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产业划分的思想是由英国经济学家费歇尔于20世纪30年代首先提出的。他当时是新西兰奥塔哥大学教授,在其所著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他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所有经济活动统称为第三产业。按照三次产业发展的历史,第一产业是指通过人类劳动直接从自然界取得产品的部门,因此,农业和采掘业属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是指对第一产业和本产业提供的产品(原料)进行加工的部门,工业和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是指对消费者提供最终服务和对生产者(包括三个产业的生产者)提供中间服务的部门。可见,这是一个历史的进程。人类最早的生产活动,就是狩猎、采集、捕捞等,直接从自然界取得食物;然后,进入了以种植、养殖为主要生产活动的农业社会。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前,工业和建筑业的加工(劳动)对象主要来自第一产业,而后,来自本产业的加工对象大大增加。第三产业也是一样,早期的发展主要是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部门,近几十年来,为生产者服务的部门得到了迅速发展。
这一产业演进的历史与逻辑是一致的。三次产业划分的逻辑起点,是经济体系的供给分类。这里的逻辑过程是,高阶(上游)产业的发展单向地依赖于低阶(下游)产业,在各产业内部是如此,在三次产业间更是如此,即第二产业的发展依赖于第一产业提供的原料,第三产业的发展又依赖于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的产品供应。也就是说,从低阶到高阶的逻辑过程与产业发展的历史演进是一致的。然而,逻辑分类毕竟是理论上的,现实中的产业分类是一个应用性、操作性的问题。例如,采掘业的产品主要是工业的原料,其生产性质也与工业接近,因此,采掘业在统计时被归入工业,亦称为制造业。这样,所谓第一产业就剩下农业了。可见,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划分是以是否生产或提供各种类型的农产品、制成品和服务为标准的。(www.zuozong.com)
那么,第三产业和服务业这两个概念在划分上有什么不同呢?首先,第三产业的界定采用的是剩余法,即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所有经济活动统称为第三产业,而服务业的范围是以生产或提供服务来确定的。其次,如上所述,按三次产业划分的第三产业是供给分类,它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间是单向依赖关系;服务业同农业、制造业的划分,是以经济体系的需求分类为基础的,它同农业、制造业之间是相互依赖关系。最后,第三产业的经济结构含义主要是相对于国内经济的,服务业的经济结构含义则是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我们知道,服务业中有服务的进口和出口,即从事服务贸易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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