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因素分析法是依据分析指标与其驱动因素的关系,从数量上确定各因素对分析指标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的一种方法。由于银行工作人员不可能系统地对各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时间不允许;二是因为银行信贷人员毕竟不是专门的财务人员。因此,这里的因素分析主要是指基本层面的分析,即从企业披露的各种信息中,判断报表中的各项目是否合理及需要关注的内容。
1.资产类项目
(1)现金类。需要关注企业的受限货币资产,主要检查其是否有其他货币资金、银票保证金、职工的购房集资款等。
(2)应收款项。
1)需要判断企业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是否真实存在。
2)需要结合企业的商业信用政策,判断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与经营规模是否匹配,应收账款周转是否正常、应收账款的增长速度与销售收入的增长速度是否匹配。
3)应收账款的账龄披露是否充分,了解企业采用的坏账计提政策是否谨慎,企业是否按披露的会计政策及估计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4)分析应收账款的集中程度以及集中风险,是否存在大额债务人,债务人是否为关联方,以及应收账款的发生时间、交易目的、可回收性等。
5)对股东及关联方以“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形式占用的资金应分析发生的原因及资金的安全性。
(3)存货。
1)审核存货是否真实存在,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监盘的存货应予以充分关注。
2)结合企业经营周期、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通过比较分析,综合判断企业存货周转是否正常,年末存货构成与企业所属行业特点是否相匹配。
3)审核存货余额的增减变化,是否与年度销售成本变化趋势相匹配。一般来讲,当存货余额大幅增加时,意味着存货周转率的下降,从好的一方面来讲,可能意味着管理层预期需求的旺盛,计划增长产量。但从坏的方面来看,则可能意味着产品需求的下降。
4)结合行业的特点、市场价格、存货状况等因素,考虑跌价准备计提,转回的合理性。
5)需要注意特殊行业的存货(房地产、加工业、高科技行业等)。
6)关注存货变动对各种不同的企业意味着的不同的信息。
对于零售业,存货余额的增加很可能预示着短期销售的增长和短期利润率的下降。因为零售商很可能要通过降价促销来消化超额存货。此后,销售增长和利润率回到正常水平;对于制造业,当存货余额发生较大的变动时,往往需要结合行业的状况来分析存货的结构;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需要关注存货在流动资产中的比重及其变化。
1)审核重要投资子公司名称、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审核投资核算方法和当年增减变动的核算是否准确。
2)根据持股比例、被投资单位经营业绩初步判断公司采用的投资核算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利用核算方法选择性调节投资收益的可能。
3)对于存在较大金额股权投资差额的企业,应了解产生股权投资差额的原因,摊销年限确定是否合理,防止企业利用股权投资差额摊销人为调节利润。
4)高度关注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一直未能产生投资收益或虽每年都产生投资收益但无现金流流入的情况。对脱离银行风险控制范围、对集团公司利润贡献重大但又无现金收益流入的子公司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5)对年度中间转让或将权益法转成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应通过上年该类子公司损益情况追溯审查,判断企业是否通过转让或通过改变会计政策达到减少亏损,虚增收益的目的。
6)对报表附注披露的连续亏损严重或已经停产停业企业,公司是否按规定计提跌价准备。
另外,由于权益法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扭曲较大。这主要体现在母公司确认了投资收益,但是在母公司报表中未包括实现这些收益的资产、负债和收入。同时,投资收益不一定意味着现金流入,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收益才是现实的现金流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中,是否能取得现金流取决于被投资单位的股利政策。因此,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通常大于成本法。因此,对于银行信贷人员而言,需要留意企业可能通过投资核算方法的选择和改变对财务结果产生影响。例如,当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出现亏损时,可通过降低持股比例或者其他理由改为成本法核算,从而不确认投资损失。但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出现盈利时,则通过增加持股比例或者其他理由改为权益法核算,从而确认投资收益。
(5)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1)审核固定资产规模是否与企业生产、销售匹配,固定资产的周转情况以及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结构比例是否符合行业的特点。对固定资产异常增长或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日益提高的企业应关注该种现象的合理性,防止企业将虚增的盈余计入长期资产或通过随意评估增值,虚增资产。
2)结合客户所处行业特点及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判断企业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折旧年限制定是否合理、谨慎,估算当年计提折旧是否充足。
3)根据客户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固定资产状况等因素,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已按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计提金额是否恰当。
4)根据在建工程支出、结转等完工情况,结合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及现金流量表中“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综合判断在建工程进展是否正常,判断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结转在建工程并计提折旧的情况,是否对长期停工在建工程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同时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分析时,一定要弄清楚其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关的会计政策是指该固定资产提取折旧时采用的方法。相关的会计估计是指对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残值以及减值准备等。
(6)递延和其他资产。
1)注意递延资产的核销和入账依据,如果期末余额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过高,应详细的分析其构成情况,分析其是否包含了开办费及其他不应资本化的期间费用,特别注意有关评估增值、商誉等的入账情况。
2)审核摊销年限是否合理,摊销金额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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