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保险市场共有57家财产保险公司在沪经营航运保险直保业务。其中,总公司8家,保险分公司35家,航运保险运营(营运)中心11家,总公司直属营业部3家;经营船前险业务的公司36家,其中中资公司33家,外资公司3家;经营货运险业务公司55家,其中中资公司40家,外资公司15家;共有3家再保险公司在沪经营航运相关再保业务,其中中资再保险公司1家,外资再保险公司2家。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461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215家,保险经纪180家,保险公估机构66家(见表2- 13)。
表2-13 上海市航运保险业务机构数量(2014—2018年) 单位:家
数据来源: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8年,上海航运保险船舶险和货运险业务总量达到41.30亿元,同比增长11.26%,占全国船货险业务量的23.73%。从船舶险来看,上海地区2018年船舶险保费收22.26亿元,同比上升7.71%,占全国船舶险保费总量42.98%。从货运险看,上海地区2018年货运险业务总量为18.54亿元,同比上升15.95%,占全国货运险总量的15.31%(见表2-14)。
2018年,在沪开展业务的11家专业航运保险运营(营运)中心、中远海运自保公司、东海航运保险上海分公司等航运保险专营机构船货险保费收入合计24.13亿元,占上海船货险市场的58.4%,成为上海船货险业务发展的重要力量。
表2-14 上海市航运保险收入情况(2014—2018年)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为发挥上海航运保险指数对水险市场费率厘定的指导与参考作用,促进行业自律,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按计划启动上海航运保险指数二期工作。2018年5月7日,协会组织相关会员单位召开上海航运保险指数编制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初步形成指数二期开发方案,并积极协调相关公司采集数据,争取尽早实现数据拟合和试运行。
2018年,上海航运保险协会通过与国际知名检验机构合作,探索为行业资源整合和境内外资源对接打建桥梁。积极开展行业调研,在充分收集“一带一路”建设相关需求的基础上,经研究形成了全球航运保险服务网络建设的初步方案。与国外第三方检验人密切沟通、探讨、确认服务网络的供应商名录、服务方式等内容,并邀请其来沪与会员单位面对面交流,探讨服务网络的建设、使用、收费及反馈方式等会员单位关注的问题。成立货运理赔委员会,设委员五到六人,由国内主要水险保险公司的资深核保、理赔人员组成,负责推动各家公司使用该保险服务网络,同时对网络的海外检机构进行相应评估,对协会编制的服务网络手册提出意见。
(二)海事审批实力不断提升,海事仲裁话语权逐步显现
1.法院审判
海事法律服务是解决国际航运争议的服务业,对海运文化传承和法律适用性有很高的要求,目前上海还处在市场主体集聚和政策逐步完善阶段。2018年,上海海事法院共收案5 672件,同比上升8.93%;结案5 673件,同比上升8.82%;年底存案295件,同比下降0.34%,继续保持“两升降”的良性审判运行态势(见表2-15)。立案/申请执行标的总金94.58亿元,结案执结标的总额59.14亿元。其中,全年受理一审案件4 946件(包括一审海事海商案件4 504件,海事特别程序等案件442件),占全部案件的87.20%;申请执行案件408件,占7.19%;执行异议和执行保全案件318件,占5.61%。
从审理效率上看,上海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综合评估指数相关的31项指标中,除1项指标无数据和1项指标不参与排名外,22项达到或超过全市均值,其中12项排名第一。民商事调撤率为92.92%,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7.38%,案件二审改判发回率为8.70%。个案平均审理天数28.29天,同比下降1.18天,平均执行天数43.88天,同比上升12.15天。
表2-15 上海海事法院受理及审结案件情况表(2014—2018年)
数据来源:上海海事法院
图2-4 上海海事法院审结执结案件变化情况(2014—2019年)
数据来源:上海海事法院
2.海事仲裁
1)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2018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全年受理案件76件,其中涉外案件30件,国内案件46件,标的人民币7.1亿元(见表2-16)。涉及国家和地区包括韩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英国、新加坡、丹麦、中国台湾、日本、中国香港、美国、马绍尔群岛、巴哈马、挪威、德国、法国、印度。
表2-16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案件受理情况(2014—2018年)
(续表)
数据来源:上海海事仲裁院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与政府部门、法院、司法机关、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积极开展交流,帮助相关部门对海事仲裁加深认识和了解,进一步宣传海事仲裁。同时,积极参与国际仲裁事务,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便捷高效、国际化、专业化的仲裁服务,并以此为契机,着力提升国际影响力。
图2-5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案件受理变化情况(2014—2018年)
数据来源:上海海事仲裁院
2)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
2018年,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全年受理案件共计210件,同比上升62.79%;涉案争议标的额共计5.7亿元,同比上升121.79%(见表2- 17)。
表2-17 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案件受理情况(2014—2018年)
数据来源: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
图2-6 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案件受理变化情况(2014-2018年)
数据来源: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
2018年4月17日,上海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明确要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十二项审判执行工作”。十二项工作基本涵盖了港航船全产业链,涉及多项重点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工作,如促进“江海直达”和“水水中转”;“促进港区分布和泊位结构优化”;“促进船舶交易规范发展”;“保障船代、货代等航运服务业的扩大开放”;“助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航运保险中心”;“促进上海船员劳务市场发展和船员服务建设”;“促进邮轮经营改善、提高服务品质”;“构筑上海发展绿色航运的海事司法保护屏障”等。
2018年6月12日,上海海事法院发布《关于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上海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智慧海事法院(上海)实践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这是上海海事法院全力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和智慧海事法院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关于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上海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中,上海海事法院明确提出上海基地的“1+2”功能定位,即“一个主功能、两个辅功能”,以建设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中心为核心功能,以建设国际海事司法高端智库和国际海事司法交流平台为辅助功能,作为主功能的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中心,是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核心目标。
在《关于推进“智慧海事法院(上海)实践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中,上海海事法院明确智慧海事法院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打造“1+2+X”的信息化建设模板。“1”即建设“一个中心”,构建安全、稳定、先进、可控的大数据交换处理中心,实现数据的采集、交换、处理、展示、发布等一体化集成;“2”即建设“两个平台”,建设智能化办案平台,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诉讼服务能力,建设智能化办公平台,根据司法行政能力,提升司法保障水平;“X”即建设若干个智能辅助系统,实现智慧海事法院“人工智能+”工作模式的转型升级。
2018年7月1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包括“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工作要求”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阐明了司法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强调了司法服务保障应当把握和遵循的职能定位和科学理念。第二部分“具体措施”立足于涉航运中心建设的各类案件审理,提出了司法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具体举措。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从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服务保障能力两个方面,分别明确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具体要求。
与此同时,海事司法平台也在积极推广。我国第一个向全球推广中国海事司法文化的专业平台——“中国海事判例及文化国际推广平台”正式在美国上线。该网站由美国杜兰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与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合作推出,经过百余名员工4年的努力工作建成。网站上线后,将对接中国十大海事法院,每年选取100个经典案例,将其翻成国际航运界通用语言,并适当加上摘要及评述,供全球海运人在网上免费查阅。平台展现了当代航运发用中国特色海事司法文化的结合,传播中国的海事司法理念及争议解决手段,还将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推动中国海事审判理论及实务的研究,促进中国海事法律、司法及法院的国际化建设。平台未来将每年在美出版一本案例集。而“有法可查,有例可循”也将更加确立中国海事司法文化的良好国际形象,从而促进上海对国际航运中心以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事司法中心建设。
2018年2月,上海海事法院研发的“船舶数据分析系统V1.0”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这是上海海事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智慧海事法院(上海)实践基地”以来在信息化建设上取得的又一成果。船舶数据分析系统在全国海事法院中属于首创,该系统通过“RESTful”架构从专业网络广泛收集与海事审判执行密切相关的船舶、气象海况等数据,构建出一个高性能的大数据平台。一是整合IMO国际船舶登记信息中船舶名称、呼号、船籍国等几十项船舶基础数据,依托VTS、AIS等船舶卫星定位系统进行大数据采集和智能定位,对全球所有在航船舶进行搜索,实时确定船舶所在位置;二是整合全球气象水文信息,为扣押船舶提供船舶所在位置台风、海浪等恶劣天气安全预警;三是通过存储船舶历史航迹,为预测船舶航线和模拟船舶碰撞环境提供智能分析,为辨明责任、定纷止争提供信息化支撑。该系统自2017年4月上线运行以来,已为多起涉船案件的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提供技术服务,其中追踪并成功扣押船舶14次,查询船舶历史航迹、实时定位30多次,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
近期,上海海事法院在“船舶数据分析系统V1.0”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研发,完成了“船舶数据分析系统V2.0”的开发建设,新增了船舶扣押预警、多船碰撞区域动态模拟和海域、经纬度、港口等多维度查询等功能。
2018年6月13日,上海海事法院自主研发的在线智能海事诉讼系统正式启用。在线智能海事诉讼系统是上海海事法院建设智慧海事法院的一项主要任务,通过智能化办案平台,提升审判质效和诉讼服务能力。在线智能海事诉讼系统具有集网上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取证、视频认证、证人视频出庭、网上阅卷、远程信访、电子送达和各类事项网上申请等为一体的诉讼服务功能,并且与上海法院12368系统、律协平台和财付通平台等互联互通。针对海事法院涉外性强、专业性高的特点,在线智能海事诉讼系统推出了中英文双语版本,从主页到三级菜单全部实现了双语模式,可进行境外证据调查、境外证人和专家辅助人出庭等。该系统是目前经测试可应用国家最多的法院信息化系统之一,满足了境外当事人在境外参与、了解诉讼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提升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
(三)口岸服务环境完善,通关效率不断提高
2018年,上海口岸运行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口岸进出口货物总值8.53万亿元,同比增长7.7%,占全国的27.9%。其中,进口3.64万亿元,同比增长8.8%,出口4.89万亿元,同比增长6.9%。港口外贸货物吞吐量4.02亿吨,同比下降2.0%;集装箱外贸吞吐量3 574.80万标准箱,同比增长4.6%;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达46.8%,其中国际中转比例8.8%。航空外贸货邮吞吐量344.90万吨,同比下降0.4%。口岸出入境旅客4 250.14万人次,同比增长6.4%。其中,邮轮出入境旅客272.02万人次,同比下降8.4%;铁路口岸9.96万人次,同比下降4.8%,航空口岸3968.16万人次,同比增长7.6%。口岸出入境(港)国际邮轮804艘次,同比下降21.6%(见表2- 18)。(www.zuozong.com)
表2-18 2018年上海口岸主要数据统计表
(续表)
数据来源: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由上述表格可以看出:①2018年上海口岸进出口货物总值占全国进出口货物总值(305 050.4亿元)的27.9%。②上海水运口岸货物吞吐量占上海港货物吞吐量(7.30亿吨)的55.0%;水运口岸集装箱吞吐量占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4 201.02万标准箱)的85.1%。③上海航空口岸货邮吞吐量占上海航空港货邮吞吐总量(417.57万吨)的82.6%,出入境旅客占上海航空港旅客吞吐总量(1.18亿人次)的33.7%。④进出上海口岸国际航行船舶指在上海口岸办理出入境手续的国际航行船舶(即上海口岸出入境船舶)。
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一步深化。一是深化与国家标准版融合对接,继续完善申报功能。完成“单一窗口”关检融合统一申报功能改造,实现全口岸平稳切换,保障关检融合统一申报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拓展开发服务贸易功能板块,对接首届进口博览会需求。上线“单一窗口”进口博览会服务专区,优化完善系统,进行企业培训和全面应用,与中检“云追溯”平台开展对接。完成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等业务功能方案。三是积极主动与金融企业对接,助力进出口企业提速降费。上线“单一窗口”购付汇业务功能。
(四)船舶管理能力日益提升,高端产业链逐渐形成
1.船舶登记
截至2018年底,上海海事局在册登记的船舶数量为2 211艘,同比减少12艘(见表2-19)。其中,国内航行海船数量较上年有所增加;国际航行船舶同比有所减少,上海籍船舶较2017年增加1艘。2018年,国内航行海船中有2艘船舶获批可由广东省口岸航行至港澳地区。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在册登记的国内航行河船2 964艘,712 509总吨。
2018年,上海海事局共办理各类船舶登记1 800艘次,同比增长9.7%,其中光船租赁登记同比增加67.6%,船舶抵押权登记同比下降43.3%。变更登记和船舶国籍登记分别为36.2%和27.4%。
表2-19 上海海事局船舶在册登记情况
数据来源:上海海事局
上海持续推进完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海事管理部门密切跟踪上海市交通委等部门关于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相关动向,并利用自贸区机遇深化改革,进一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拓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性研究与实施。
稳步推进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长江口深水航道利用边坡自然水深超宽交会取得显著成效,于2018年12月1日转入常态化运行。建立完善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应急联动长效机制。推进实现上海南港及其附近水域至长江沿线航线纳入东海特定海区特定航线。同时,国内首艘江海直达型集装箱船舶首航洋山港,并不断推进精细化、网格化气象服务在客船抗风等级核定和特定航线船舶管理中的应用。探索建立长江至上海洋山港区特定航线船舶船员发证和现场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2.船舶检验
上海地区船舶检验业务主要由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上海市船舶检验(美、英、挪、德、法、意、日、韩)在沪机构分别承担。截至2018年底,中国海事主管机关批准的外国驻华船级社共22家,其中14家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外资船级社中具有船舶建造和营运检验资质的7家,仅具有营运检验资质的7家。
2018年,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完成国际船舶营运检验509艘次,同比下降14.9%;新造船检验26艘,同比下降16.1%;国内营运船舶检验553艘,同比增长13.6%;国内新造船检验36艘,同比下降28.0%。2018年,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完成新造船检验26艘共410万总吨,占上海地区新造船完工量的50%以上,是上海分社历年来新造船完工量最多、船舶技术含金量最高、检验工作量最大的一年,包括第二代40万吨大型矿砂船、21 000TEU集装箱船、17.4万立方米薄膜型LNG运输船及5 000吨起重铺管船“德合”轮。此外,深海载人潜水器“深海勇士”号CCS在100多家参研单位中位列前十,受到科技部嘉奖。
2018年,上海市船舶检验处完成船舶建造检验165艘,7 488总吨;船舶营运检验2 389艘,1 686 234总吨;船舶审图48套;船用产品检验44件。
表2-20 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船舶检验业务情况(2014—2018年)
数据来源: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
目前,CCS上海分社已融入长江经济带船舶检验业务中,具备LNC燃料动力能舶、纯电动动力船舶专业化验船师队伍。2018年完成了国内首制油电混合动力拖轮“海港711”和54客位纯电动内河客船“瑞华一号”的建造检验发证工作。同时,与中船邮轮科技、中远海集团、福建国航、世天邮轮、中船集艾等国内邮轮相关方开展合作。同时,积极组建邮轮检验人才队伍。目前,已经争取到外高桥13.5万吨大型邮轮、世天公司3.68万吨中型邮轮等项目。
3.船舶管理
从上海的情况来看,船舶管理服务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014年,随着上海自贸区“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的开放,外资独资企业可以在自贸区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包括为船公司统筹安排船员轮岗、船舶运营、船籍设定等服务。首批成立的船舶管理企业有润元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全球第一大国际船舶管理公司V.Group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卫狮船舶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全球第二大船舶管理企业中英船管(Anglo-Eastern Univan Group)与上海中船海员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合资成立中英中船舶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贝仕船舶管理中国公司也落地上海浦东。随着威仕、南盛堡、泰昌祥等17家优质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船管企业入驻自贸区,数家全球顶尖外资船管企业相继落地,20余家船舶管理上下游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截至2017年底,在上海注册的国际和国内船舶管理企业数量分别为110家和40家。截至目前,全球三大国际船舶管理公司威仕、中英及贝仕均已落地浦东。
2018年,自贸区船舶管理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在《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中规定,未来自贸区内将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运检、国际船单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企业,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
2018年3月30日下午,“2018国际船舶管理行业发展研讨会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促进会国际船舶管理分会成立启动仪式”举行。分会旨在错综复杂的国际船舶管理市场环境下,通过有组织的系统化梳理,汇聚行业力量、树立行业标准。对标国际市场、规范行业的服务,优化市场环境、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为政府建言献策、为企业发声,搭建政企之间的沟通桥梁,为船东服务、为会员服务,为整个国际船舶管理行业产业链做贡献。分会的成立标志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在国际船舶管理这一领域开始进入行业企业共同参与、行业标准有序规范、行业服务水平逐步提升、行业交流更加频繁、行业与政府间的沟通更加顺畅的全新阶段。
(五)航运融资发展增速,产业成效显现
2018年,航运融资租赁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在沪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对航运、船舶制造和港口管理等航运相关企业的授信总额为3 612.51亿元,同比上升4.39%。其中,贷款余额1 701.53亿元,同比上升8.71%;融资租赁余额506.99亿元,同比上升20.66%;经营租赁548.45亿元,同比上升31.07%;其他融资方式为140.97亿元,同比增长5.15%(见表2- 21)。
表2-21 上海市航运企业融资业务情况(2014—2018年)
数据来源: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从产业上中下游角度看,上海各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上游船舶及相关设备制造和修理等企业的授信总额647.29亿元,同比下降12.89%;相关企业实际使用的贷款余额355.0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83%;融资租赁16.9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02%;其他融资方式23.76亿元。
对中游公司船务代理和货运代理等企业的授信总额2029.52亿元,同比上升16.32%;相关企业实际使用的贷款余额790.92亿元,同比上升12.93%;融资租赁966.21亿元,同比上升33.60%;其他融资方式51.22亿元。
对下游港口及相关物流仓储等临港企业的授信总额935.71亿元,同比下降3.79%;相关企业实际使的贷款余额555.57亿元,同比上升33.43%;融资租赁72.25亿元,同比下降26.06%;其他融资方式65.99亿元,同比下降0.72%。
截至2018年底,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均已获得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资格,在自贸试验区内共设立了135家单船融资租赁项目公司,船舶租赁的金额为383.39亿元。2018年1月29日,上海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台)成立,该平台整合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和浦东新区现有各类融资租赁服务团队、力量和资源,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势,以及社会团体、企业的专业能力,为融资租赁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2018年4月,市金融办(原)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上海市融资租赁扶持财政政策实施细则》。
(六)航运指数衍生品不断完善,航运话语权日益提升
2018年,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推出的上海出口集装箱(欧洲)运价衍生品自3月6日起逐步上线,连续6个月的交易合同主力合同日均成交量约2 000标准箱;上海出口集装箱(美西)运价衍生品主力合同日均成交量约800标准箱。2018年单边成交量达31万标准箱以上。
(七)航运研究咨询力量不断壮大,影响力逐步提升
当前,上海集聚了各种类型的航运咨询服务机构,其中包括以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上海航运交易所、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为代表的政府研究机构,以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为代表的院校类航运研究咨询机构等。中远海运集团、上港集团等也内设研究部门,为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同时,上海交通港航类出版物《中国港口》《中国航海》《航运交易公报(周刊)》《交通与港航》等期刊在国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
上海航运交易所完成《中国航运发展报告》(白皮书)《年中/年终水运形势报告》《航运交易公报》《视点与研究》等业内专业咨询分析报告;担纲完成了交通运输部委托《中国水运史(1949—2015)》航运服务发展史料收集整理和史稿编写工作;向部水运局提交了《关于降低货主企业海运附加费的相关建议》;完成了多项港航营商环境研究、诚信体系建设等相关课题。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2018年入选“中国智库索引高校智库百强榜”,发布《全球港口发展报告》《全球港航信息化发展报告》,向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人民政府等省部级领导递交专报12份,承担各类研究课题近50项,出版专著《未来航运业颠覆性变革》《集装箱班轮联盟发展模式及竞争机制研究》《基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中国海运发展战略选择研究》。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合作开展“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国际航运中心专项课题”,招标“上海打造绿色航运中心的发展目标与重点举措研究”“长三角港口群协同发展的瓶颈及解决思路研究”等课题5项。全年共发布国际集装箱、国际干散货、沿海干散货、中国航运景气、全球港口发展、中国航运金融相关领域的报告100多份。咨询报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航运制度创新研究》荣获上海市第14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奖一等奖。
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承担《上海港口航运行业管理热点与难点问题研究》《江浙港口集团化发展及长江经济带航运联盟对上海港的影响》《上海邮轮产业规范化发展的重点问题研究》等十多项课题。参与编制《上海市落实“交通运输部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激活芦潮港中心站,促进海铁联运发展”实施方案》。其编制的《上海市交通行业发展报告(2018)》《上海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报告(2018)》《长三角内河水运发展报告(2018)》和《上海港航运行季报》等报告,已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重要的决策参考依据。
(八)海事教育体系日臻完善,人才队伍日益壮大
上海市共有18所高校在本科及以上层次开设航运(含物流)领域的学科专业,其中硕士层次以上的有6所高校,博士层次以上的有2所高校。15所高校在专科层次开设航运(含物流)领域的专业。
2018年,上海海事大学招收航运相关专业本科生1 666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2 11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79人,硕士研究生2 039人。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绝大部分课程设置和研究领域围绕解决航运中心建设的各类问题展开。新增电气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新增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新增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会计硕士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该校“厚植航运物流特色、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的一流本科专业群建设”项目获批为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首批人选建设项目。交通运输部专项特种船实训平台、央财专项航海专业能力实践基地等18项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通过验收,投入教学、科研使用。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电子电气、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会计学、安全工程7个专业先后获上海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立项。军民融合物流研究中心、地下物流技术研究中心、船舶动力工程研究所、智慧海事技术创新中心等相继在校内挂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校企合作课程29门,每门课程由行业企业专家进校承担8课时的本科教学,有效提高教学内容的实践性、新颖性。分阶段、分批次安排约1 673名学生开展航行实习、船厂实习,并派遣专业教师全程管理。
2018年,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船员培训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21期,培训人数6 605人次。①举办各种类型的特种船培训项目,全年共举办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1期、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1期、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知识更新11期、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知识更新11期,共计培训学员657人。②继续开展动力定位培训项目,共举办动力定位初级班5期,动力定位高级班5期,动力定位维修班7期,共计培训学员50余人。③申请开办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师资知识更新培训班,共计有187名来自上海各船员培训机构的老师参加了培训。④开展船员证书知识更新培训。共举办基本安全知识更新53期,精通艇筏知识更新52期、高级消防知识更新52期,共计培训学员5 142人。⑤举办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培训、海事系统培训、浦东新区城管世博中队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15期,培训学员844人。
国航促进会和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等部门紧密联系,积极推动航运紧缺人才引进及申报,为航运紧缺人才提供指导及帮助。国航促进会和上海人事经理研究中心,举办各类讲座及专业培训3场,内容涉及企业管理及心理学6场、浦东企业培训补贴政策介绍会4场,最新人才政策研讨3场。
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创新EMBA教育模式,开展“定向EMBA教育”,将优秀的课程和师资定点输送到有相关需求的企事业单位。上海海事大学-日照港EMBA和上海海事大学-钦州EMBA班相继顺利开班,共计招生60余人。第二个DBA项目“上海海事大学-诺曼底商学院DBA”班成功落地。举办日照港集团第二期青年管理人员高端培训班、上海中远海物流有限公司青年干部培训班、招商局“2018年共铸蓝色梦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优才计划”夏季班等10多个项目,为政府部门和各大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900余人次。
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上海海事大学努力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海事合作,继续深化与马来西亚、缅甸、柬埔寨、越南、孟加拉国、埃及、肯尼亚、南非、坦桑尼亚等国的政府海事主管机关或高校的合作关系,开展海事教育或技术合作。协办“一带一路海事国家船舶能效管理和数据收集高级培训”项目、“一带一路海事国家航海院校师资培训”项目、“中国—东盟航海教育和船员培训质量体系管理研讨班”“东亚海图生产数据库系统开发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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