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78年的时候,上海纺织行业较早地开始实施“企业基金”办法。这个办法是企业在完成上级规定的8项年度计划指标和供货合同后,可按工资总额5%提取企业基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和职工个人奖金。同时还规定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50%上缴财政,50%留用。在此期间,全局创造的全部利润上缴国家90.5%,留给企业9.5%,其中4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各30%。
1978年的时候,上海纺织行业较早地开始实施“企业基金”办法。这个办法是企业在完成上级规定的8项年度计划指标(总产值、利润、上交利润、税收、劳动生产率、产量、质量、安全生产)和供货合同后,可按工资总额5%提取企业基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和职工个人奖金。同时还规定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50%上缴财政,50%留用。
1980年1月,经国家经委和财政部批准,在上海纺织工业内以局为单位,试行全额利润留成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当时规定,全局在5年内必须以1978年为基数确保生产量每年递增8%,5年累计利润135亿元,5年净增利26亿元。在此期间,全局创造的全部利润上缴国家90.5%,留给企业9.5%,其中4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各30%。企业有了一定的自主权,经营呈现出活力。到1980年,全局总产值比1979年增长11.55%,利润增长17.78%。在实现利润中,除归还贷款外,上缴国家24.81亿元,企业留存2.68亿元。同1979年相比,国家增收3.53亿元,企业多留3800万元,广大职工的物质利益也得到增加,全局职工人均奖金提成数为145元,实际人均发放136元,比1979年增长20%左右。(www.zuoz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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