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省府高度重视统筹解决人口计划生育问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结合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实际,于2007年8月14日出台了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07〕15号),提出了综合解决当前及今后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总体思路,并在新修订颁布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09年7月1日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将于2009年10月1日施行)等地方性法规中充分体现,即将新时期完成我省人口计划生育任务的措施以法制化的手段得到强化和保证。
1.“十一五”期间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的目标及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育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保障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把人口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解决农村人口问题纳入新农村建设之中。
坚持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手段,形成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实效。加快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通过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城市率先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农村着重稳定低生育水平,关中、陕南和陕北形成各有特色的工作机制,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2)工作目标
围绕一个目标: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抓好两个创建: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和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二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三是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四个措施:一是强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机制。二是巩固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三是努力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四是切实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公共投入。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遏制,育龄人群普遍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构建和谐陕西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见表8)。
表8 “十一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与指标
资料来源:《陕西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2007)
(3)主要任务
第一,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消除生育水平反弹的各种隐患。2010年,全省人口总量控制在3830万人以内,年均自增率控制在6‰以内。
第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把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任务,201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
第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全面推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每年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四次“三查”服务,满足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
第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协同相关部门建立人口登记、出生登记、生命统计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2010年基本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
第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展人口老龄化前瞻性研究,倡导和参与“积极老龄社会”行动,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
第六,积极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管理模式。创新公共管理模式,整合各方面的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在宏观层面,加强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调控,大力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在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管理服务方面的协调联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人口和计生事业经费投入机制,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的考核。在微观层面,推进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有效地弥补行政管理资源不足问题,实现行政管理与社会管理的良性互动。
2.陕西未来人口发展趋势
进入“十一五”时期,陕西省制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050万以内,在此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要控制在5.5‰以内,这样,才能确保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500美元。依据陕西省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同时参考该省近年来人口生育率下降幅度及生育政策的调整,综合分析预测2006~2030年人口的发展变化趋势。在预测方法上,采用比较常用的、也是准确性较高的年龄移算法。
A.预测假设条件(www.zuozong.com)
结合陕西近十年人口出生率的变化及在全国所处位置推算,陕西省2005年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应在1580‰左右,同时考虑到陕西在生育政策上新的规定:夫妇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者,可生育二个孩子。而全省2005年独生子女已达110万之多,若按1980年出生的独生子女作为第一批在2006年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对象,平均每年多出生20000人,大概使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上升80个千分点。综上所述,我们确定以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为基本模型,以总和生育率1660‰为生育率参数,并在2030年以前保持不变。
以2000年人口普查分年龄死亡率模式为基准(陕西省人口死亡率为6.20‰),对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年龄别死亡率进行修正,以此修正值作为预测参数。
其他假设条件:
①机械变动因素:陕西省属于内陆省份,新中国成立以来没有出现较大规模的省际迁移,每年的省际迁入与迁出相抵的绝对数量很小,对总人口的影响甚微,可忽略不计。
②生育率参数在预测期内保持不变。
③年龄别死亡率在预测期内保持不变。
④出生人口性别比处于103~107之间。
B.预测结果
a.总人口规模的变化。根据2005年陕西省总人口3720万的基数,到2030年全省总人口达到3826万。25年净增加106万人,年平均增加4.2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1.12‰。总人口增长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6~2021年,在此期间,人口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年平均增长17.24万人,在2021年总人口达到3949.24万,年平均增长率3.77‰;第二阶段为2022年,总人口基本呈零增长现象,自然增长率为0.06‰;第三阶段2023~2030年,在这7年间,人口出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年平均下降12.97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4.19‰。这也是25年总人口规模增长缓慢的缘故(见表9、图1)。
表9 陕西省2006~2030年人口发展趋势
图1
b.人口年龄构成的变化。人口年龄构成的变化,主要表现在0~14岁、15~6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呈下降趋势,而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呈上升趋势。按照国际上划分人口年龄构成类型的标准,当0~14岁人口比重在30%以下、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在7%以上,人口属于老年型,以此标准陕西省早在2002年就已进入老年型人口结构行列(0~14岁人口占22.35%,65岁及以上人口占8.01%)。从2006年起,0~14岁人口比重不断下降,而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急剧上升,在2025年出现剪刀差,即前者的比重低于后者比重。到2030年,0~14岁人口比重仅为14.27%,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将达到20.34%,人口老化程度加剧(见表1、图2)。
图2
c.育龄妇女及人口增长率的变化。育龄妇女变化从总量看,在2013年以前均在1000万以上,2014年起逐年下降,2026年达到最低,不足800万人,此后基本维持在800万左右;从占总人口比重分析,2006年最高,达27.8%,此后30年逐年下降,到2030年降到21.05%。而处在生育旺盛期年龄(21~30岁)的育龄妇女变化与育龄妇女不尽一致,在2016年前,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由5.7%上升到8.33%,以后开始下降,到2030年降到4.24%(见图3)。
图3
育龄妇女、特别是生育旺盛期年龄的育龄妇女的变化,直接关系着出生人口的变化。
在2015年以前,年出生人口呈上升趋势,年均出生45.27万人,年均出生率为11.83‰,最高在2014年,达到51.42万人,出生率达到13.3‰。从2016年以后,出生人口逐年下降,到2030年降到29.16万,出生率降为7.6‰。
从人口自然增长方面分析,在2013年以前其变化曲线与出生人口变化曲线基本一致,呈上升趋势,最高达到5.71‰。此后因受人口老龄化加剧、人口死亡率不断上升的影响,自然增长率变化较出生率变化幅度大。在2022年人口增长基本达到零增长,出现静止人口态势。2023年人口增长首次出现负增长,一直维持到2030年(见表10、图4)。
图4
表10 陕西省2006~2030年人口自然变动趋势 单位:年、‰
C.结论
在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下,陕西省人口增长呈现出持续下降的态势,总人口规模在3949万达到顶峰后,开始缩小,2030年达到3826万人。由于育龄妇女、生育旺盛期年龄的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重的不断下降,人口出生率也随之下降,尽管在“十二五”末有所上升,但也仅达到13.3‰,而人口死亡率的持续下降,使人口呈现出负增长。人口年龄构成的变化,使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老年人口负担系数大幅上升,由2006年的12.19%提高到2030年的31.1%,养老负担不断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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