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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利益的天平——谈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毋庸讳言,现代社会的理想状态是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的并行不悖和完美统一。市场原则是市场机制对经济运行中各行为主体的规定性,包括理性原则、等价交换原则、竞争原则等。这就构成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两难选择的可能性。厂商拖欠货款或贷款,似乎对自己有利,但在整体市场上却背离了其他市场原则,如等价交换原则。社会应当形成良好的氛围,以提高微观主体遵守市场原则和道德原则的自觉性。

校准利益的天平——谈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

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是否构成两难选择?这本身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毋庸讳言,现代社会的理想状态是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的并行不悖和完美统一。有经济学家也曾证明,市场原则的最终达成,包含对道德原则的遵守。笔者对上述观点不持异议。然而,“理想状态”并不代表现实状态;“最终达成”也不等于每一次交易行为。已有经验事实足以证明,在现实社会的具体交易行为中,微观主体经常面对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的两难选择。在社会经济环境不尽规范,公共伦理道德急剧滑坡的今天,就更是如此。

市场原则是市场机制对经济运行中各行为主体的规定性,包括理性原则(最大化原则)、等价交换原则、竞争原则等。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市场主体的行为要受到这些原则的制约。道德原则是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的伦理规范,包括对社会秩序的遵守、对社会责任的认同等。这些规范对所有主体都有一定的约束性,但又不具有强制性。正是因为这种非强制性,使微观主体有可能在追求市场原则,尤其是最大化原则时,偏离或放弃道德原则。这就构成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两难选择的可能性。

在现阶段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可以找到许多实例,说明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两难选择的可能性已转变为现实性。一个典型的例证是经济运行的信用化程度低。一些厂商为了追求自身的短期利益,拖欠供应商的货款,导致“三角债”的累积;拖欠银行贷款,导致银行不良资产的累积。这些失范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使市场原则不能贯彻到底,而且严重影响了公共道德的运行秩序。

深刻思考那些看似符合市场原则,实则违背道德原则的例子,不难发现,市场原则和道德原则一样,是一个整体,违背其中一点,就等于违背全部。厂商拖欠货款或贷款,似乎对自己有利,但在整体市场上却背离了其他市场原则,如等价交换原则。进一步地,厂商拖欠货款或贷款对自己有利,只是短期的,从长远来看,不可能带来最大化利益。由此可见,微观主体的理性不仅应当是经济理性,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且应当包括社会理性,即自觉遵守社会规范和承担社会责任。也就是说,厂商和居民(自然人和法人)既是“经济人”,又是“社会人”——包括经济人在内的全面的“人”。他们在理念上将市场原则和道德原则视为整体,力求做到全面遵循;并在现实生活中自觉化解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的两难选择,在自身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统一的基础上,恪守这两个原则。(www.zuozong.com)

社会应当形成良好的氛围,以提高微观主体遵守市场原则和道德原则的自觉性。这一良好氛围由主体和客体组成。对主体的要求无疑是不断提高其素质,包括受教育水平、自身道德修养、市场化和法制化意识等。客体即环境的营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是环境的产物,因此,环境的营造要有超前性。从中国当前的实际出发,营造环境的重点是加强市场意识、法制意识及道德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市场意识的宣传和教育要注意准确性。市场不是冒险家的乐园,也不仅仅意味着自由。市场的机会与风险历来是并存的。市场经营的自由是以自身的承诺为前提的;法制意识的宣传和教育要进入操作的层面,也就是说,要把依法治理与宣传、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道德意识的宣传和教育要加强力度。古今中外的经验都表明,道德意识只有通过不间断的宣传和教育才能收到实效。

(原载于《解放日报》,200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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