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1899—1992)是20世纪最坚决的自由主义斗士,一生经历丰富,著作等身。1899年生于奥地利,1938年加入英国国籍,获得过维也纳大学法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的博士学位以及伦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经在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美国芝加哥大学、德国弗赖堡大学任教。这几所学校都是新自由主义的大本营,因此哈耶克的名字和几个新自由主义流派都联系在一起。
哈耶克沿袭了奥地利学派的理论传统,但研究视野很宽,从社会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等广阔的领域来研究经济学。从方法论上讲,具有德国唯心主义色彩,侧重于纯经济理论的研究,反对英美经验主义的方法,反对将经济理论数量化。一贯坚持自由主义立场,反对国家干预和福利政策,猛烈地批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1974年,他与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一起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的主要原因是:“对不同经济系统的可行性的分析”,这种分析“对于广泛的、扩大的比较经济体系研究领域有重要的激励作用”[12]。他的研究“无疑对广泛和正在发展的‘比较经济制度’的研究领域,提供了显著的激励”。
哈耶克是多产作家,影响比较大的作品有:《货币理论与经济周期》(1929)、《物价与生产》(1931)、《货币的国家主义与国际稳定》(1937)、《利润、利息与投资》(1939)、《资本的纯理论》(1941)、《通向奴役的道路》(1944)、《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1948)、《自由宪章》(1960)、《哲学、政治学与经济学研究》(1967)、《法、立法与自由》三卷本(1973、1976、1978)、《货币的非国家化》(1976)和《致命的自负》(1988)。(www.zuozong.com)
下面是哈耶克的主要经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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