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妇幼保健机构(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institutions)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设置,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也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一般分为省、市(地)、县三级,包括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等。妇幼保健机构有院、所、站3种形式。设置病房及门诊者称妇幼保健院;不设病床但开展门诊业务(包括设5张以下观察床)者称妇幼保健所;深入基层开展业务技术指导,但不设床位、不开展门诊者称妇幼保健站。
妇幼保健机构以妇幼人群的预防保健为首任,开展妇幼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遗传咨询,并承担保健、临床医疗、科研和教学以及宣传任务,为不断改善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及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服务。
阅读材料: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能
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能包括:
1.以临床为基础,把保健、医疗、科研、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完成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和住院分娩、信息统计分析、健康干预等。
2.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等。(www.zuozong.com)
3.提供以下公共卫生服务
(1)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2)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卫生服务组织体系中,除了上述医疗、预防、保健3大机构之外,还包括医学教育机构、医学科研机构、血液及血液制品生产机构、药品检验机构。他们共同形成完整的卫生服务组织体系,直接或间接地保护和促进人民的健康,为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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