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建理论。

(4)学习国家法律和法规。

(5)学习教育理论、教育教学的成功经验。

(三)学习形式

报告、辅导、宣读、讨论、参观、考察等。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1998年9月)

党章中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智出一帮,令出一人”。

(一)坚持集体领导

1.范围。遇到涉及全局、全校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工作任务的布置,干部推荐、任免、调动和处理,要通过集体充分讨论,作出决定。

2.决议的形成。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根据多数委员意见,形成决议。

3.实施

(1)提交研究的问题,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关系,书记是党总支委员会中平等的一员。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不允许搞“一言堂”、“家长制”。

(2)决议一经形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越级反映。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也不得散布有碍执行的言论。

(3)执行决议的过程中如出现问题需要修改决议,必须经同级会议重新研究后方可变动。

(二)个人分工负责的实施

1.各委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只要是个人职权范围以内的要大胆负责,果断解决问题,防止推诿、等靠,贻误工作。

2.委员个人分管的工作,有临时决断权,但事后必须向委员会汇报。

3.每个委员分管的工作,其他委员和部门应积极支持或协助落实,体现分工合作的整体性。

(三)应注意的问题

1.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

2.工作分工要明确,责任到位。

3.各委员之间的工作要互通情报。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协调工作。

4.平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气,及时协调,及时解决问题。

民主科学的议事制度(1998年9月)

依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制度、民主科学议事制度,精简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增强支委议事、决策能力,提高办事效率。

(一)议事程序

1.提交会议讨论的党务、政务的议题,由党办室(办公室)拟定议事项目要点,事前散发给与会人员,并协助书记、校长作出具体安排。

2.凡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会前由提交部门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方案。

3.已确定的议事项目,会前由党办室(办公室)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对所要研究的议题要认真思考,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4.如遇到特殊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形成决议,或不需要提交大会形成决议的时候,可由校长、书记或主管委员作出决策,事后可向总支委员会、校务委员会通报。

5.会上对各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议中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一时难以决断的重大问题会后进一步酝酿,可推到下次会议上再议。(www.zuozong.com)

6.会上作出的决议会后执行情况如何,要在下次会议上作出反馈。

(二)议事方式

根据会议内容,召开不同的会议:

1.总支会、总支扩大会(各支部委员参加)、支部会。

2.行政干部会。

3.校级领导干部会。

4.中层干部会。

5.全体党员大会。

6.全体教职工大会。

(三)议事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联系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

2.党总支、行政工作计划、总结。

3.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及党员队伍培养工作。

4.中层干部培养、选拔、推荐、奖惩工作。

5.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包括学生学员)。

6.群众组织、民主党派工作。

7.学校重大举措。

8.统战工作知识分子政策、离退休干部工作。

9.工会、共青团、妇联有关工作。

10.财务重大开支,基建重点项目。

11.党总支认为需要讨论和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决议的形成

1.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根据多数委员意见作出决议,由主要主持人来确定落实决议的人员、方式和程序。

2.决议一经形成,必须执行,落实,分工负责。个人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执行决议,并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及时反馈。执行中遇到问题还在原范围重新讨论,对原决议修正、补充。

3.需要保密的事,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议定事项顺利实施。

民主生活会制度(1998年9月)

(一)目的

为了增强团结、保证旺盛的革命斗志,要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交流和斗争,以确保每个党员及党组织的思想经常得到打扫和洗涤。

(二)安排

1.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生活会。

2.每季召开一次支部生活会。

3.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生活会。

4.每半年召开一次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座谈会。

(三)要求

1.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诚待人,以解决问题为目的。2.会上要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确实做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3.生活会的主持人应带头做自我批评,并有引导的责任,既不能束缚思路,又不可放任自流,以便确保达到预期的目的。

4.对未出席生活会的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应补交书面发言,保证生活会教育的普遍性。

5.要认真做好生活会记录。

6.会后做好三件事:①制定今后改正措施;②适时检查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有效解决;③做到会上的内容会后不乱讲,以确保生活会的质量。

干部谈话制度(1998年9月)

干部谈话制度是党组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团结群众,推动工作,增强凝聚力与战斗力的重要途径。规定如下:

(一)谈话任务

1.领导与下属谈话

每学期校级领导同支部书记谈话1—2 次,支部书记同支部成员谈话1—2 次。

2.联系人谈话

总支成员要联系3个群众,支部书记联系2个群众,党员要联系1个群众,每月谈话1 次。

(二)谈话时机

1.遇到国际、国内、校内发生重大事件的时候。

2.上级领导布置重大任务的时候。

3.工作中或生活中取得了重大成绩或遇到困难问题的时候。

4.因各种因素引起情绪不稳定或过于低落的时候。

(三)谈话要求

1.谈话前做好准备,增强谈话的针对性

(1)了解谈话对方情况。从对方近期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家庭情况、社会交往等方面去关心谈话对象。

(2)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明确谈话目的,有的放矢去谈话。

(3)根据谈话对方的性格特点,选择恰当的谈话时间、地点、方式、方法。

2.增强谈话的实效性

每次谈话立足解决谈话对方1—2个实际问题,使谈话达到预期目的。

(1)提高对方的认识水平。从培养提高的角度对谈话对象进行启发、诱导、帮助,提高其理论及认识问题的水平。

(2)解决对方的思想问题。深入了解对方对人与事物的看法与想法,用做人的一般道理、心理研究、辩证法来解决对方的疑难问题。

(3)帮助对方克服实际困难。通过谈话了解到对方在生活、工作上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要通过领导或疏通关系,帮助对方解决实际困难。

(4)增强对方的信任感。通过促膝谈心、加强理解、增进感情,使对方有话能说,有话想说,有话敢说,力图把更多的人团结到党组织周围。

3.谈话后加强巩固性

(1)谈话后要做及时反馈,了解情况后继续谈,最大限度解决问题。

(2)党员每学期必须将谈话有组织地向支部或总支汇报一次。

(3)谈话中涉及的问题解决以后的情况要反馈给谈话对方。

(4)对谈话对方反映出的思想认识及工作中的矛盾,不能随意同其他人或在其他场合公开。

(四)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党员与谈话对象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应抱着与人为善的态度,而不是居高临下,打官腔,训斥人。

2.谈话要围绕目的展开,防止聊大天,说闲话,更不能说不负责任的话,起到拨弄是非的反作用。

3.听到反面意见时,也不能随意插嘴打断对方,应让人把话讲完。然后进行适当解释,或疏导,或将其意见向组织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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