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战以来,华北及沿海矿区尽丧敌手,锡都个旧的地位愈显重要。正如1937年成立的云南省建设厅驻个旧办事处在其成立宣言中所言:“个旧为本省著名产锡区域,矿区辽阔数百方里,蕴藏之丰富,等质之优良,为全国之冠,即在世界产锡各地中,亦占重要位置。”作为国防资源的大锡,在战火硝烟弥漫的背景下,国内国际市场需求旺盛,锡产品价格上涨,极大地刺激了个旧锡业的迅速发展。
为抗战经济考虑,中国银行董事长宋子文致电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建议集中各方人力物力统筹合作,共谋个旧锡矿发展,国民政府和云南省政府共同对个旧锡矿采取了统制措施,决定对个旧锡矿合并重组。
1939年秋,云南省政府设立云南出口矿产品运销处,推行大锡统制政策,规定私人采炼所获得的锡,不得自由售卖,必须按官价卖给云南出口矿产品运销处。
1940年6月,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主任翁文灏与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签定组织合约,将资源委员会在个旧设立的云南锡矿工程处与个旧原有的云南炼锡公司和个旧锡务公司合并,改组成立云南锡业公司,由云南省政府、经济部资源委员会和中国银行按照4∶3∶3的比例认股投资,股额为国币5000万元,后因抗战期间物价高涨,原有资金难敷周转,1943年经股东会议决议增资1000万元国币,1944年议决增资4000万元国币,总共投资合计1亿元国币。1940年8月29日晚,云南锡业公司在缪云台公馆开创立会,推举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任董事长,选聘缪云台为公司总经理,秦慧伽为协理,陈大授为协理兼总工程师,决定9月1日为成立日,总部设于昆明,下设厂矿管理处于个旧。(www.zuozong.com)
合并重组后的云南锡业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大矿厂,拥有老厂锡矿、新厂锡矿及鸟格煤矿3个分矿,选矿厂1座,炼厂1所,动力厂1座。设备颇为齐全,但凡矿厂作业应拥有的采矿、选矿、冶炼及探测、动力、运输等各项设备,莫不应有尽有。1942年8月,老厂至个旧6600伏高压输电线架设完工,个旧选矿厂、炼锡厂开始全日生产,谱写了抗战时期云南锡业的新篇章。
1937年,滇锡出口总值为2270万港元,1938年为1630余万港元,1939年为2052.9余万港元。1940年国民政府在个旧实行“大锡统制”后,当年获得利润1000余万元(法币),1943年获得利润高达2.5亿元(法币)。无论是产量还是产值,大锡在云南外贸出口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被视为云南对外贸易的生命线。
根据国税与地税收支划分相关规定,矿产税与特种消费税均划为国税,自1940年7月1日起由国民政府统一征收。1940—1945年,国民政府共征得矿产税10.23亿元,其中大部分来自云南省,来自个旧大锡出口创造的价值。据统计,全面抗战14年,全国共出口大锡2.44万吨,价值计3.06亿元,其中,云南出产的大锡约占93%。可见,大锡出口创造的经济价值,增强了战时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力量,对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