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1 第六次座谈会:立足于大,着眼于强,落脚于好
2008年4月27日至29日,第六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在榆林召开。
本次会议对当前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做出以下基本定位:一是陕北地区已经步入跨越发展的轨道,二是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已经初具形态。
会议指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经过多年开发建设,已经进入科学发展的新阶段,面临的形势和发展环境均发生了很大变化。国际能源价格持续居高不下,在对基地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形成良好市场条件的同时,也使基地建设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市场扰动。国家把鄂尔多斯盆地作为21世纪最重要的能源开发基地进行规划开发,使基地的发展迎来了更大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竞争。要立足国际国内能源产业发展的大背景,把握化工产业发展的大趋势,着眼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跳出基地看基地、站在全局谋发展,把握机遇,抢占先机,牢牢把握发展的制高点。
会议要求,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要立足于大:坚持大区域布局、大项目策划、大集团引领、大生态建设的思路,策划实施一批百万吨级的重大资源转化项目,形成产业配套、分工科学的特色园区发展新格局。同时,加快建立起若干大的生态保护区。要着眼于强:围绕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目标,突出对项目和规模的选择性,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要落脚于好:严格准入标准,真正把效益高、损耗少、污染小的项目引进来、建起来。
会议强调,要继续坚持“三个转化”的指导方针,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依托,以煤化工盐化工产业为主导方向,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为途径,以统筹城乡生态和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主要特征,立足于大,着眼于强,落脚于好,大区域布局,大项目策划,大集团引领,大集群推进,大生态建设,始终保持加快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态势。要坚持实施项目主导战略,努力突破以水资源为主的瓶颈制约,加快发展非能源化工产业,全面统筹城乡发展,创新基地管理体制机制,以振奋的精神和创新的意识推进陕北能源化工基地跨越发展。
2.3.1.2 《关于进一步促进榆林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陕发〔2008〕16 号)
2008年底,陕西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榆林的发展问题,做出了举全省之力支持榆林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于2008年11月24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榆林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促进榆林跨越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制定了支持榆林跨越发展的10 大类27 条优惠政策,提出了榆林跨越发展的工作保障机制。
该27 条政策措施,集中表现为“放权、让利、搞活”,从深层次提出了破解榆林发展难题的办法,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榆林的高度关注,凝聚了省委、省政府对榆林的殷切期望,支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榆林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榆林是革命老区,是我省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之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近几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但巨大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还未充分发挥出来,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特殊困难和问题。在已有良好基础上,推动榆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对促进我省区域经济协调并进、加快建设西部强省等,具有重大意义。现就进一步促进榆林跨越式发展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1)推动榆林跨越式发展总体要求
①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百年发展”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加快资源开发利用,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将榆林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能源化工产业重点发展区、经济快速发展和政府高效服务试验区、资源综合开发和生态环境良性互动示范区、城乡统筹和强市富民现行地区,为建设西部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②发展目标。到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00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00 亿元,财政收入360 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0 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5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000 元,重点支柱产业快速发展壮大,资源相对贫乏地区发展取得突破,城镇化发展不断加快,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得到全面加强,民生“八大工程”全面实施,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到2012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00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00 亿元,财政收入500 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50 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600 元,发展方式明显转变,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活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2)进一步做大做强能源化工产业
①强化能源化工产业支柱地位。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能源化工基地为目标,按照“大企业引领、大项目支撑、园区化承载、集群化发展”的模式,做大做强煤炭、电力、油气和化工四大产业,强化能源化工产业支柱地位。到2010年,榆林煤炭产量达到2.2 亿吨,石油产量1000 万吨,天然气产量100 亿立方米,发电装机1000 万千瓦(其中外送480 万千瓦,自用520 万千瓦),甲醇产量650 万吨;到2012年,榆林煤炭产量达到2.6 亿吨,石油产量1250 万吨,天然气产量120亿立方米,发电装机1800 万千瓦(其中外送1000 万千瓦,自用800 万千瓦),甲醇产量1500 万吨,煤制油产量100 万吨。
②全力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以“两区六园”(榆林经济开发区、神府经济开发区,榆神煤化工园区、榆横煤化工园区、靖边能源化工综合利用园区、府谷煤电化载能工业园区、吴堡煤焦化工业园区、绥米佳盐化工园区)为重点,加快道路、供水、供电及其他公用工程建设,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良好条件。在合理解决利益分配的基础上,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行大区块、多园区、封闭式管理,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两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按副市级配备。同时,充分发挥县区积极性,以多园区方式“筑巢引凤”。完善重大项目推进协调机制,落实责任,明确进度,全力抓好煤油气产能建设、电源建设、神华陶氏煤化工、兖矿煤液化和煤化工、延长靖边煤化工、榆天化煤化工、大唐府谷煤化工、DMTO工业示范、精细化工和配套装备制造等“十大产业工程”,力争到2012年绝大部分项目建成投产。继续抓好后续重大项目的储备和前期工作,确保连续建设、滚动发展。
③加大对能源化工发展的支持力度。除国家政策明确规定不得下放的外,按照“省上管规划、市县建项目”原则,全面下放项目审批权,实行项目备案制。调整资源配置管理方式,除重大转化项目实行按项目供应资源外,一般项目所需资源实行市场化配置。加快矿业权审批,支持榆林科学合理地设置矿权,化解资源矛盾。加快榆林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建立与GDP增长和比重相适应的土地指标分配体系。调整基本农田布局,根据现状对林地、宜林地确权和改性。简化用地审批程序,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业园区用地可按批次审批,市县按项目供地,保证重点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榆林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十一五”以2005年为基数,进行排污总量考核,并支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对重点工业园区实行相对独立的经济核算和统计体系,加强统计服务。
(3)加快供水、综合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①建设稳定、节约、高效的供水体系。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2010年全面建成王圪堵水库,2012年建成府谷岩溶水引水工程,同时,加强地下水勘探,在不影响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稳定提高供水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节约用水,各类建设项目都要采用当今国内外先进的节水技术,所有新建大型电厂和化工项目均须采用空冷技术,并加强中水回用,中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制定实施严格的用水定额标准,理顺水价形成机制,实行差别水价和阶梯水价,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②构建较为完善的区域性交通运输体系。以服务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快太中银铁路、包西铁路复线、重点工业园区铁路支线、专用线和榆神高速公路建设。加大对榆林交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成立榆林市交通投资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加快神木至府谷、榆林至绥德、榆林至佳县、绥德至清涧等高速公路建设,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性交通运输体系。支持和加快榆林口岸建设。
③不断加快服务业发展。围绕现代农业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重点加快物流、金融、会展、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建设榆林和绥德物流园区。依托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资源,大力发展沙漠旅游、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不断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促进经济结构轻型化。到2010年,力争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4%左右;到2012年,力争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从财税、信贷、土地、价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对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企业和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服务企业实行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实行与普通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对一般性服务业在注册资本、工商登记等方面降低门槛。省市财政产业引导资金安排要向服务业重大项目倾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引导优秀人才到服务行业就业,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4)切实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①推进“绿色榆林”建设。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榆林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和现实任务,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到2010年,全市林草覆盖率达到35%,到2012年,全市林草覆盖率达到40%。到2010年,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到2012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②实施六大生态环保重点工程。一是继续实施防治沙工程,巩固和扩大治沙成果,发展沙产业和沙地经济;二是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禁牧封育工程,改善自然生态,减少水土流失;三是实施交通干线绿色长廊建设工程,建设铁路、公路沿途的绿色屏障;四是全面启动实施榆溪河综合治理和沿河湿地建设工程,形成榆林城市发展的新亮点;五是加快实施神府矿区采煤沉陷治理工程,尽快解决所涉及村组、人口的搬迁和生产生活问题;六是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城市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燃煤电厂脱硫除尘、城市集中供热、城市气化等环保措施。
③加强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加大省级价费专项资金对榆林的支持力度,2012年前将由市县上缴省级的15%排污费留市级专项使用,2012年前将在榆林市境内征收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分成比例由现在的省级40%、市县级60%调整为省级10%、市县级90%,对前三年未征缴的追缴后全部留给县级,增强当地生态恢复、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省上将尽快制定油气开发环境补偿机制,专项用于当地的生态治理和恢复。
(5)健全财政金融支持体系
①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支持榆林发展专项资金,2009年到201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 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榆林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能源化工项目前期工作、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等。三年内将榆林市上缴中央留省的“两权价款”20%部分的一半留给榆林市。建立县级基本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激励考核奖补力度。
②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榆林发展的支持力度。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实行当年营业税增量全额返还。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支持榆林重点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逐步增加直接融资比重。到2010年,榆林利用各种信贷规模达到3000 亿元,到2012年,榆林利用各种信贷规模达到5000 亿元,上市公司力争达到3 家以上。
③扩大金融改革试点。支持榆林县(区)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支持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发起,整合民营资本,开展村镇银行试点。加快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制,规范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农村保险,增强农业和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
(6)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
①优先发展教育和人才事业。巩固义务教育“两基”成果,全面提高中小学办学水平,逐步实现“普十二”目标。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推进榆林“人才高地”建设,加快榆林学院专业结构调整和能源化工类学科建设,培养更多的本土化专业适用人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引进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高端人才。设立必要的奖励基金,吸引高级人才到榆林创业发展。加强各类技能培训,各类企业员工参加培训率达到60%以上。
②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企业交流合作,开展低渗透油田勘探开发和MTP等煤化工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建立能源化工风险投资机制,推动国内外科技成果在基地实现转化。抓紧完成陕西能源化工研究院组建工作,尽快发挥其在整合资源、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
(7)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抓好政策落实
①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推动榆林跨越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省市共同的责任。榆林市和省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形成省上支持、以县为主、市县联动、园区承载的发展体系和模式,形成跨越发展的良好体制机制保障。省上建立推动榆林跨越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增强服务意识,简政放权、理清事权,根据本意见研究提出支持榆林跨越式发展的具体措施,并指导榆林编制相关重要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榆林市要将贯彻本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心,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抓紧研究制订跨越发展的实施规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将意见精神变成推动科学快速发展的实际行动。
②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榆林市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建立起适应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今后,市、县两级要以发展民营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主,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地方国有企业。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与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的经济技术合作,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和资本转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构筑内陆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2.3.1.3 第七次座谈会:珍惜资源,深度转化,推进基地又快又好发展
2009年4月28日至30日,第七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在延安召开。(www.zuozong.com)
会议认为,2008年,在陕西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方面围绕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能源化工基地这一目标,按照立足于大、着眼于强、落脚于好的要求,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依托,以煤化工产业为主攻方向,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为途径,以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主要特征,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发展方式,全省能源化工产业实现突破发展,特别是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步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的阶段,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形势越来越好,影响越来越大。
会议认为,陕北经济的快速崛起和全省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主要得益于思想的解放、观念的更新和认识的飞跃。正是由于坚持不断深化“三个转化”的发展战略,能源化工产业链条得以不断延伸,形成了以新型能源化工产业为主的发展格局;正是由于坚持“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发展目标,才有大型化、国际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产业装备水平显著提高,甚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正是由于坚持大集团引领、大项目支撑、集群化推进、园区化承载,陕北六大煤化工园区,关中三大煤化工园区初具雏形,资源保持较高的整装开发水平,吸引了一批重大项目纷纷上马;正是由于坚持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的理念,才有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实践证明,在全省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和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上,陕西省的思路和做法是符合胡锦涛总书记“珍惜资源、深度转化”要求的,是完全正确和十分有效的,必须坚定不移地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
会议指出,去年下半年以来,能源化工产业受到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影响,能源产品价格下跌,能源企业效益下滑,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遇到新的困难,发展进入关键时期。要全面辩证积极地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坚定不移地把加快能源产业发展和基地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从世界能源紧缺的长期性和能源产业发展的规律性来认识当前困难的暂时性,必须看到经济危机孕育着经济更快发展的新机遇,充分认识到加快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增加节能减排的压力,坚定信心,提高认识,重点实施六大工程:煤油气“以产补价”工程、电力新建千万千瓦装机工程、煤化工扩能和达产达效工程、特色产业升级改造工程、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
会议明确指出,今后一段时期,陕西省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和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珍惜资源、深入转化”的重要指示,以国家建设陕北大型煤炭示范基地为契机,大力推进能源化工产业发展一体化,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一体化,大力推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一体化,把能源化工产业发展与带动县域经济腾飞有机结合,把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与富裕老区人民群众有机结合,把资源富集区与贫瘠区发展有机结合,大力推进能源化工产业和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又好又快发展。
2.3.1.4 第八次座谈会:加大项目投资,加快工程进度
2010年5月6日至7日,第八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在榆林召开。
会议认为,就陕西省而言,投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更要把加大投资作为重中之重,全力推进各类重大项目、深度转化项目和相关装备制造、服务产业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快速增长,确保基地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指出,当前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都是发展和推进中的问题,必须看到基地建设还有着诸多良好的条件。传统能源产业在相当长时间内仍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加快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增加节能减排压力,通过技术进步和强化监管完全可以实现产业发展与节约环保双赢。今后一个时期,煤炭、石油价格稳中有升将是一个总的趋势,必然会促进能源转化产业快速发展。陕北大型煤炭示范基地及陕、甘、宁、晋、内蒙古能源经济区的开发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及即将出台的《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将对基地加快发展以有力支持。陕西省与国家有关部委和央企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基地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促进榆林进一步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支持延安调整产业结构,将陕北发展始终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这些都表明省委、省政府支持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加快发展的政策不会动摇,显示了省委、省政府对陕北发展的高度重视。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住陕北发展的有利时机,围绕重点环节提供优质服务。省发展改革委、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办要会同国土资源、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项目服务和督查工作组,每季度对项目进展情况检查一次。企业在办理项目“路条”、核准和环评、土地、供水等支持性文件过程中,省级有关部门及市、县政府应提前介入,及时给予帮助指导。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省级有关部门要会同市、县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业主单位反映的问题,要逐项目研究并提出解决意见和措施,需要向国家有关方面争取的要积极汇报,力争解决。项目审批既要依法依规进行,又要积极创造条件,绝不能因职责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绝不能因工作效率问题耽误工程进度,凡因此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会议强调,在建项目要按计划推进,开工项目要有实质性进展,前期项目要强力推动,建设环境要全力保障。同时提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重点抓好风电和太阳能开发;要加快城镇化步伐,搞好产业园区建设,提高产业发展承载能力;要把能源化工基地建成资源节约示范基地。
2.3.1.5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2010年12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 号)。《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该规划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间是2020年,在该规划中,榆林市包含在呼包鄂榆地区内,属于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其相关叙述如下:
呼包鄂榆地区位于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中包昆通道纵轴的北端,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和陕西省榆林的部分地区。
该区域的功能定位是:全国重要的能源、煤化工基地、农畜产品加工基地和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北方地区重要的冶金和装备制造业基地。
——构建以呼和浩特为中心,以包头、鄂尔多斯和榆林为支撑,以主要交通干线和内蒙古沿黄产业带为轴线的空间开发格局。
——增强呼和浩特的首府城市功能,建成民族特色鲜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包头、鄂尔多斯、榆林应依托资源优势,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升级,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统筹煤炭开采、煤电、煤化工等产业的布局,促进产业互补和产业延伸,实现区域内产业错位发展。加快城市人口的集聚,促进呼包鄂榆区域一体化发展。
——加强农畜产品生产及其加工基地建设。
——加强节能减排、灌区节水改造以及城市和工业节水,加强黄河水生态治理和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完善引黄灌区农田防护林网,构建沿黄河生态涵养带。
2.3.1.6 第九次座谈会:深化“三个转化”,推动基地更好更快发展
2011年3月28日至29日,第九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在榆林召开。
会议指出,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的同时,市、县干部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开放、包容、竞争、抓项目已成为主流;基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局部明显改善;民生事业得到进一步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会议指出,经过“十一五”开发建设,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已经步入了科学发展的新轨道。国家优化能源发展布局,重点支持陕北等西部能源开发,将延安和榆林纳入蒙陕甘宁能源“金三角”综合开发范围,将陕北、黄陇、神东3 个大型煤炭基地以及陕北煤电基地、陕北煤化工基地、长庆和延长油气基地列入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基地发展的空间十分广阔。我国煤制油、煤制烯烃芳烃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煤化工技术相继取得突破,基地能源化工重点工业园区逐步形成规模,一大批能源化工重大项目布局建设,基地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未来五年,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珍惜资源、深度转化”的要求,坚持“三个转化”战略,突出可持续发展理念,抓住“十二五”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力推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更好更快发展。
按照世界领先、示范引领、严格布局、水资源保障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原则,发挥我省在新型煤化工技术研发攻关及重大转化项目前期工作方面的优势,以及神华、中煤、兖矿、延长、陕煤化等一批企业的技术、资金、管理优势,加快实施神华陶氏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中煤煤制烯烃等具有世界领先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煤化工项目,抢占世界化工产业制高点,进一步推动化工产业和基地建设实现高端化。加快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要和我省实际的特色产业,进一步加大兰炭、电石、铁合金等特色产业升级改造力度,增强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
2.3.1.7 第十次座谈会: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基地建设跃上新台阶
2012年4月15日至19日,第十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在延安、榆林两市分别召开。
会议认为,基地建设十年来,全省各级各方面在扩大产能的同时,深入实施“三个转化”战略,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树立生态优先和惠民富民理念,推动基地步入科学发展轨道。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视察基地并做出“珍惜资源、深度转化”的指示后,全省上下进一步抓产能、促转化,基地建设迈出更大的步伐,带动陕北走出了一条经济快速崛起之路、城乡协调发展之路、生态民生和谐发展之路,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持续发展之路,使这片黄土地焕发出新的活力,实现了五大历史性转变。一是实现了产业发展由工业化程度较低区域到全国现代能源化工基地的转变,二是实现了资源利用从无序开发管理到有序科学管理的转变,三是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从全省落后地区到增长最快、持续性最长板块的转变,四是实现了生态环境由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的历史性转变,五是实现了民营经济从低水平粗放扩张到高端化抱团发展的转变。
会议指出,面对未来,陕北的发展更有潜力和机遇。国家“十二五”煤炭工业规划将陕北确定为大型煤炭示范基地,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明确在我省建设的七大能源基地基本都布局在陕北,最近下发的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又将延安、榆林全部纳入。各级各方面要抓住难得机遇,运用有利条件,继续坚持“三个转化”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推动基地建设跃上新台阶。要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及其下游深加工产业,构建从烯烃、芳烃等基础化工原料到醇、醚等基本化工原料再到塑料、橡胶等终端化工产品的全产业链,实现由初级产品加工向精细化工产品加工转变。
会议指出,资源的储量是有限的,资源的利用不能仅满足于当代人,应该让子孙后代永续加以利用。各级各方面要加倍珍惜资源,合理利用资源。同时,把规范政府行为和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投资环境建设的基本前提,把强化诚信教育和优化市场秩序作为投资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把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作为投资环境建设的重要保障,为基地产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2.3.1.8 《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2—2020年)》
2012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2—2020年)》(发改西部〔2012〕781 号)。该规划分发展基础、总体要求、空间布局、交通建设、水资源利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改革开放、保障措施12 章。该规划范围包括:陕西省延安、榆林、铜川,甘肃省庆阳、平凉,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固原、中卫等8 个地级市,以及陕西省富平、旬邑、淳化、长武、彬县、三原、泾阳,甘肃省会宁,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等9 个县(市),总面积19.2 万平方千米。规划期为2012—2020年。在该规划中,对榆林市发展定位如下:
以榆林、延安为龙头,加快建设陕北能源化工基地、西电东送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区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培育区域中心城市。
榆林要建设能源化工基地、区域性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和宜居生态示范城市,主要发展能源、化工、建材、特色农产品加工、旅游等产业。
2.3.1.9 《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规划(2012—2020)年》
2012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函〔2012〕154号)。该规划涉及区域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两地的部分区域,还包括陕西省榆林市。《规划》共分12 章41 节,提出了推动资源型地区经济主动转型、建设节水型社会、打造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8 项重点任务。规划期为2012—2020年。
《规划》将榆林市定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能源、煤化工基地,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商贸物流中心,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在建设节水型社会中,将推动榆林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在打造国家综合能源基地中,进一步明确了打造陕北煤炭基地、油气基地、电源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基地;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中,将榆林培育成为国家重要的绿豆、小米等小杂粮产业带,推进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榆林有色金属及其深加工行业发展;依托榆林重点产业园区,推进装备制造业的集聚发展;将榆林打造为区域物流节点城市,推进榆林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快实施榆林市王圪堵水利枢纽工程,开展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适时启动黄河碛口水利枢纽工程论证工作,深入做好引黄工程的前期工作;加快太中银铁路定边—银川(中卫)段建设;加快榆林机场扩建工程,新建府谷旅游支线机场;在扩大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中,把榆林市打造为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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