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是资本中极具价值的部分,但不是社会收入。社会收入的获得依赖货币流通,而非货币本身。银行发行的纸币总量超过社会所需的金银币数额,则将造成国内铸币匮乏,而这一切都归因于社会不切实际的过度经营。
大部分商品的价格都被分解为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土地地租三部分。诚然,有些商品的价格仅由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两部分构成,甚至还有极少数商品的价格仅由劳动工资一部分构成。无论如何,每种商品价格势必包括上述三个部分中的一个或全部,其价格不用于支付地租或工资,就必然用于支付利润。一国年产物的总价格或总交换价值必然要被分解为这三个部分,再分配给国内居民或作为劳动工资,或资本利润,或土地地租。
一国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全部价值分配给居民,如同个人私有土地的地租可分为总地租和纯地租一样,国内全部居民的收入也可分为总收入和纯收入。私有土地的总地租包含地主支付的一切;纯地租是留给地主自行消费的那部分财产,它是在总地租的基础上减去管理费、修缮费后剩余的那一部分资产,地主可用它来购置衣食、住宅等。地主的实际财富视纯地租的多寡而定。
投资加拿大
近代的英国不仅有着强大的本土工商业,其海外投资也遥遥领先于他国。1850年,英国海外投资为2亿英镑,到20世纪初增至40亿英镑,相当于英国国民财富的1/4,占资本主义国家对外投资总额的1/2。在这张1907年的漫画中,英国正带领着美国向加拿大疯狂投资。英美资金的注入使加拿大在20世纪初发展迅速,直到一战前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
一国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含其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留供居民自由使用的那部分财产(即总收入与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差值)便是纯收入。这部分资财可供日常消费,或用来购置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娱乐用品等。国民真实财富的多少取决于纯收入的多寡。
显然,补充固定资本的费用必须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机器、工具、房屋都必须修补和修缮后才能使用和居住,因此,修葺所花的材料,以及把这种材料制为成品所需的劳动都不能算作社会纯收入。然而,这种劳动的价格也许会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因为从事此种劳动的工人可能会把工资的全部价值放入直接消费的资财之中。但在其他种类的劳动中,不但劳动的价格被归入这种资财,而且生产物也归入这种资财。当这类生产物成为他们购买的生活必需品时,其价格也因工人的劳动价格增加而增加。
固定资本的增加可提高劳动生产力。设备齐全和设备不齐全的农场相比较,即使两者拥有的工人数目相同,但前者所获得的产物更多。适当花在固定资本上的费用可带来丰厚回报,由此而增加的年产物价值大大高于改良所需的费用。不过,改良所需的费用要动用这种年产物的一部分。原来可直接用于增加生活必需品的材料现在必须改作他用。机械改良使同等量工人更轻松地完成工作。以前,维修机器设备需花费一定数量的材料和人工劳动时间,机器改良后,这笔开支就可节省下来,还可以增加产品的数量。譬如,某制造厂每年的机器修理费从1000镑变为200镑,节省的费用可用来增购材料和增加工人。如此,产品数量自然增加,由此产生的社会福利亦随之增加。
大国固定资本的维持费可与私有土地的修理费相比。保持土地的生产能力,也就保持了总地租和纯地租的数额。适宜的措施可以减少其修理费,如产量和总地租都不减少,纯地租则必然增加。
虽然固定资本的维修费不被列于社会纯收入之中,但由货币、食品、材料、制成品构成的流动资本的后三部分常被作为社会固定资本或用于直接消费。那些没有被用来维持固定资产的消费品则构成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所以,社会纯收入中的任何部分年产物都不是维持这三部分的流动资金,而是用于维持固定资本所需的费用。就这点看,社会流动资本与个人流动资本不同,个人的流动资本不能算作个人的纯收入,个人的纯收入全由利润构成。社会流动资本虽由社会个人的流动资本构成,但不能说社会流动资本绝不能算作社会纯收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收入的人,可用该收入交换商人出售的货物,使商人获得利润,大家的资本都不会因此而减少。
因此,社会流动资本中,货币只有被限制流通才会减少社会纯收入,它对社会收入的影响和固定资本相似。
第一,机器和工具的建造与维持需要费用。这项费用虽然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却是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而来。同样,货币的收集与维护也需要费用,该费用虽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也是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下来的。作为商业工具的货币,它可以把社会生活的必需品、便利品、娱乐品,以适当的比例分配给社会上的各个人。机器和工具的维持势必消耗一定数量的材料,即金银和一定数量的劳动。
借贷资本是放贷者为了获取利息而暂时贷给贷款者使用的货币资本。生息资本家拥有货币的所有权,可以凭借这种所有权获得利息。这种“钱生钱”的野心滋生了大量的放贷者和贷款者。但这种业务不一定会带来丰厚的回报,由于贷款者不道德的行为和货币贬值等原因,这种理财方式也存在一定风险。图为中世纪的犹太商人(右)在和前来贷款的客户(左)商谈。
第二,作为固定资本的机器和工具都不是总收入或纯收入的一部分。同样,货币也不是社会收入的一部分。货币只是货物借以流通的辅助,和流通的货物大不相同。构成社会收入的只是货物,而非货币。计算社会总收入或纯收入时,必须减去货币的全部价值。
通常意义上的货币不仅包括所含的金块,还暗指这一数额货币所能换得的货物。如果某人一星期的养老金为1几尼,他可用这1几尼购买一定数量的生活用品。其每星期的真实收入绝不能同时与1几尼和1几尼所能购买的货物相等,它只等于二者之一。事实上,与其说等于这1几尼,还不如说等于这1几尼所值更恰当。一国全体居民每星期或每年的收入虽然都由货币支付,但他们每星期或每年的真实收入总与他们所持货币的购买力大小成比例。因此,他们收入的全部显然不能既等于这些货币,又同时等于这些消费品,而只能等于二者之一。
我们常用年薪表示收入,这个金额可以决定他的购买力。但构成他收入的是这种购买力或消费力,而不是含有这种力量的货币。
就社会而言,情况更为清楚。每年支付给个人的货币数量常常等于其收入,因此,他领取的货币金额表明了他收入的价值。但流通在社会间货币的数量绝不等于社会全体人员的收入。比如有1几尼今日付给甲作为其养老金,明日可付给乙作为乙的养老金,后日又可付给丙作为养老金。所以,任何国家里的流通货币数量总少于付出的全部养老金。但购买力和全部养老金却具有同样的价值,因为人们是用养老金陆续购买货物的。由于货币数量远低于收入的价值,因此收入不可能存在于货币之中,但可以存在于购买力中,存在于用货币购买的货物之中。
约克郡的毛纺工业城
由于16—17世纪大规模的圈地运动,既为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提供了充足原料,又把被剥夺了土地的农民大批转化为雇佣劳动者,使得工场手工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毛纺织业工场遍及全国各地,成了早期工业发展的主导部门。在17—18世纪,英国至少有1/5的人口靠毛纺织业生活,毛织品占了英国出口额的1/3。英国东部地区如约克郡等城市,集中了各大型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图为约克郡的毛纺工业城。
货币是商业流通的工具,收入的获得靠货币的流通。货币是资本中极具价值的一部分,但却不是社会收入的一部分。企业的全部资本可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当总资本不变时,一部分变小必然导致另一部分增大。固定资本提供生产材料和劳动工资,在生产力不降低时,每节省一部分固定资本费用,必然增加企业投入的资金,结果就增加了土地和劳动的年产量,增加了社会的真实收入。因此,在不减少劳动生产力的情况下,节省固定资本的维持费可以增加社会的纯收入。
用低廉的纸币代替昂贵的金银币进行交换,是因为纸币更便于流通。但它究竟是怎样运转,并增加社会总收入或纯收入的呢?人们对此还不甚明了,因此需要进一步阐明。纸币有好几种,银行发行的流通券是最普通、最适用的一种。国民若对某一银行家的资产、行为、处事等充分信任,相信他能随时兑换他的期票,那么,该银行家发行的钞票便可在社会上通用,其作用与金银币一样。
假设某银行家把10万镑期票借给他的客户,由于这种期票和货币有同样的作用,所以,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利息便是银行家获利的主要来源。虽然部分期票会不断回兑,但总有部分在社会上不断流通。因此,他发出的期票只要有2万镑金银币,就足以应付随时发生的兑现需要。这2万镑金银币所起的作用和10万镑金银币一样。同一数量消费品的交换、周转和分配,可通过这10万镑期票来实现,它所起的作用和10万镑金银币相同。因此,可从国内流通中节省出8万镑的金银币。假设国内其他银行家都如此经营,流通国内货物所需的金银币就可节省4/5。
假设某国某时代的通货总量为100万镑,该数额足够支撑该国全部土地和劳动年产物进行流通。又假定银行发行100万镑期票,并在金柜内保留20万镑,以备不时之需。这样,流通领域有80万镑金银币和100万镑期票,总共180万镑。但国内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流通、周转和分配只需100万镑,现在国内年产物数额又不能马上增加,100万镑足以充满流通渠道。但现在流通界共有180万镑,多出的80万镑定然会发生溢流,因为国内无法容纳这一数额。因此,它们一定会被转移到外国去寻求其他用途。但纸币则不能转移到他国,因为它远离发行银行,远离法律可强迫其兑现的国家。国内流通的渠道将由100万镑纸币来填充,从而代替以前使用的100万镑金银币。
送往外国的巨量金银币决不是无所为,决不是送给外国作礼物。其外流定然会换进一些供本国人消费的外国货,或转卖给别国人民消费。假设运送金银的人是甲国人民,他们用巨量金银购买乙国货物以供两国人民消费。他们所经营的就是贩运贸易,由此获得的利润当然是甲国纯收入的增进。所以,巨量金银就像新基金一样,可用以经营其他项目。国内事业现由纸币经营,金银移转为新的基金。
用巨额金银购买的外国货不外两种:一、闲散阶级消费的商品,如葡萄酒、绸缎等;二、更多的材料、工具和食料,以便维持和雇佣更多的勤劳人民,让这些人再生产出其年消费的价值和利润。
前一途径鼓励奢侈,增加消费而没增加生产,也没增加维持这项费用的固定资金,对社会有害。后一途径鼓励勤劳,它为维持这项消费提供了固定资金,消费者会再生产出价值,同时提供利润,社会总收入势必增加,增加的数量等于工人对加工材料所增加的全部价值。上述价值减去这些工人使用工具所需的维持费,即为其纯收入。
输往外国的大部分金银一定是用来购买第二类货物的。因为,大多数人总能奉行谨慎原则。闲散者的收入不会因银行的作用而增加。因此,除少数人以外,闲散阶级费用也不可能由于银行的运作而大大增加。闲散阶级对外国商品的需求没有发生变化。用于购买外国货物的货币只是极小部分,大部分还是用来振兴实业,而不是用来奖励懒惰。
社会流动资本中仅由食料、材料、制成品三项构成,用来实现这三项流通的货币不被计算在内。产业的运转需要三件东西,即材料、工具和工资。材料是工作的对象;工具是工作的手段;工资是工作支付的报酬。货币既不是工作的材料,也不是工作的工具;工资虽用货币支付,但构成工人真实收入的是货币中的价值,或者是用金块所能换得的货物。
任何资本所能雇佣的劳动量定与该资本所能向工人供给的材料、工具以及维持生活的费用相等。货币可用来购买材料、工具和维持工人的生活费用,但该资本所能雇佣的劳动量显然不能同时等于进行购买的货币和被购买的材料、工具和生活必需品。它只能等于两者之一,与其说等于前者还不如说等于后者。
谷物商人
劳动分工起源于人们以物易物的行为,由于分工的存在,使劳动者除满足自身所需的物品外,还有大量劳动产品可供出售。这幅14世纪的绘画描绘了意大利佛罗伦萨的谷物商人进行交易的场面。
纸币代替金银币后,全部流动资本所能提供的材料、工具和生活费的全部数量必按被代替的金银币的全部价值而增加。流动和分配的全部价值现在被加在流通的货物的价值上面。同企业主一样,由于机器的改良,他将新旧机器价差附加到流动资本中,用来购置材料和支付工资。
我们无法确定一国流通的货币与对应货物之间的比例,这有可能是1:5、1:10、1:20或1:30。不管货币对年产物全部价值所持的比例怎样,年产物中只有小部分用来维持产业。如果纸币代替金银币,流通所需要的金银量减少到原先的1/5,那么其余的4/5中就有大部分用来维持费用,因此会大大增加产业的数量,从而大大增加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价值。
近二三十年,苏格兰所有大都市都设立了银行。国内商业都用纸币进行支付和购买。有人说,自银行创立以来,格拉斯戈15年来的商业翻了一番。1693年,国会议决在爱丁堡创立苏格兰银行;1727年,国王敕令设立皇家银行。此后的几十年内,苏格兰的商业规模超过了原来的4倍。真实情况是否如此,我不敢妄论。如果真是如此,这么巨大的进展似乎不能完全归功于银行,或许还有其他原因。不管怎样,银行对苏格兰商业和工业的巨大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毋庸置疑。
在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前,苏格兰境内流通的银币送入苏格兰银行重新铸造,价值为411 117镑10先令9便士。金币的真实数额虽无记载,但据苏格兰造币厂旧账簿所录,每年铸造的金币数额略多于银币。当时,许多人害怕银币进入苏格兰银行后不能收回,所以许多银币没被送入苏格兰银行;此外,还有若干流通的英格兰铸币也没能收回。所以,在苏格兰合并前,通用的金银币价值不少于100万镑,它几乎构成了苏格兰的全部通货量,虽然当时的苏格兰银行发行了不少钞票,但在全部通货中仅占极小部分。现在,苏格兰的全部通货量估计不少于200万镑,其中金银币不超过50万镑,苏格兰的金银币虽减少了,但其真实财富和繁荣并未受影响。相反,农业、制造业、商业和劳动年产量都有显著增长。
银行以贴现汇票的形式来发行期票。不等期满,汇票即可在银行预贷现金,银行扣除票据到期应有的利息。到期后,兑付的汇票可偿还银行垫付的价值,还带来利息形式的纯利润。银行并不以金银的形式支付给商人,而是通过期票向商人贴现。银行贴现的汇票金额越多,商人获得的纯利益也就越多。
苏格兰的商业至今仍不甚繁荣,在上述两银行创立时尤不足道。如果两银行只经营汇票的贴现,营业必不景气。所以,它们发明另一方法来发行信用券,即所谓现金结算法。无论任何人,只要有确实信用和地产保证人担保,并承诺在银行要求偿还时,如数还清所借金额及法定利息,就可向银行借得一定数额的款项。这种贷放方法世界各地银行都有,但苏格兰各银行所接受的还款条件特别简易。这也许是其银行业旺盛、国家得益深厚的主因。
在苏格兰,向银行借款的人可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还款时间以首次还款日期起,至全部还完的日期止。商人和实业家都觉得这种方法很便利,因而在一切支付上都欣然接受银行钞票,并劝他人接受。在客商借贷时,银行大都付给他们本银行的钞票。商人用钞票购买制造者的货物;制造者用钞票购买农场主的食料、材料;农场主用钞票支付地主地租;地主用钞票购买商人的各种商品;商人最后又用钞票向银行偿还其贷款。这样,全国的金钱来往几乎都用钞票进行,银行业务得以兴旺。
通过这种现金结算法,商人可以把生意做得更大。假设两个商人,一个在伦敦,一个在爱丁堡,他们所经营的业务和投入的资本相等。爱丁堡商人由于有现金结算法,所以生意规模能够做得更大,雇佣的工人也更多。伦敦商人则因无现金结算法,常须在自己金柜内或银行家的钱柜内(那自然没有利息)存放一定数量的货币,以应付他人所要赊购贷款的要求。假定这笔款项是500镑,仓库内的货物价值就会少500镑(与爱丁堡商人相比)。由于他必须保留如此巨大数目的资金,那么他每年出售的货物价值总比原可出售的货物价值少500镑。故他每年的利润、所能雇佣的工人都会相应减少。
反之,爱丁堡商人由于有现金结算法,他可以向银行借钱,并持续销售货物,逐渐偿还银行借款。与伦敦商人比较,他可用同等的资本囤积更多货物,因而赚取更大的利润,同时也为市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国家因而受益。
在商业状况不变的条件下,任何国家流通的货币总额决不能超过它所代替的金银价值。例如,苏格兰通用纸币中最小的货币是20先令,那么在全苏格兰流通的通货总额决不可超过每年兑换20先令及20先令以上的金银数额。否则,过剩的部分既不能在国内流通,又不能被送往国外,它们必须返回银行去兑换金银。既然不能把纸币送往外国,持有钞票的人们会向银行要求兑现。因为过剩的钞票被换作金银输往国外后,很容易为它找到用途。过剩的数额将全部回到银行兑现,如果银行兑现困难或迟缓,要求兑换的人将会更多。
各种企业的经营费用都少不了房租和工人、职员、会计等人员的工资。除此之外,银行持有的费用可分为两类:第一,金柜内随时保留巨额货币,以应付持票兑现的不时之需。第二,及时补充因应付不时之需而空虚了的金柜。如果银行发行的纸币超过国内流通的需要,过剩的部分就会不断转来兑现。因此,银行的金柜要增加储存的金银。对于金柜的补充尚须不断努力。大量流出的铸币不能在国内流通,因为这种铸币是为兑换超过流通需要的纸币而流出,所以也是国内流通所不需要的。因此,它会以某种形态输往外国以寻求有利用途。但金银的不断输出又会加大银行需要金银来补充金柜的困难。这样,银行必须按照被迫增加的业务比例来增加第二项费用,而且增加得比第一项还多。
假设某银行发行4万镑纸币,这恰是国内流通所需要的数目。为应付不时之需,银行金柜常常储有1万镑金银。假使银行准备发行4万4千镑,增加的4千镑就会超过社会容易吸收和使用的数目,它们一经发行马上就会被返回银行。这样,为应付不时之需,银行金柜应该储存的款项就会变为1万4千镑。于是,过剩的4千镑将毫无利益可得,银行还要负担不断收集和发放4千镑金银产生的费用。
苏格兰皇家银行
苏格兰皇家银行是世界上第一家有透支服务的银行,成立于1727年的爱丁堡,一直和苏格兰银行是竞争对手。以当代的市场资金计,它是苏格兰最大、英国第二大、欧洲第三大,以及全球第五大的银行。
如果所有银行都关注自身利益,流通中就不会出现过剩的货币。但事实并非如此,于是流通界纸币过剩的现象就常常发生。纸币发行过多,剩余货币不断来回兑换金银。英格兰银行每年都要铸造80万镑至100万镑金币,每年平均铸币85万镑。因金币磨损现象严重,银行以每盎司4镑的高价购买金块,以铸金币,而铸成的金币每盎司却仅值3镑17先令10.5便士,损失率达2.5%至3%。虽然银行免付铸币税,但造币的一切费用全由政府负担,政府的慷慨不能完全免去银行损失。
由于发行过多,苏格兰银行不得不委托代理人收集货币,其费用很少低于1.5%或2%。收集货币还附加0.75%的费用,或每100镑15先令的保险费。通常,代理人所收集的货币还不能及时补充银行的金柜。于是,苏格兰银行就得向伦敦各银行开汇票,以筹集所需数目。在伦敦银行向他们开汇票索取借款以及利息和佣金时,许多苏格兰银行常常无法应付,不得不向原债权人或伦敦别家银行开第二批汇票。有时,同一金额的汇票会在伦敦和爱丁堡间往返两三次以上。债务银行须付全部金额的利息和佣钱。一些谨慎的苏格兰银行有时也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
为兑换过剩纸币,英格兰银行或苏格兰银行付出的金币同样都超过其流通的数额。于是,这些金币以铸币的形式或被熔成金块输往外国,以每盎司4镑的高价卖给英格兰银行。输往外国的金块或金币中,总是最新、最重、最好的那部分。在国内,以铸币形态存在的金银,无论轻重,其价值相同;但在外国或在国内熔为金块时则不一样,重的价值较大。尽管英格兰银行每年发行很多足值铸币,但铸币的形状却每况愈下。铸币常常被磨损剪铰,因此金块的价格就不断提高,每年的造币费用也日渐升高。英格兰银行用铸币供给本银行的金柜,间接供应了全国。英格兰银行金柜内的铸币以各种方式流向全国。所有由纸币过剩造成的铸币缺乏,都得由英格兰银行供给。苏格兰各银行为自己的不慎和疏忽付出了巨大代价。然而,英格兰银行为自己以及苏格兰各银行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英国某些冒险家的过度经营是造成纸币过剩的原因之一。商人或企业家应根据自身的需要向银行借贷,以应付不时之需。这部分贷款既不应该是他的全部资金,也不是资金的大部分,只能是应付不时之需的那部分资金,企业向银行借钱应限于这个部分。如果银行按这个限度借款,发行的纸币额决不会超过国内流通所需的金银额,也决不会导致纸币过剩。
佛罗伦萨的毛纺工场
14—15世纪,随着资本的集中和劳动力的市场化,大量小手工业者破产,资本主义开始萌芽。15世纪地理大发现后的海外殖民扩张、西欧人口增长和大城市的飞速发展,使西欧多数家庭手工业向工场手工业发展。当时英国的毛纺织业就是由这些手工业作坊组成的。到17世纪的英国,拥有几百个工人的大毛纺工场已经相当普遍。手工工场的出现,标志着企业的诞生,因为手工工场实现了资本和劳动的彻底分离。图为1570年佛罗伦萨的一家毛纺工场,资本主义的作业方式在这里已经初见端倪。
假设银行给商人的贴现由真实债权人向真实债务人开发,到期归还的款项就可以填补银行垫付的价值。这种汇票一经到期就会兑付,银行垫付的价值及其利息也一定可以收回。这时,银行的金柜就像一个水池,流出的水与流入的水的数量相等,水池总是保持同样的水量。这样就不需多少费用,甚至完全不需要费用来补充银行的金柜。
经营适度的商人,除银行给他的汇票贴现外,如果还允许按简单条件用现金结算,在他需要金钱时给予贷款,在他货物售出时分期偿还,那他就无须常备专款以应不时之需。当确有需要时,就可凭现金结算法来应付。不过,银行应注意自己的短期回收总额是否等于商人的借贷总额。如果数量基本相等,就可放心与他们来往。这样,金柜的流出量固然很大,但流入量也很大,金柜可始终一样或几乎一样充满,反之,如果数量不等,那就不能继续和他以这种方式来往。若金柜的出流量远大于入流量,则很容易造成金柜枯竭。因此,在相对较长的时期内,银行非常谨慎地要求所有客户必须定期还贷。(www.zuozong.com)
这样,除不必特别破费来补充金柜外,银行还得到其他两大利益。第一,银行可以很准确地判断债务人的财政状况。债务人还债情况是否正常,大都取决于业务好坏。银行的放债对象有数百家之多,因此,除了自己账簿所提供的资料外,银行还需要了解债务人的其他情况。这也是苏格兰各银行之所以要求债务人经常还款的重要原因之一。第二,银行不至于过剩地发行纸币。在一定时期,若顾客偿还的数额大都等于贷出的数额,那就证明银行发行的纸币额没有超过国内流通所需的金银量。偿还债务的频繁性、按时性及偿还数额都足以表明,银行发行的纸币并没有超过借贷者所必须以现金形式保留的那部分资金。否则,一定时期内顾客偿还的数额与贷出的数额一定不等。也就是说,纸币的发行量超过实际所需,即超过国内流通所需的金银量。因此,过剩的纸币马上会返回银行兑换现金。
贴现汇票法和现金结算法的实施为有信用者提供了便利,他们无须保留资金以备不时之需。出于银行本身的利益,商业的流动资本不能全部从银行贷款,即使是大部分也不行。因为流动资本以货币形式时进时出,但全部收入与全部付出的时间相距甚远,要在短期内符合银行的利益,使偿还的数额等于贷出的数额是不可能的。而固定资本就更不应该大部分从银行贷款。例如,冶铁行业用于建立工场仓库、工人住宅的资本,采矿业用于掘井排水、建筑道路车轨的资本,拓荒者用于开垦荒地、筑围墙、建农舍的资本等,这些事情所需的大部分款项都不宜贷自银行。
固定资本的收回速度比流动资本的收回速度要缓慢得多。即使在投资方法非常适当的情况下,固定资本的费用也要经过许多年才能收回,这显然于银行不利。企业主固然可以适当使用借入的资本经营,不过,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应持有足够的资本来保证债权人资本的安全。即使债务人的项目计划操纵失败,债权人也不至于因而蒙受损失,这对债权人才算公道。然而,需要等若干年才能归还的借款都不应该向银行贷款,更好的办法是债务人向那些靠借贷利息为生的私人进行抵押贷款,因为他们愿意把钱长时间借给有信用的人。银行把钱放贷出去时不收取抵押品、印花费、律师费,还按照苏格兰银行制定的那些宽松条件还款,这对商人、企业主来说,银行无疑是最方便的债权人。不过,这样的商人对于这样的银行来说却是最不方便的债务人。
殖民地的美元
在独立战争前,北美地区的早期殖民者使用银行券流通,当时就已经出现了美元的雏形。1785年,美国国会选定美元作为基本的货币单位,1美元分为100美分。图为北美殖民地在美国建国前使用的银行券。
25年来,苏格兰各银行发行的纸币完全满足国内流通所需,银行对苏格兰商人的帮助已到极限。某些企业的经营开发已有些过度。因此,银行在这方面利润已经减少了。只要企业的经营规模略为过度,就不免有此结果。然而,商人对利益的过分追逐常常得寸进尺,常埋怨银行目光短浅、胆小怕事。他们认为银行有给他们提供资金的义务,但银行的意见则不同。于是,在银行拒绝推广信用时,有些企业家想出循环划汇的办法。尤其是濒临破产的商人们往往采用这个办法,这种办法筹集资金在英格兰行之已久。在上次战争期间,由于高利润的诱惑,商人们往往不自量力,过分扩大事业规模。于是,循环划汇的操作模式大为流行。后来,该办法又由英格兰传入苏格兰。由于苏格兰的贸易和资本均有限,所以循环划汇在苏格兰更为流行。
究竟何谓循环划汇?很多实业家对该办法对银行的影响不甚了解。
当欧洲法律还没有强迫商人履行其契约时,商人间形成了赋予汇票非常权利的习惯。即它们(尤其是两三个月的短期汇票)比其他任何票证都容易借贷到现款。若汇票到期,即便承兑人破产也不能立即照付。遭到拒付后,汇票就回到出票人手中,如出票人不能立即支付,也会宣告破产。如果汇票在到期之前被用以购货、借款,经过了数人之手,这些人各自在票据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称为背书),他们对汇票负有责任,如果汇票到了自己面前而不能立即支付,也会被宣告破产。近两百年来,这种惯例已被欧洲各国法律采纳。短期汇票对持票人多少有一种保障,虽然他们都有破产可能,但不见得在这短时间内会发生。房子虽然已经倾斜了,但不见得今晚就会倒塌,因此我可以冒险住一晚,汇票持有人的心态就如同倦行者的心态一样。
假设爱丁堡商人甲向伦敦商人乙开出一张两个月后兑现的汇票,事实上,乙并不欠甲任何东西。他之所以愿意承兑甲的汇票,是因为在付款期限到以前,乙也可向甲出一张数额相等、两月后兑现的汇票,并外加利息和佣钱。所以,在两个月的限期未满以前,乙向甲出一张汇票;同理,甲又在这汇票满期之前,再向乙开出第二张汇票;在这第二张汇票满期之前,乙再照样向甲再开出汇票,都以两个月为期限,照这样循环下去,可连续至数月,甚至数年。不过,乙向甲开出的一切汇票,累积下来的利息和佣钱,都要由甲支付,利息为每年5%,佣钱每次不少于0.5%。如果佣钱每年支付6次,单这一项,甲每年支付的费用至少也是8%。如果佣钱高涨,那么费用就要更大。这就是所谓的循环借款。
设想,国内大部分商业的平均利润在6%至10%之间。采用循环借款的商人,除了支付借钱的巨大费用外,还能产生很大的剩余利润。许多规模宏大的计划就靠这个方法获取巨大利润。但是,当他们营业快结束时,或无力再继续经营下去时,能够实现梦想的没有几个。
甲于到期前两个月在爱丁堡银行贴现。同理,乙也于到期前在英格兰银行或伦敦的其他银行贴现。银行贴现这些循环汇票所支付的大都是钞票。爱丁堡采用苏格兰银行的钞票,伦敦采用英格兰银行的钞票。然而,为贴现第一张汇票而实际付出的价值永远没有实际归还给它贴现的银行。因为,在第一张汇票将到期时,第二张汇票又开出了,数额还更大。所以,第一张汇票的兑付完全是个名义。这种循环汇票的使用,使银行金柜在发生了出流之后,一直没有入流补这项空白。
银行因贴现这些循环汇票而发行的纸币,往往达到了在进行大规模农业、工业或商业计划的情况下所需的全部资金额,而不仅仅是在没有纸币的情况下,企业家以现金形式保持在手中以备不时之需的资金。所以,银行发出的这部分纸币超过国内在无纸币的情况下流通所需的金银价值。过剩的纸币马上会回到银行,要求兑换金银。银行必须尽其所能找到这部分金银。这就是那些商人巧妙地向银行搞到的资本,银行不知道或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同意了,银行甚至可能都没有发现曾贷给了他们这些资本。
设甲、乙二人互出循环期票,向同一银行贴现。不久后,银行方面就能发觉他们的行径,因为他们的资本全部来自银行的借贷。但是,如果他们不常在同一家银行贴现,而且两人并不一直互开汇票,而经过几个项目经营者(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常常互相帮忙)兜圈子,那么就很难辨别汇票的真伪和实际债务人与债权人,贴现银行的汇票就不容易辨认。即使银行最后知道了,但为时已晚,因为已经为这种汇票贴现不少。这时,若拒绝他们不再继续贴现,他们必然破产,然而与此同时,银行也可能随着破产。因此,银行方面也只有再冒险继续贴现,同时再找机会慢慢收回贷款,或加重贴现条件,迫使他们去寻找其他银行,或另筹资金,从而使自己尽快从这个循环中脱离出来。然而,就在银行开始对贴现提出较苛刻条件时,这些人开始愤怒起来,他们说国家的贫困就是由银行无能造成的,他们认为银行有义务按照他们所希望的方式借给他们资金。这时,银行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拒绝继续向这些人贷款。
在喧扰和窘困中,如果一家新银行在苏格兰建立起来,这家银行的借贷,无论就现金结算法还是贴现汇票来说,其条件都比其他银行宽大。不管是真实汇票还是循环汇票,它都一律予以贴现。只要有相当的保证,都可以从这家银行获得全部资本,哪怕还款的时间漫长,如土地的改良。甚至说促进这样的土地改良是银行建立的爱国目标。
由于对现金结算、期票贴现采取这样宽大的政策,银行必然发行大量的钞票,其过剩的部分必然会随时回来兑换金银。银行金柜本来就不大充实,在两次的招股中募到的资本虽然有16万镑,但实际上只有80%,还是分期缴纳。大部分股东在第一次缴入股款后,即向银行申请现金结算法贷借。他们认为股东借款应当享受同样宽大的待遇。因此,他们不过是把先从银行某一金柜提去的款项放入另一金柜。所以,该银行金柜很快耗竭,最后向伦敦银行开出汇票,当期满时,用同一地方开出的附加了利息和佣金的另一汇票来支付。银行的股东地产有几百万,他们在认购股份时,就把那些地产作为了抵押财产。所以,银行营业仍然维持了两年多。当停业时,发出的纸币已近20万镑。
为了支持这些货币的流通,这种纸币一发出就流回银行,并一直向伦敦各银行开出汇票。到银行倒闭时,汇票价值已超过60万镑。这样,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该银行以5%的利息借出去的金额已达80多万镑,对贷出的20万镑纸币所收的5%的利息可视为纯利。但向伦敦银行出汇票借来的60多万镑产生的利息和佣钱等却在8%以上。两相对比,银行借出金额中的3/4要亏损3%以上的利息。
经营的结果和银行创办的本意相反。他们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国内有进取精神的企业,同时把苏格兰各银行挤掉,尤其是那些在贴现方面受过指责的爱丁堡银行。毫无疑问,银行给各企业家带来了暂时的救济,让他们的营业多拖延了两年左右。但最后,他们的损失更重,债权人的损失也更重。所以,该银行加深了这些企业家和国家的困难,与其拖延两年还不如早两年停止。不过,银行给予各企业家的暂时性救济成为对苏格兰其他银行永久性的救济。该银行对循环汇票大开方便之门,苏格兰其他银行因此很容易就脱离了那个致命的怪圈。所以,这家银行经营的结果虽然加剧了国家的灾难,但却使其他银行免受大灾难。
该银行成立初期,有人认为,银行金柜虽易枯竭,但可以用贷款人的抵押品来补充银行的金柜。但事实上,这个筹款方法太慢,它只有向伦敦各银行开出一张汇票,满期时再开出一张汇票,其累积的利息和佣钱愈来愈多,结果银行一次次蒙受损失。它不能从所发行的纸币中获取利润,因为纸币已经超过国内流通所需要的数额,随时会回到银行换取金银。为了实现兑换,银行又必须不断借债,借债的全部费用均由银行负担。
这种办法对营利机构的银行虽然可行,但国家却不能从中获得任何好处,它丝毫不能增加国内出贷的货币量,它只能使这家银行成为全国贷款的总部。那些需要借款的人都要向这家银行申请。私家贷借,一般不过数人或数十人,而向银行借款的动辄数百家,银行对其中大多数人的情况了解很少。因此,银行在债务人的选择上不如私家借贷那么明智。事实上,银行的债务人往往是爱幻想的冒险家,他们经常开出循环票据,把资金投在奢侈浪费的事业上。反之,向私人贷借的债务人大多经营着与他们自己资本相匹配的事业。这些事业虽不宏大,但却更实在,他们能赚回投入的全部本金并获取利润,因而可以雇佣比原先更多的劳动力。所以,即使新银行的操作模式成功,也不会增加国家的资本,只会让大部分资本投到不谨慎又无利可图的事业上去。
劳氏认为,苏格兰产业不振的原因是缺少资金投入。他提议设立一家特别银行,使该银行发行的货币等于全国土地的总价值。在他最初提出这个计划时,苏格兰议会认为不可采纳。后来,奥林斯公爵采纳了该方案,并对一些地方予以修改。他认为可任意增加纸币数额,这就是密西西比计划的真实根据。这是世界上最奢侈的股票买卖方案。杜浮纳在《对林托〈关于商业与财政的政治观察〉一书的评论》中曾详细说明过该计划。该计划的根据在劳氏所著的《关于货币与贸易》中已详细说明,他提出的宏伟而空幻的理论至今在许多人脑中留下了深刻印象。最近被认为营业毫无节制的苏格兰及其他各处银行恐怕多少受到了这个理论的影响。
英格兰银行是欧洲最大的银行。它于1694年7月27日由英王特许成立。当时,它借给政府120万镑,每年向政府支取10万镑,利息为96 000镑,利率为8%,4000镑作为年管理费。革命建立起来的新政府用这样高的利息贷款,想必其信用一定很差。
1697年,银行增加了1 001 171镑10先令资本。这时,其总资本达22 001 171镑10先令。这次增资据说是为了维持国家信用。1696年的国库券有40%、50%或60%的折扣,而银行纸币要以20%折扣。这时,国家正在大量重铸银币,银行认为应该暂时停止纸币的兑现,而这无疑会影响银行的信用。
按照安妮女王第七年第七号法令,银行贷给国库40万镑,把原来借给政府的120万镑加在一起,总计达160万镑。1708年,政府以6%的普通利率借到款项。按照同一法令,银行购买了财政部1 775 027镑17先令10便士的证券。银行资本在1708年达到了4 402 343镑,贷给政府的总额为3 375 027镑17先令10便士。
1709年,英格兰银行通过催收15%的股款,收得了656 204镑1先令9便士。1710年,通过催收10%的股款,收得了501 448镑12先令11便士。两次催收使银行的资本达到了5 559 995镑14先令8便士。
按乔治一世第三年第八号法令,英格兰银行又吃进200万镑国库券。此时,银行贷给政府的金额已有5 375 027镑17先令10便士。按乔治一世第八年第二十一号法令,银行购买了南海公司400万镑股票。银行再次增募资本340万镑。这时,银行贷给政府的金额为9 375 027镑17先令便士,但其资本总额却不过8 959 995镑14先令8便士。这时,银行贷给政府的以及获得的利息首次超过了本金。或者说,银行已开始有不分红利的资本,并且超过分红的资本。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1746年,银行陆续贷给政府11 686 800镑资金,银行陆续募集的分红利资本已达1078万镑。直到今日,这两个数字都没有改变。为延续营业执照,按照乔治三世第四年第二十五号法令,银行同意赠送给政府11万镑资金。所以,银行贷出额和资本额都不曾增加。
1666年的伦敦大火
1666年9月2日至5日,伦敦遭遇了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火灾,大火吞没了整个城市,持续时间长达4天,被毁建筑包括87间教堂、44家公司以及13 000间民房。大火的前一年伦敦正闹鼠疫,大量市民出于对疫情的恐慌逃到乡下,这也是大火蔓延的一个原因。结果大火烧死了城里的大部分老鼠,民居也因此由木制改为石制,大大改善了伦敦的卫生条件,鼠疫从此不再有。此外城市的重建工作也大大推动了内需,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甚至指出,恰好是火灾加速了伦敦乃至整个英国的经济发展。
银行红利根据各时期银行对政府贷款利息的高低,以及其他条件的不同而不同。过去几年,银行红利通常为5.5%,贷款利率由8%降为3%。
英格兰银行的稳定与英政府的稳定保持一致。贷给政府的金额受损,银行债权人才会有所损失。英格兰没有第二家由国会议决设立并且拥有6人以上的股东的银行。所以它不是一家普通银行,它是国家的一个机关。每年,它收付公债利息的大部分;负责流通财政部证券;垫付土地税、麦芽税的征收额。这些税款通常要好几年后才能收缴到。在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国家的职责,它不免过度发行纸币,还要贴现商人汇票。有时,不仅英格兰,就连汉堡、荷兰的巨商也向它借贷。据说,在1763年,英格兰银行曾在一星期内贷出了将近160万镑,其中大部分还是金块。我不敢妄断事情的真实性,但英格兰银行有时竟以6便士的银币来应付各种支出。
银行增进国家产业最好的方式不在于增加其资本,而在于使本无所用的资本变得有用,本不生利的资本大部分生利。商人不得不储存的以备不时之需的资金是呆滞的资金,这对商人自己和国家都无益。银行明智的运作是把这部分资金变成活动资财,即变成工作所需的材料、工具和食品,这样对商人自己和国家都有益。在国内流通的金银币,即国内土地和劳动生产物借以流通并分配给真正消费者的金银币,与商人手上的现金一样,都是呆滞的资产。这种资产不能为国家生产任何东西。银行明智的做法是以纸币代替大部分的金银,将其变作流动资金,变为可以为国家生产财富的资产。国内流通的金银币好比公路,国家的所有谷物通过它到达国内各市场,但它本身却不产稻谷。而银行所起的作用是把以前不产稻谷的公路变成良好的牧场和稻田,从而大大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生产物。但是,我们又必须承认,这种设施虽然能使国内工商业略有增进,但却犹如在用纸币做成的翅膀上飞行,它要面临由于驾驶员粗心或者技术不佳所造成的种种事故。
贫穷的工人家庭
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社会阶层的分化不可避免。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时期,许多体力劳动者的家庭极为贫困凄凉,这幅反映伦敦工人家庭生活的插图正是下层劳动者生活状况的真实写照。
比如战争失败,敌军占领首都,霸占了维持货币信用的金库。在这种情况下,靠纸币流通的国家出现的混乱比靠金银流通的国家出现的混乱大得多。由于一切税收都以纸币的形式缴纳,战败后,国王没有资产支付他的军队,用纸币的国家比用金银的国家更难恢复原状。因此,一国君主不仅要防止银行发行的纸币过剩,还要设法使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不在国内流通领域占较大部分。
国内货物的流通可分为两个不同的部分:一、商人之间的流通;二、商人与消费者间的流通。无论纸币还是金币,有时用于前一种流通,有时用于后一种流通,但由于这两种流通同时不断进行,所以它们都需要一定数量的纸币或金币来经营。商人之间流通的货物的价值,决不能超过商人和消费者间流通的那些价值。商人所买的一切都要出售给消费者。商人间以批发形式进行的交易往往需要大量货币,商人和消费者间的交易以零售形式进行,小量货币(如1先令或半便士)就足以应对。小量货币比大量货币流通要快得多,1先令比1几尼流转得快,半便士又比1先令流转得快。因此,全部消费者每年所购买的价值虽然至少等于全部商人所购买的价值,但消费者每年购买所需的货币量却要小得多。由于流通速度较快,同一枚货币,它在消费者中的流通速度比在商人中要快得多。
纸币可以在商人之间或商人与消费者之间流通。伦敦地区没有10镑以下的钞票流通,因此货币只在商人之间流通。当消费者第一次用一张10镑的钞票购买5先令价值的东西时,他需要找零。所以这张钞票在用去1/40以前,就已经回到商人的手上去了。苏格兰各银行所发的钞票有20先令的。这种情况下,纸币的流通范围更大。在国会议决禁止通用10先令和5先令的钞票前,消费者购物通常使用小额纸币。北美洲有1先令的纸币,因而货币的使用范围更广,而约克州发行的货币竟然小到6便士。
在允许发行小面额钞票的地方,许多富人也去开办银行。5镑或1镑的期票也许会遭到大家拒绝,但大家却不会拒绝6便士的期票。这些乞丐般的银行家当然很容易破产,以致给接受他们钞票的穷人带来毁灭性灾难。
孟德斯鸠
夏赫勒·德·瑟贡达·孟德斯鸠男爵是法国启蒙思想家、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他身为贵族,却是法国首位公开批评封建统治的思想家。他在1748年出版的代表作《论法的精神》中详细阐述道:人民应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国家应通过“三权分立”保证法治。这一学说对不久后美国、法国、普鲁士等国的宪法造成了深远影响,尤其美国政府至今仍然采用的是典型的三权分立格局。
全国各地银行钞票的最小面额限为5镑,也许是一个好方法。这样,各地银行所发的钞票就只在商人之间流通。像在伦敦一样,不发行10镑以下的钞票。5镑钞票虽然只能买10镑钞票一半的货物,其效果却与花费10镑钞票一样,毕竟一次性花掉5镑与伦敦人一次花完10镑同样少见。
在货币只限于商人之间流通的地方,市面上总有许多金银;在商人与消费者之间流通的地方,人们几乎全用纸币进行交易。苏格兰禁止发行10先令、5先令的钞票,稍稍缓减了市面上金银的匮乏;若再禁发20先令的钞票,则功效更为显著。据说,美洲自从禁发纸币以来,金银已变得比以前充足。然而,在纸币未出现之前,该地的金银还更充足。
虽然纸币主要限于商人之间的流通,但银行仍能帮助国内工商业。为应付不时之需而储存的资金只需为商人之间的交易而准备,商人不必为他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而准备任何资金,因为他只从消费者那里取走现金,而不是付出现金。所以,虽然银行钞票的发行只需满足商人之间的流通,但银行仍然可以通过贴现真实汇票及现金结算办法,使大部分商人不用储备过多现金以应付不时之需。也许有人说,只要私人愿意接受,面额无论大小的银行钞票都应发行。政府禁止其发行和流通是侵犯自由。法律不应妨碍天然的自由,而应给予支持。但无论是最民主或最专制的政府,都应对危害全社会安全的少数人加以制裁。
由银行钞票构成的纸币随时都能兑现,因此它的价值等于金银币,因为它随时可以换得金银。用这种纸币进行交易,其价格与用金银交易一样便宜。有人说,货币的扩大发行会降低整个通货的价值;也有人说,货币的扩大必然会提高商品的货币价格。但是,有多少纸币增加进来,就会有多少金银改作他用,所以通货的总量不一定会增加。从上世纪至今,苏格兰粮食价格在1759年最便宜。但那时因有10先令、5先令钞票的流通,纸币发行量比现在还多。现在,苏格兰粮食价格和英格兰粮食价格的比例几乎和以前一样。虽然英格兰的纸币比法兰西的纸币多,但两国谷物价格却几乎相等。
如果构成纸币的钞票是否能立即兑现,还需取决于发行人的诚意,或持有人的能力,或其在若干年后兑现且不计利息,那情形就完全不同。根据兑现的困难程度或不确定性的大小,这样的纸币必然会跌价,低于金银的价值。
几年前,苏格兰各银行常在发行的钞票上加印选择权条款。按此条款,凡持票求兑者可随时兑现,或见票6个月后兑现,但须加付6个月的法定利息。利用这个条款,有些银行的理事先生威胁钞票求兑者,要求他们同意兑现一部分,否则不予立即兑现。那时,苏格兰通货的绝大部分是这些银行的钞券。兑换的不确定性降低了其与金银兑换的价值。在这弊病未消除期间,卡莱尔对伦敦实行平价汇兑,但距卡莱尔不到30英里的达弗里斯对伦敦的汇兑往往要贴水4%,这是因为卡莱尔用金银兑换汇票,达弗里斯用苏格兰银行钞票兑换汇票。用钞票兑换金银的不确定性,使其价值跌了4%。后来,国会禁止发行5先令、10先令钞票,又规定钞票不得附加选择权条款,所以英格兰对苏格兰的自然汇率才得到恢复。
木匠铺
因为分工,很多行业的手工业者开始依靠单纯的产品生产维持生计。各种更为细化的职业不断出现,如工匠、机工、运货人、水手等。这幅18世纪的版画描绘了当时一个木匠铺忙碌的场面,工人们正在分批制作窗户框。
约克郡的纸币有小至6便士的,但持票人要存票至1几尼时才能要求银行兑现。这个条件往往使持票人难以办到。故其价值低于金银的价值。后来,国会废除了该规定,并且效仿苏格兰的做法,禁止发行20先令以下的钞券。
北美洲纸币由政府发行,需经数年才能兑现。殖民地政府虽不支付持票人任何利息,但却宣告纸币为合法货币。但是,在利息为6%的国家,一张15年后才能兑现的100镑钞票,到那时也只值40镑现金。所以,强迫债权人接受100镑纸币的借贷业务未免太不公平,任何一个标榜自由的国家都不会这样做。很显然,这是一种债务人欺骗债权人的不诚行为。1772年,本雪文尼亚政府第一次发行纸币,试图使纸币价值与金银相等。为此,该政府想通过惩罚售货时对货币与金银价值区分对待的商人,以实现这一目的,但这一霸道的法规并没有达到其预想的效果,因为法律不能强迫自由买卖者接受1先令视为1几尼的等价物。在英国对一些殖民地的划汇过程中,有的地方出现过100镑等于130镑的通货,有的出现过100镑等于1100镑的通货。究其原因,是因各殖民地发行的纸币额差异极大,而且纸币兑现的期限与可能性的差异也极大。
可见,国会议决殖民地以后不得发行合法纸币的行为是最适当不过的,那么他们为什么不赞成这个决议案呢?据说,本雪文尼亚的纸币从来没有降到发纸币以前的金银价值以下。但在纸币第一次发行前,本雪文尼亚就提高了殖民地铸币的单位名称,通过议会的法律允许英国5先令的铸币在殖民地可当做6先令3便士,后来又提高到6先令8便士。所以,即使在通货是金银币时,殖民地1镑的货币比1镑英币的价值已低30%以上;在通货是纸币时,其价值低于英币1镑的价值很少超过30%。他们以为这样可以防止金银外流,然而殖民地铸币的单位名称提高后,由母国运来的货物的价格也按比例提高,金银出口的速度还是一样迅速。
殖民地纸币可以按其面额用来缴纳本州的各种赋税,即使它要在很久以后才会被兑现,其价值也会因此增加。不过,这种增加程度视各州纸币额与缴纳赋税的大小而不同,据考察,各州纸币额都大大超过本州缴纳赋税所能使用的纸币额。
一国君主规定赋税用何种纸币缴纳,即赋予该种纸币某种价值。发行纸币的银行若把其数额控制在所需要的数额之下,那么纸币价值将高于它的面值。或者说,纸币在市场上能买到比它面值大一些的金银币。因此,阿姆斯特丹银行的理事先生故意使银行纸币额低于所需的数额,这就是阿姆斯特丹银行纸币比金银币价值高4%甚至5%的原因。但这在很大程度上并不现实。
纸币价值虽可在金银铸币价值之下,但金银价值却不会因纸币价值的下跌而下跌,因此用它来换取的货物量不会因此减少。无论在什么场合,金银价值与其他货物价值的比例,都不取决于国内通用纸币的性质或数量,而取决于当时以金银供给商业市场的金银矿藏的富饶与贫乏,换言之,取决于一定数量金银运到市场上去所需的劳动量与一定数量他种货物上市所需要的劳动量的比例。
银行发行的钞票若保持在一定数额之内,并且可以无条件兑换,那么其业务就不会妨碍社会安全,而银行的其他业务也就可以自由开展。近年来,英格兰和苏格兰两地新增了许多银行,许多人感到忧虑。但事实上,它们的设立没有减少社会的安全感,而是增加了社会的安全感。由于银行业竞争者增多,各行的行为也就更加谨慎,它们所发行的纸币与现金的额数就能保持适当比例。各银行的纸币的流通限制在较小范围内,全部纸币可分别在更多区域内流通,而一家银行的失败对公众产生的影响也就较小。同时,这种竞争也放宽了银行与客户的交易条件。总之,如果任何一种行业或分工对社会是有益的,那么竞争越自由、越普遍,对社会也就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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