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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皇专制制度的特点及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俄罗斯的沙皇专制制度作为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具有鲜明的特点。(四)残暴性尽管沙皇专制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顺应了俄罗斯国家统一和强盛的需要,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但这并不能掩盖其残暴性。首先,沙皇专制制度与野蛮残酷的农奴制相联系、相亲和。沙皇专制制度通过农奴制对农民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其次,沙皇专制制度通过警察特别是宪兵对民众个人生活进行监视和粗暴干涉。

沙皇专制制度的特点及优化方案

罗斯沙皇专制制度作为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浓厚的宗法色彩

在俄罗斯社会,具有宗法制特征的专制家庭,特别是信奉东正教的村社农民家庭占主导地位。这种专制家庭充斥着对父权的尊重,对家长的服从。其宗法特征表现在:“第一,它以家庭子女公认的最可尊敬的个人(比如祖父或者父亲)的权威为基础;第二,家庭子女不想得到权利,视服从家长为理所当然的;第三,家庭子女把自己与家长连为一体,不认为家长的强行霸道破坏了自身的权利。”

宗法家长制是君主专制制度的载体和源泉。“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被视为人世间政权的第一个榜样。随着家庭的增加而出现了部落,随着部落的增加又出现了国家,国家的日益庞大使慈父式管理无法适应。于是,上帝便给了原先的父权一副沙皇的面孔,赋予沙皇至高无上的无限专权。”

在整个专制制度盛行时期,历代君王都竭力维护家长制的皇权观念。“君主‘父亲般’地建立与臣民的关系:惩戒作孽犯科者,奖赏忠诚勤勉者,倾听幕僚的意见。”

彼得一世在官方的圣谕诏书和私人信件中直截了当地宣称“吾民恰似吾子”,以表达沙皇对待臣民如同家长对待子女的态度。更有甚者,1721年彼得一世正式接受国父的封号,后来的伊丽莎白和叶卡捷琳娜二世女皇也都享有国母的封号。君主们尽管专制权力无限,仍然力图以慈父慈母形象示人,目的在于给无限扩张的君主权力披上让人自觉服从家长权威的合法外衣。

(二)浓厚的东方专制主义色彩

由于直接受拜占庭神权专制制度和蒙古鞑靼八思哈制及无限王权观念的影响,俄罗斯的沙皇专制制度更接近东方的君主专制制度,至少可以说是带有浓厚东方色彩的专制制度。

按照米罗诺夫的总结,东方专制主义的特征是:“(1)君主是唯一的或至少是主要的土地所有者,享有至高无上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及军事指挥权,权力不受法律、规章及制度的限制,生前和死后都被奉若神明;(2)借助复杂的官僚机构,依仗武力、强制和恐怖等手段,管理包括经济在内的整个国家事务;(3)缺乏包括财产及经营自由在内的个人自由,国家的公共法权凌驾于臣民的个人权利之上,社会地位的高低取决于权力的大小,而财富是通过巧取豪夺(收受贿赂、侵占等)来积累的;(4)宗教化和意识形态化的国家居高临下地控制社会和个人,无公民社会可言;(5)奴役制度广泛实行,民众奴颜婢膝,对专制君主及其官僚毫无反抗能力。”

实际上,俄罗斯沙皇专制制度在以上几方面都表现不俗,甚至在某些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俄罗斯沙皇不仅集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军事指挥权于一身,而且还把宗教置于直接掌控之下,权力之大近似神主上帝。

还在伊凡雷帝的父亲瓦西里三世执政时期,莫斯科人就尊敬地称呼自己的君主为“神的仆人和侍者”。在一般场合人们都说,“君主的意志就是神的意志”,“君主就是神的意志的执行者”。遇到特殊的模棱两可的情况下人们就会说,“我们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我们只知道神和君王。”

既然沙皇等同于人间上帝,那他就不受世间一切法律(包括沙皇自己颁布的法律)和习惯的限制而为所欲为。伊凡四世就公然宣称:“我可以随心所欲地赏赐我的奴隶,也可以随心所欲地处死他们。”彼得一世也大言不惭地说:“沙皇陛下是专制君主,关于他自己的一切事情,他不向世界上任何人负责,但是作为基督教的国王,他有力量和权力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善良愿望来管理自己的国家和土地。”

王权不仅在政治领域独断专行,而且对其他事务,特别是经济事务也事无巨细进行超常干预,形成经济政治一体化。不论是农奴制的确立,还是近代工业经济的发展,随处可见王权强大的身影。彼得一世甚至下令所有渔场收归国有(1714年),又将土地矿产资源收归国有(1719年)。彼得一世在欧化改革中就经常利用东方专制君主才拥有的无限权力。(www.zuozong.com)

俄罗斯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普列汉诺夫在区别东方的专制制度的专横暴虐和西欧国家的专制制度时强调,东方专制君主拥有任意支配自己下属财产、支配他们的自由和生活的权力,而西欧的君主只有在法律或习俗所规定的一定范围内才能实现这一点。按普列汉诺夫的话说,彼得确认俄罗斯当时具有的全部生产力属于国家,彼得使居民在对玛家关系上的无权地位达到逻辑的极端,而这正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特点。沙皇改革家一方面对劳动居民(“对国家的孤儿”)不讲客气,同时也认为对军职人员(“对皇帝的奴仆”)没有客气的必要。学习各种技术知识(研究“航海”学和“工具”)也成为多如牛毛的实物贡赋之一,即成为贵族的实物供赋。

(三)教会依附王权

教会依附王权来自拜占庭帝国。拜占庭东正教在拜占庭帝国时期就与世俗政权紧密结合,拜占庭帝国实行了政教合一,其特点是皇权高于教权,专制君主既是皇帝又是教皇,集君权与神权于一身,教会则绝对听命于皇帝,依附于君主专制政权。

罗斯受洗后,俄罗斯东正教继承了拜占庭教会服务于世俗政权的传统,对世俗政权的依附有过之而无不及。从罗斯受洗的那一刻起,世俗政权就是俄罗斯社会和社会文化发展的主导因素。俄罗斯的政权即使在理想之中也是作为专制政权进行思考的,而东正教则心甘情愿地为专制政权服务,为其披上君权神授的光环。

彼得大帝当政后进一步加强对东正教会的控制。彼得大帝不仅废除了牧首制,还设立了东正教事务管理局,东正教事务管理局由沙皇指派局长,把教会置于沙皇指派官吏的直接监督控制之下。后来政权还使神职人员成为沙俄帝国的附庸,使教会成为沙俄帝国的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

(四)残暴性

尽管沙皇专制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顺应了俄罗斯国家统一和强盛的需要,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但这并不能掩盖其残暴性。

首先,沙皇专制制度与野蛮残酷的农奴制相联系、相亲和。沙皇专制制度通过农奴制对农民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

其次,沙皇专制制度通过警察特别是宪兵对民众个人生活进行监视和粗暴干涉。国家政权对民众生活的干涉是俄罗斯政权根深蒂固的传统。国家对臣民的大凡小事,甚至生活琐事都定出相应的条条框框,借助法规加以约束,通过警察加以监督。俄罗斯最早的专门警察机构出现在彼得一世时期,设在彼得堡和莫斯科。在叶卡捷琳娜时期警察制度普遍建立,首都设警察总局,在各县都设立警察局。

除一般警察外,俄罗斯专制政权还设置有政治警察——宪兵来维护和巩固统治专制政权。沙皇把宪兵作为耳目,通过宪兵掌握民众思想倾向。在俄罗斯,宪兵最早出现在罗曼诺夫王朝的第一位沙皇米哈伊尔·罗曼诺夫(1613—1645)执政时期。宪兵的力量大大加强则是在彼得一世当政时期(1689—1725)。在尼古拉一世时期(1825—1855),宪兵正式登堂入室,被改组为名副其实的正规行政机构。宪兵通过检查邮件和书刊,以及监视、窃听、收买和利用奸细等手段,收集社会舆论和民众思想观点,密切监视思想异端,对秘密团体、政治组织和革命者进行迫害。作为沙皇实行警察统治的工具,宪兵是名副其实的政治警察。

再次,对民众的反抗进行残酷镇压。沙皇专制制度对农民起义毫不手软,血腥镇压。不论是斯捷潘·拉辛还是普加乔夫起义,最后都淹没在血泊之中。而近代反对沙皇专制制度的革命者,从12月党人到布尔什维克成千上万地遭到沙皇政权的逮捕、监禁、流放,甚至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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