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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到现实:探讨中国造船业的发展

时间:2023-06-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10.1标示的是1870年至1920年日本造船业产值的增长。第二个时期是1896—1900年,其间日本颁布了促进航运业和造船业发展的法律。第三个时期是1914—1920年,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爆发,导致对日本造船业的需求激增。这些政策使国内造船业更具竞争优势,促进了造船业的发展。1912年,英国显然是世界造船业霸主,产量总吨位是日本的30倍。日本造船业得以长足发展的另一个因素是日本海军的扩充。

从历史到现实:探讨中国造船业的发展

图10.1标示的是1870年(明治维新三年后)至1920年(一战结束两年后)日本造船业产值的增长(仅记录西式轮船)。显然,有三个时期产量突飞猛进。第一个时期是1874—1880年,在此期间日本发生了几次内战,例如西南战争。第二个时期是1896—1900年,其间日本颁布了促进航运业和造船业发展的法律。第三个时期是1914—1920年,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爆发,导致对日本造船业的需求激增。这三个时期都值得进一步探讨。

明治时代初期,日本的沿海航运业务和远洋航运业务均为西方公司所把持,尤其是美国的太平洋邮船公司(Pacific Mail)。1874年,日本与中国台湾爆发战争,随后,不满明治政府政策的前武士发动了几场内战。形势表明,拥有日本人自己经营的航运业务是生死攸关的大事,以便战时可以调度自己的船只运送士兵、军火、食物以及其他补给品。政府进口了13艘蒸汽船,交给岩崎弥太郎的公司经营。岩崎弥太郎在数年前建立了该公司,命名为三菱,其船只购自他的前雇主——土佐藩(Tosa Clan)的领主。由于岩崎极具商业头脑,公司迅速扩张,并击败太平洋邮船公司。其业务很快即由沿海航运拓展至远洋航运。国内外航运公司之间竞争激烈,航运价格下降以及贸易量的扩大增加了对船只的需求,正如图10.1所示的第一轮产值剧升。

三菱的航运业务与共同运输公司(Kyodo Unyu)合并后成为日本邮船公司(Nihon Yusen Kaisha,NYK),该公司与三菱集团关系松散。而此时三菱的主要业务已转向位于长崎的造船业。政府在财政上支持日本邮船公司以及后来进入航运业的公司,例如大阪商船公司(Osaka Shosen Kaisha)和东洋汽船公司(Toyo Kisen)[1],以减少对外国航运公司的依赖。然而,在1883—1897年间,由日本船只运送的进出口物资所占份额仍然只有10%左右(Inoue,1990)。

图10.1 造船业产值的增长:1870—1920年

注:纵轴为按1930年价格计算的产值(千日元),包括蒸汽船和帆船,但不包括战舰和日本传统船只。
来源:Otsuka论文(Otsuka,1987)的图8.1。数据源自《日本长期经济统计数据评估》(Chouki keizai Toukei)的卷三;Ohkawa Kazushi,Ishiwatari Shigeru,Yamada Saburo & Ishi Hiromitsu等人编辑的《东洋经济》(Tokyo:Toyo Keizai,1966)。

为促进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政府于1896年颁布了《航海奖励法》(Kokai Shorei Ho)和《造船奖励法》(Zosen Shorei Ho)。前者为购买船只的日本航运公司提供补贴,后者则补贴生产吨位为700吨以上船只的日本造船公司。《航海奖励法》影响更为深远,根据这部法律提供的补贴总额几乎十倍于根据《造船奖励法》提供的补贴总额。政府向航运公司提供的补贴数额甚巨:日本邮船公司和大阪商船公司在1896—1903年得到的补贴几乎与它们的利润一样多。这就激励航运公司扩张船队规模,从而增加了对造船业的需求,正如图10.1所示的第二轮产值剧升。

由于进口船只不但跟国产船只一样可以得到补贴,而且船只质量更高,而国内造船厂即使在《造船奖励法》补贴的支持下仍然无法抗衡进口价格,许多航运公司宁愿购买进口船只。1899年,法律得到修正,进口船只的补贴降至国产船只补贴的一半。此外,1897年,日本开始对进口船只征收关税,税率为5%;1911年,随着与美国、英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通商条约(第2章提到的不平等条约)得到修订,税率更升至15%。这些政策使国内造船业更具竞争优势,促进了造船业的发展。(www.zuozong.com)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导致对国内造船业的需求直线上升,原因有三。第一,由于欧洲身陷战争泥潭,生产能力下降,以往在亚洲占统治地位的欧洲出口商再也无法足量供应各种产品,日本借此增加了向欧洲和亚洲的出口。出口的繁荣导致对日本航运业的需求扶摇直上。第二,欧洲和美国的航运公司把船队转向欧洲,以满足战争相关的航运需求,因此无法维持它们在日本和亚洲的航运业务。结果导致日本航运费用急剧上升,这激励日本船商订购更多船只。第三,外国造船厂忙于应付各自国内的订单,包括海军订单,因此无法增加向日本的供应。结果,航运公司纷纷涌向日本造船公司购买船只。

1914年,国内造船厂供应的船只总吨位为59,000吨,占有2/3的市场份额,另外1/3为进口船只所占有。1918年战争结束时,国内供应的船只总吨位为636,000吨,而进口实际为零(Inoue,1990)。这一次产量增加体现在图10.1所示的1914年后的产值剧升。到那时为止,日本已是排在美国和英国之后的世界第三造船大国。1912年,英国显然是世界造船业霸主,产量总吨位是日本的30倍。六年之后,英国的产量仅为日本的三倍,而美国的产量已超过英国(Kaneko,1964)。

日本造船业得以长足发展的另一个因素是日本海军的扩充。甲午中日战争(1894—1895年)和日俄战争(1904—1905年)后,日本军队发觉在战略上非常有必要拥有一支大型舰队,以维持它在亚洲大陆的影响。其中一些舰艇是在横须贺、吴市、佐世保和舞鹤的海军造船厂建造,但是,随着私营造船公司技术水平提升,而海军造船厂又忙于维修现有战舰,越来越多的订单流向私营公司,特别是三菱和川崎。1884—1903年,88%的海军船只为进口船。1922—1928年,进口船只仅占10%,而65%的船只建于私营造船厂,剩下的25%建于海军造船厂(Fukasaku,1992)。

以上经历表明,如果说政府政策的确有利于造船业的发展,也主要是在支撑需求方面。例如,补贴航运公司以鼓励它们向日本造船公司订购船只,以及海军的采购。相比之下,补贴造船公司的政策效果欠佳。这种情况与上一章探讨的汽车制造业案例十分相似。

与此相类似的情况还有造船业在二战后的经历。根据《造船改革》(Kaikaku Zosen),政府向航运公司提供的补贴和低息贷款增加了对造船业的需求。地田和戴维斯(Chida & Davies,1990)以及沟田(Mizota,1991)都认为,《造船改革》有助于造船业从战时的损毁和战后的萧条中早日恢复元气。不过,这项政策在1960年代以后的有效性则广受质疑(Yonezawa,1988)。

另一个具有明显相似性的例子是飞机制造业。二战后,日本和美国的飞机制造业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美国的飞机制造业极大地受益于美国空军的扩充,而日本的飞机制造业则由于航空自卫队(Air Self Defense Force)的规模有限,无法从中受益。我们稍后将转向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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