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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及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1.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文件精神,认真收集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及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

1.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文件精神,认真收集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3.发现有关部门送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其进行补送或补办,以保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二、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1.查阅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他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档案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档案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出国政审、干部死亡、办理退休)的,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并填写借出登记。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

三、干部人事档案鉴别归档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归档材料,重点审核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2.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

3.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门应当重新制作,补办手续,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改(或出具组织说明)并加盖公章。

4.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20~25毫米装订边,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www.zuozong.com)

四、干部人事档案转递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3.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4.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5.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6.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7.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五、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应经常检查安全情况,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

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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