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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节庆民俗的字源考察》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乡村作为以农业活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的聚集之所,其节庆民俗文化活动具有重要的文化归属作用。探讨“节庆民俗”中“节”“庆”“俗”等字的本源,对理解乡村节庆民俗的产生和文化本意,有积极作用。[4]说明了自古以来官方和庆典的关系。本文所指的“庆”,除了传统节日之庆外,还包括乡村婚寿庆典、庙会吉日、神仙寿诞等民俗庆典。《周礼·大宰》上说:“礼俗以驭其民。”“俗”,旧所行也。

《说文解字:节庆民俗的字源考察》

乡村作为以农业活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的聚集之所,其节庆民俗文化活动具有重要的文化归属作用。探讨“节庆民俗”中“节”“庆”“俗”等字的本源,对理解乡村节庆民俗的产生和文化本意,有积极作用。

(一)乡土节庆民俗中的“节”与“庆”

所谓“节”,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2]记载,节,竹约也,“约”就是约束的意思,为竹子茎秆上每隔一段距离的“环束状”突起,竹节是竹子的直杆上产生枝芽和茎叶的地方,也是起到增强竹子强度的组织结构,因此,这个“节”的意思就可以引申为能起决定性作用的环节抑或时机,如节气、节令,后来泛指祭祀日、纪念日或庆祝宴乐的日子。不少乡土传统节日与节气有很大关系,最早的古代节气是源于黄河流域,结合天文气象、物候等内容指导农事活动的补充历法。古代《逸周书·时训解》(逸周书:又名周书,保存了大量西周史料,有礼制、说教、训诂等,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3]对节气之“节”解释道:五日为一候,三候为一节(即节气),六节为一时(季),四时为一岁,一年共七十二候、二十四节气。各候时期均有物候现象与之相对应,比如植物界的芽萌、花开、结实;动物界的始振、交配、迁徙,以及还有非生物候领域的始冻、解冻、始雷等现象。由于七十二候、二十四节(气)具有规律性的变化,我国古代的人文领域的“节”,也一般相对于一年中自然界的候、节变化而设立。产生了一系列和“节”相关的词语,如“节序”(时节的次第);“节物”(应时应节的风物);“节文”(礼节、仪式);“节法”(礼节与法度)等,体现了自然“节”和人文“节”的过渡关系。本文所指乡村节日不是现代意义的纪念重大事件的“节”,非指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各种现代纪念日,而是指传统的庆祝或祭祀的日子,兼指节令、节气(climate and other natural phenomena of a season)之节。

所谓“庆”,会意字,在甲骨文中,庆字左边偏旁是个“文”,中间有个心,表示“心情诚恳”,右边偏旁是一张鹿皮,合起来表示带着礼物鹿皮,真诚地对人祝贺;在小篆字形中,庆(慶)上面是“鹿”字上偏旁,中间是“心”字,表心意;下边是“攵”(读suī,即脚),表示“往、去”,跟甲骨文相同,是祝贺、庆贺的意思。说明,“庆”至少是两个个体或者是两个群体之间发生的事情,说明了“庆”的人际性和群体性。《说文》有注,“庆,行贺人也”,“……吉礼以鹿皮为挚”。庆,贺也。另外,康熙字典对庆字还有解释:庆,又善也,《正義》中解释道:“庆,天子有善事也。”[4]说明了自古以来官方和庆典的关系。本文所指的“庆”,除了传统节日之庆外,还包括乡村婚寿庆典、庙会吉日、神仙寿诞等民俗庆典。

(二)乡土节庆民俗中的“民”与“俗”(www.zuozong.com)

所谓“民”,周代指六乡(六乡:周制,王城之外百里以内,分为六乡,每乡设乡大夫管理政务)之民,民一般指底层之民。《周礼·夏官·大司马》上说:“简稽(即查核、考察)乡民,以用邦国。”乡民即农村百姓,民俗之“民”是“以乡民为主的国民”。[5]

所谓“俗”,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解释道,俗者,“習”(习)也。“習”者,数飞也,“相效谓之习”,后来又引申为“土地所生习”。《周礼·大宰》上说:“礼俗以驭其民。”“俗”,旧所行也。古代专门有“大司徒” 之类的官员,“以俗教安”。“俗”谓“常所行与所恶也”。汉《地理志》曰:“凡民函五常之性,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谓之俗。康熙字典上说:上所化曰‘风’,下所习曰‘俗’。《徐曰》中说,俗,之言续也,转相习也。”[6]

另外,专门解释事物名称来由的东汉《释名》一书中认为,“俗,欲也,俗,人所欲也”,是指原始先民一般择水而居,选择易于防守,且食物性资源丰富,开阔的山谷地带居住,长期繁衍生息而形成的采集、狩猎、种植、养殖以及家庭伦理、婚丧习俗、议事契约等生活惯习,而这种生活惯习中的“欲”,又因为其偏旁的“欠”,而表示为一种原始农耕时代或农产品不丰富、农业耕作不发达时代的生存希冀和美好愿望,这种希冀和愿望往往表达于以祭祀为主的节令性、周期循环性的集体和民族的仪式性活动中。“俗”的这个解释源于俗字的偏旁——“谷”,“谷”的本字为会意字,在甲骨文字形中,“谷”字上面的部分如水形,表示从山中出洞而尚未成流的泉脉;字下面的部分像“山谷口”的形状,“谷”字本义是两山之间狭长而有出口的低地,往往包含一整个溪流或河流流域。这个流域之说,演变为农业生产流域区域的意思,隐喻了“一方水土一方人”“一个地域一种风俗”的意思,表示民俗所具有的地方性和独特性。“谷”字后来衍生为谷类植物或粮食作物的总称,如“粟”在北方俗称也为“谷”(millet),南方的“稻谷”一词(unhusked rice),其英文含义为“未脱壳的水稻”,表示一种“粗俗之状”,也恰好对应了民俗中“民”字的底层(harsh)之意,并与习惯的、一般的、一般人(mediocre、plain)、百姓(layman)、世俗(mundane)、通俗、流行(popular)等概念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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