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远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强调生产力标准在政治经济学研究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重要性,提出“在同生产关系发生关系的限度内才去研究生产力”[10],并倡导构建和发展“生产力经济学”这一独立的基础理论学科。他对生产力概念、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等问题的探讨是其理论观点的重要基础。
于光远认为,“生产力发展状况是制约社会主义自身发展的成熟程度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制约社会主义社会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演进的最重要因素”[11]。他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脱胎于经济文化落后的社会条件,虽然具备了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所需的基本生产力水平,但生产力水平较低,是一个不成熟的非典型的社会主义国家。纵向上看,不同技术时代的生产力并存;横向上看,各部门、地区和城乡的生产力水平差异明显,且发展不平衡。面对这一情况,发展生产力是直接的中心任务。因此,生产关系的确立应当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条件相适应。由此,于光远进一步分析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对应关系,认为二者之间存在“多一对应”[12]和“一多对应”[13]两种形态的关系,构成了一个复杂的有弹性的对应体系。在具体问题面前,还需要分析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于光远认为,生产关系促进或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通过生产者的积极性的提高,一个是合理的生产组织的建立和改善”[14]。这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这一宏观的基本原理建立了可探寻的微观基础,为解决所有制结构、按劳分配、企业经营管理等具体问题找到了现实依据和着力点。(www.zuozong.com)
我国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客观现实,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奠定了基础,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提供了现实支撑。这反过来又成为于光远的“所有制实现论”“企业组织”“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经济效果观”等理论提供了出发点。他指出,改革就是要革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相适应的那些环节和方面。这种调整“不仅是要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而且从根本上讲是要使社会经济结构的状态更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5]。这才能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逐渐成熟,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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