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兽用抗生素在畜牧水产养殖中的不规范使用情况,农业农村部坚持“产管”结合,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努力保障动物源食品安全。
规范饲料给药途径,减少亚抑菌浓度的预防用药,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195号公告规定,禁止使用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禁止人用抗生素作为兽药使用。
一是规范抗菌药物治疗目的的使用。加强兽医临床科学用药管理,对集约化养殖场要求驻场兽医师对用药过程进行把关,并尽可能进行细菌敏感性检测和耐药菌株监测,杜绝乱用抗菌药物。对个体养殖场,兽医服务人员要对用药过程把关,发生疾病时要开具处方后才能用药,而且要做到依病使用、依诊使用、依法使用。饲料生产企业在饲料中添加抗生素必须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规范添加并在饲料标签上注明。避免养殖中重复使用。
二是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兽药品种。严把准入关,批准兽用抗生素在上市前要经过严格评价和严格审核。批准后要持续加强对新兽药的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坚决淘汰安全隐患兽药品种,重点对已批准使用的人兽共用抗生素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分类实施风险评估。
三是加强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对有条件的集约化养殖场要求进行本场内部的细菌耐药性监测,根据耐药性情况,轮换、选择使用抗菌药物。对于达到一定耐药率的抗菌药物,应在厂内暂停使用,待耐药率下降、恢复敏感性之后再用。
四是持续加强兽用抗生素安全使用宣传。近几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规范兽药使用行为,实施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实施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稳步推进了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持续加强兽药规范作用工作,切实提高了广大养殖者的安全用药意识。今后还应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宣传形式,不断加强兽用抗生素安全使用宣传工作,使养殖场户自觉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兽药,遵守休药期规定。(www.zuozong.com)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抗生素行为。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合作,持续开展兽药、畜产品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使用抗生素的行为。
六是提高养殖环节饲养管理水平。加强养殖场消毒和隔离工作,选择抗病好的优势良种动物进行饲养,优化饲养配方,提升动物对致病因素的抗性,加强对疾病的预防,有效提高动物体内的抗体水平,增强动物自身的抗逆能力。
七是选择中兽药、微生物制剂等抗生素替代药品。根据养殖动物品种、生长阶段等特点,选择各种中兽药、微生物制剂、酶制剂及可饲用天然植物,以防为主,减少各种疾病发生,减少抗生素使用。
八是提高规模化养殖场比例和畜禽疫病诊断水平。结合环保整治,取缔一些规模小、管理水平差、疫病诊断水平低的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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