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高等学校社会信任的赢取

 高等学校社会信任的赢取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校组织内部的信任关系是学校和谐的表征,是维系学校稳定发展的根本,更是构建高校与外界社会之间信任关系的基石。我们认为,高校社会信任就是社会对高校的信任,亦即社会对高校这一社会文化行动者所秉持的价值判断和预期心理期待。

 高等学校社会信任的赢取

第一节 高等学校社会信任的赢取

信任作为社会学经济学(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心理学等学科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深刻影响着个体与个体(组织)之间的交往,它同时更是社会资本的一个关键测量指标。信任在某种意义上还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表征,“信任是一种稀缺物品;它能够自然地产生也很容易被破坏;它能够通过坚定地采用开放而且诚实的方式而形成;即使在黑暗中,信任也能大放光芒,释放出巨大的能量、革新力和创造力;它还是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的必要因素”[1]

一、高校社会信任的内涵

(一)信任解析

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中,一个国家的社会秩序、文化思想、法治程度和信任状况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而信任更是社会关系与社会资本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福山指出:“社会资本是由社会或社会的一部分普遍信任所产生的一种力量。它不仅体现在家庭这种最小、最基本的社会群体中,还体现在国家这个最大的群体中,其他群体也同样体现这种资本。”[2]信任可谓与人类社会同时产生,但是人们对信任进行系统研究却为时较短。20世纪初,经典社会学的杰出代表人物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中讨论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及其与分工结构的关系时从“集体意识”的角度对社会信任进行了比较深入地探究。1964年,彼得·布劳(Peter·Blau)在社会交换理论中指出信任是维系社会关系稳定的一个关键要素;1969年,帕森斯(Parsons)在对承诺进行研究时,其理论视角涉及社会关系中的信任和不信任。20世纪70年代以后,信任遂成为社会学的一个专门研究领域,并在90年代形成研究高潮。

在对信任的系统研究中,基于不同的理论支撑点和侧重点,其研究视角主要有人际关系角度、个体期望角度、社会结构角度、经济交换角度和伦理角度。社会学家简·曼斯布里奇(Jane Mansbridge,1999)认为信任有两种,一种是基于对他人可信度的估计,另一种则是利他性信任。利他性信任虽然值得称道,但是它却无法解释信任在不同人群间的分布(差序格局的存在昭示人们对信任所持的主要评判依据是对其可信度的预测与估计)。科尔曼和哈丁(Hardin)持理性选择论,认为信任别人就等于将自己拥有的资源主动放到人家手里。理性的人做任何事情都是为了增进自己的福利,或至少不损害自己的福利。理性人在决定是否信任他人时必须权衡两点,其一是对方失信的可能性有多大,其二是潜在收益与潜在损失相比孰重孰轻(Coleman,1990)。赖兹曼(L.Wrightsman,1974)认为:“信任是个体特有的对他人的诚意、善意及可信性的普遍可靠性信念。”萨波尔(C.Sabel)则以信心来界定信任,认为“信任是交往双方对于两人都不会利用对方的易受攻击性的相互信心”[3]罗素(Denise.M.Rousseau)认为,信任是建立在对另一方意图和行为的正向估计基础之上的不设防的心理状态,比如患者对医生的信任。此定义包含两大内容:第一,信任发生在个体之间,出现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第二,信任是对他人的期待。这种期待应建立在社会共同的规范、价值观的基础之上[4]。林聚任认为“信任是一种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所持有的可能性,是行动者在缺乏足够的客观依据,面对风险选择时的一种主观倾向和期望。但信任本质上表现为一种社会关系,其根植于社会制度与社会结构之中,并随社会结构的变化而具有新的特点与内容。”[5]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认为信任是社会成员对彼此诚实、合作行为的预期。结合上述学者之研究成果,我们认为:信任是个体对行动对象所给予的一种内心评判和积极的价值期望,在此基础上愿意把自己的某种(些)权益予以托付。

(二)高校社会信任

信任作为社会学中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它涉及主体、客体、个人、组织、关系等多种因素。诚如德国社会学家卢曼(N·Luman)所言:“在任何情况下,信任都是一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本身从属于特殊的规则系统。信任在互动框架中产生,互动既受心理影响,也受社会的影响,而且不可能排他地与单方面联系。”[6]在现代社会中,由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资讯呈几何级增加,故而信任的侧重点开始从基于个人的信任(interpersonal trust)向基于制度的信任(institution based trust)转移。高等学校作为信任制度层面上的一个类别,其信任体系可以分为两大类:其一是高校组织内部的信任关系,其二是高校与外界社会之间的信任关系。高校组织内部的信任关系既有平行信任关系(比如职工之间、学生之间、管理人员之间的信任等),同时又有垂直信任关系(比如行政管理人员与教辅人员之间的信任、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师之间的信任、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信任等)。高校组织内部的信任关系是学校和谐的表征,是维系学校稳定发展的根本,更是构建高校与外界社会之间信任关系的基石。

高等学校作为教育中的主力,无可否认,信任是其重要的综合力量。高等学校在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它不仅需要各种专业教师之间的通力合作,同时更需要社会乃至各种组织机构之间的鼎力协作,而支撑这些合作的基础则是信任。故而,我们可以认为,与其说高校的教育教学是合作的艺术,还不如说是信任的艺术。有鉴于此,科尔曼(J·S·Colman)把信任视为“社会资本形式”,赢得了信任就获得了自由,这就意味着减少了监督、控制乃至惩罚所需要的成本,从而能够在风险中获得最大的利益[7]。我们认为,高校社会信任就是社会对高校的信任,亦即社会对高校这一社会文化行动者所秉持的价值判断和预期心理期待。这里的“社会”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包括政府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家庭(家长与学生)、兄弟院校以及本校的诸多成员与组织(管理者、教师、学生等)。

二、高校社会信任的现状

高等学校作为社会系统中纷繁复杂的类别之一,其信任状况必然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与牵制。当今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的时期,它不仅涉及经济政治体制的完善、法律制度的健全,同时更触及到精神文明建设、价值观念的转变以及人际交往中非制度因素的渗透与投入期待的改变。暴风骤雨式的社会变化打破了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稳定的社会结构,温和的社会情感、情绪,尤其是在广大民众的精神信仰与信念层面掀起了一个巨大的波澜。故而使传统制度规范的社会约束力在新的社会情绪面前逐渐下降,由此而引发了诸多社会失范问题,其中信任危机则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我们从外国记者不为理解的中国“押金文化”中可见一斑。

在中国生活一段时间后,手头有了三张爱不释手的卡。这里所说的并不是VISA卡、Master卡之类的信用卡银行现金卡等。这种卡在中国固然也很重要,但还有一些卡更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它们就是家中用电充值时用的“电卡”、做饭用的燃气充值时用的“煤气卡”、洗衣洗澡用水充值时用的“水卡”。每个中国家庭最基本的生活准则就是,要及时给电卡、水卡、燃气卡充值,以便它们不会突然被掐断。不仅如此,手机费也要事先买充值卡充好值,否则很容易欠费停机。就连原则上应先使用后付费的市内电话、网络费也要提前多少天预付费用才能安心使用。这就是初次在中国生活的人很难接受的“押金”文化。可以夸张地说,几乎所有事情都需要押金。在中国旅行过的人都知道,即便下榻五星级酒店,入住时也要付住宿费两倍左右的押金。租房时,要多交月租2倍的押金;安装国际电话漫游要交人民币3 000元的押金;手机话费改成先用后交费制,需交人民币3 000~4 000元的押金;配送饮用水要为每只水桶交人民币50~100元的押金。患者家属用急救车拉患者时,如果想借转移患者用的移动床,还得“先交押金才能借”。[8]

客观地说,令外国人颇为费解的中国“押金文化”正是当前“信任危机”在广大民众生活中的一种折射。信任危机不仅广泛地存在于日常交往中,它还扩展到商业贸易、行政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诸多领域。1990年,美国学者英格雷哈特主持的“世界价值研究计划”调查结果显示,在中国,相信大多数人是值得信任的人所占的比率为60%;1996年,在英格雷哈特的再次调查中,这个比例已经降到50%,6年间下降了10个百分点。1998年,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系教授王绍光博士的调查显示,只有30%的中国人相信社会上大多数人值得信任[9]。高等学校作为传播人类文明、创造新科技、培养知识精英的摇篮,与社会其他组织机构相比,曾被公众视为值得信赖的领头人。但是在社会急剧转型的当今中国,其公信力也明显下降。(www.zuozong.com)

在社会大环境的浸染下,大学行政化、官僚化倾向日趋严重,学术权力日渐受到行政权力的强势挤压,于是资深教授、研究员放弃多年苦心经营的专业学术而转向行政权力靠拢。而那些位居处长、院长的教授们则无暇钻研学术,对教育教学漠不关心、放任自流。在科研上,高校弥漫着一股强烈的浮躁之风,由于缺乏持之以恒的韧性与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故而学术失范、学术造假现象屡禁不绝。据报道:2009年12月19日,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官方网站发表社论,认为我国某大学两位教师从2006年到2008年在这一刊物发表的70篇论文存在造假现象,并作出一次性撤销的决定。高等学校逐利化的热情和能力远远高于并压倒其提升教学质量、捍卫大学公益性的热情和能力,高校俨然成了“官场”、“商场”和“名利场”。据《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显示,34.7%的受访者表示“后悔上大学”,其中51.5%的人认为,自己在大学里“没学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另有报道称,广西某高职学院1000名大二学生,被学校以做“深圳大运会志愿者”的名利骗去替深圳地铁保安公司打工(前后要半年),公司付每位学生的月薪是1 600元,但被学院扣下,只给学生每月800元生活费。学生们对此有质疑,院长却对学生说:“学院从中得到几百万元,就算是你们对大学的贡献,难道不应当吗?”[10]此外,高校还巧立名目乱收费、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谎报学生就业率(尤其是“被就业”现象的泛滥)等,从而使高校原本颇高的公信力严重下降,在被社会所诟病中造成信任危机。

三、高校社会信任的赢取

信任这种十分脆弱且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很容易被破坏,高校的公信力正在下降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由于高等学校是知识精英的集中地,以及长期以来所积淀的社会公平意识、民主趋向和科学精神,从而使得比其他社会组织机构更容易赢得社会的信任。

(一)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效遏制高校腐败

由于我国现行高校缺乏一套严格的监督机制,致使腐败事件频发,滋生了一大批“高校蠹虫”。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统计:2004年至2006年间,该院受理涉及高校犯罪共20件、28人,案情基本上都是学校的主要领导在基建中涉嫌受贿。武汉市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在2003年1月至2005年10月的两年多时间里,武汉市检察机关查办武汉地区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1件46人。在这46人中,涉及在学校基建招投标领域因受贿而受到刑事处罚的就有18人,占总数的39%[11]。2006年12月底,天津大学前校长单平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取消。他多次违反教育部、财政部以及天津大学的有关规定,在未报有关部门批准、未经集体讨论的前提下擅自将天津大学总计1亿元资金委托深圳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运作[12]。2006年6月20日,因涉嫌重大受贿,武汉科技大学原校长刘光临被公安部门依法对其实行刑事拘留(据湖北省反贪局的办案人员披露,银行工作人员带了3个点钞机,在刘光临家仅点钞就点了4个多小时)。在刘光临“出事”两个月后,该校原党委书记吴国民也因涉嫌在学校的基建工程中受贿与刘光临一样被公安部门实行刑事拘留。2009年9月13日和9月26日,百年学府、“985工程”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巨额贿赂而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个个缺乏自律情操的高校领导在金钱的诱惑下“落马”,既使高校十分有限的资源受到了严重的损失,同时又极大地降低了高校的社会公信力而被广大公众所诟病。

为了有效遏制高校腐败事件的发生,不断提升高校的社会公信力,必须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美国著名的管理学家理查德·斯格特深刻指出:“组织要想正常地生存和健康地发展运行,就必须要有制度化的安排。”[13]对于大学而言,制度是学校全部工作的灵魂,学校运行的正常与涣散直接取决于其制度是否健全与稳定。有鉴于此,高校必须要大力推进政校分开、实行管办分离;不断提升学术权力,实行教授治学;努力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社会参与、民主监督的现代大学制度。

(二)努力提升高校教育质量

自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高校扩招以来,我国高校比原计划提前8年完成了从精英教育阶段向大众化教育阶段转变的历史性跨越;2007年,我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2700万人而超过美国,位居世界之首,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大国。但是,伴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持续扩张,高等教育质量严重下降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题中应有之义,增强质量意识,严守高标准的教育教学质量是高校发展义不容辞的职责和永恒的主题。2007年,教育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2007年的1号文件[14],决定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紧接着,教育部下发了2007年的2号文件[15],面向全国1000所本科院校、1000万全日制本科学生,旨在切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在国家自上而下的高度关注下,在社会公众的强烈呼吁中,高等学校理应把质量视为自己的生命线,必须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把品德教育和专业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科学、精准地确定自身的办学定位,以学科布局和专业调整为龙头,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着力解决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欠缺的问题;把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学生的个人选择,最大限度地发展个人兴趣专长和开发优势潜能,在不断提升质量的过程中既造福于社会又赢得公众的信任。

(三)彰显高校办学特色

就高等学校的办学特色而言,早在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明确要求,“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努力提高办学效益。要区别不同地区、科类和学校,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制订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各种类型的学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特色”。高校办学特色就是指该所高校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形成的被学校赞同、社会认可、公众接受的独特的办学风格、办学模式和办学优势。2002年,中外大学校长论坛课题组在提交的报告中指出:特色就是指格外突出的风格或特点,大学的办学特色是指一所大学在发展历程中形成的比较持久稳定的发展方式或被社会公认的、独特的、优良的办学特征[16]。一所高校的办学特色是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所积淀的集体智慧,它是不可替代的唯一。如果被替代了,那么特色就消逝,竞争优势也就随之而消失。

客观地说,自20世纪末以来,我国高校合并之风盛行,表现出一种盲目的攀高、贪大、求全的风气。高校在办学思路上首先追求规模庞大,其次是学科门类齐全,从而使得专科升本科,学院改大学,硕士点升博士点,改名、升格一片忙乱,几乎每所学校都是“高水平”、“研究型”、“开放性”、“国际化”的“一流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以“综合”为主旨,忽视特色学科专业的建设;人才培养目标趋同、大而空,忽视真正的能力提升。故而,人才市场上高校毕业生千人一面,造成了就业难的严峻形势。杨福家先生深刻而形象地指出:“高校的体系,好比一支乐队,不应该只有钢琴,也应该有大提琴和小提琴,这样才能演奏出令人陶醉的交响乐。”[17]不同的学校理应根据自身的传统,准确定位,各显特色,“各发其声”,从而培养出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各具专长的优质毕业生,藉此赢得社会的肯定与信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