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时期军队的军事训练与实战演习,称之为“蒐”“狝”,其中,春季称“蒐”,秋季称“狝”,主要以“田猎”的方式来进行军事训练。当时,一般贵族子弟和上层国人子弟在成年之前,都必须接受一定的军事教育,并进行军事训练。据《礼记·内则》记载:“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79]可知当时的士人从15岁开始培养尚武的精神,主要学习“用干戈之小舞”,即“舞象”;进行有关的军事技能训练,主要的学习内容是“射”和“御”,这与当时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的特殊历史条件是一致的。
但对广大“亦兵亦农”的国人来说,更主要的军事训练和实战演习乃是通过参与田猎活动来实现的。即所谓“则其制令,且以田猎,因以赏罚,则百姓通于军事矣”[80],“教于田猎,以习五戎”[81]。即“戎马车徒干戈素具”[82],在农忙间隙进行必要的军事训练。正如《左传》所载:“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83]可见当时统治者每年都要依礼进行四次田猎活动来训练军队,使将士熟悉军事,以车兵、射士和步兵的作战阵形模拟实战,进行演习,从而提高部队的实战能力,同时还能显示周天子的军事能力,有一定的军事威慑作用。其中,《诗经》中非常详细地记载了周宣王的一次夏季狩猎行动:“之子于苗,选徒嚣嚣。建旐设旄,搏兽于敖。驾彼四牡,四牡奕奕。赤芾金舄,会同有绎。决拾既佽,弓矢既调。射夫既同,助我举柴。四黄既驾,两骖不猗。不失其驰,舍矢如破。”[84]我们发现,这种演习既有对当时狩猎宏大场面和周王声威的描述,也有对具体军事训练内容驾车、射箭等军事技能的具体展现。
据《周礼》记载,这种在农闲进行的四次军事演练,又有独特的命名“振旅”“茇舍”“治兵”“大阅”[85],这反映了其在演练上各有自己的不同侧重点。在四时田猎习武活动中,尤以冬季的“大阅”规模最大,最具有代表性,所以《国语》干脆忽略了其他三季的演练,仅仅把冬季的“大阅”列为军事训练活动,“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86],韦昭注曰:“三时,春夏秋。”此时,国君、朝臣都要参加,《诗经》所载即系明证:“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87]“二之日”是周代历法的说法,相当于夏历的十二月。郑玄笺曰:“其同者,君臣及民因习兵俱出田也。”[88]所以冬季的“大阅”非常隆重,规模也最大。
周王室和各方国在利用田猎开展军事训练的过程中,除了礼仪性之外,更多也是出于适应实战的要求,如《周礼》对四时的田猎活动,做出了阶段性的安排:“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王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旅帅执鼙,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遂以蒐田,有司表貉,誓民;鼓,遂围禁;火弊,献禽以祭社。”[89]如,在春季“振旅”的训练中,主要是基础性的军事演练,如阵形排列,识别旗、鼓、金等指挥信号,基本阵法的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等单兵队列教练,然后进行狩猎,以野兽为假设敌,模拟进攻行动,演习军阵;最后检查捕获物以论赏罚。在仲冬十一月的军事训练中,则主要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演习和军事检阅,“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90]。(www.zuozong.com)
排演练习战斗舞蹈(“武舞”)也是三代军事训练中的重要项目。参加武舞的人员,一般都手持干盾,模拟基本战斗动作,既能用来激励舞者本人和旁观者的战斗激情和尚武精神,又能促使参加舞蹈者熟悉作战动作的基本要领,为实战做必要的准备。正如闻一多曾指出:“除战争外,恐怕跳舞对于原始部落的人,是唯一的使他们觉着休戚相关的时机。它也是对于战争最好的准备之一,因为操练式的跳舞有许多地方相当于我们的军事训练。”[91]我们认为这是很精辟的说法。根据实战过程制作舞乐,不仅原始部落有之,尧舜禹时期亦有,如《韩非子》记载:“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92]夏商以降历代均有之;不仅汉族有之,其他民族亦有之。
从文献记载看,当时的武舞应当是和射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礼记》说:“成童,舞象,学射御。”[93]又如《诗经》亦载:“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兮。”[94]《礼记》亦有“朱干、设钖,冕而舞大武”[95]之语,意谓手执朱漆盾牌和玉斧,盛装跳着大武舞,亦是武舞作为重要军事训练形式的证据。可见武舞实际上就是军事操练的一种形式,与“蒐狝”活动一起,构成当时军事训练的主体内容,并且在实战中亦体现出其独特的壮观景象。据史籍记载,武王伐纣时,在进攻朝歌的前夜,士兵们曾“前歌后舞”[96]。而在凌晨进攻时,勇锐的巴师则“歌舞以凌”[97],就透露了这方面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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