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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现行市价法对二手车进行评估?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使用现行市价法,重要的是要能够找到与被评估车辆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且参照物是近期的,可比较的。应采用近期成交的车辆作为参照的类比对象。4)采用现行市价法的优缺点①现行市价法的优点a.能够客观反映二手车辆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

如何使用现行市价法对二手车进行评估?

1.二手车的鉴定评估方法

按照国家规定,二手车的鉴定评估方法有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和清算价格法四种方法。

(1)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又称市场法、市场价格比较法销售对比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车辆与最近售出类似车辆的异同,并将类似车辆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车辆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现行市价法是最直接、最简单的一种评估方法,也是最常用的评估方法之一。这种方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辆或几辆与评估车辆相同或类似的车辆作为参照物,分析参照物的构造、功能、性能、新旧程度、地区差别、交易条件及成交价格等,并与被评估车辆一一对照比较,找出两者的差别及差别所反映的在价格上的差额,经过调整,计算出被评估的二手车价格。

1)现行市价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①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有充分的参照物可参考,这样可排除交易的偶然性和特殊性。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上交易越频繁,与被评估相类似的车辆价格越容易获得。

②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车辆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收集到的,并且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

使用现行市价法,重要的是要能够找到与被评估车辆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且参照物是近期的,可比较的。所谓的近期,是指参照物交易时间与车辆评估基准日相差时间相近,一般在一个季度之内。而可比是指车辆在规格、型号、功能、性能、内部结构、新旧程度及交易条件等方面不相上下。

2)采用现行市价法评估的步骤。现行市价法评估的步骤如图2-71所示。

①收集被评估车辆资料。收集被评估车辆的资料,包括车辆的类别名称、型号、性能、生产厂家及出厂年月、车辆目前使用情况、实际技术状况以及剩余使用年限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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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71 现行市场评估流程图

②选定参照对象。所选定的参照车辆必须具有可比性,可比性因素如下所述。

a.车辆型号、车辆制造厂家。

b.车辆地域。在不同地区的交易市场,同样车辆的价格可能会有较大的差别。

c.车辆使用性质。确定使用性质是私用、公务、商务车辆,还是营运出租车辆。

d.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数。

e.车辆实际技术状况。

f.交易动机和目的。车辆出售是以清偿为目的或是以转让为目的;买方是获利转手倒卖或是购建自用。不同的交易目的,往往会带来较大的差别。

g.市场状况。如市场处于衰退萧条或是复苏繁荣,交易量如何,新车价格趋势如何,目前该车型的市场保有量如何等。

h.成交数量。单台交易与成批交易的价格会有一定差异。

i.成交时间。应采用近期成交的车辆作为参照的类比对象。因为市场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有时会引起车辆市场价格的波动很大。

③分析、类比。综合上述可比性因素,对待被评估的车辆与选定的类比对象进行认真的分析类比,尽可能地予以量化、调整。

④计算评估值。分析调整差异,做出结论。

3)现行市价法的计算方法。使用现行市价法确定单台车辆价值一般有采用直接法和类比法。

①直接法。直接法是指在市场上能找到与被评估车辆完全相同的车辆的现行市价,根据其价格直接作为被评估车辆评估价格的一种方法。完全相同是指车辆型号、使用条件和技术状况相同,生产和交易时间相近。通常情况下,寻找这样的参照车辆是比较困难的。一般如果参照车辆与被评估车辆类别相同、主参数相同且结构性能相同,只有生产序号不同并只作局部改动的车辆,可作为评估过程中的参照车辆。评估值是按照参照车辆的市场价格直接来确定被评估车辆的价值。评估公式为

p=p′

式中,p为评估值;p′为参照车辆的市场价格。

②类比法。类比法是指评估车辆时,在公开市场上找不到完全相同但能找到与之相类似的车辆,并以此作为参照车辆。根据车辆技术状况和交易条件的差异对价格做出相应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车辆价格的评估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p=p′+p1-p2

p=p′-Κ

式中,p为评估值;p′为参照车辆的市场价格;p1为评估对象比参照车辆优异的价格差额;p2为参照车辆比评估对象优异的价格差额;Κ为差异调整系数。

4)采用现行市价法的优缺点

①现行市价法的优点

a.能够客观反映二手车辆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

b.评估结果容易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

②现行市价法的缺点

a.需要公开及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然而我国二手车市场还发育不完全,不完善,寻找参照对象有一定的困难。

b.可比因素多而复杂,即使是同一个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型号的产品,同一天登记,由于由不同的车主使用,其使用强度、使用条件、维护水平等多种因素不同,其实体损耗、新旧程度都各不相同,从而会造成二手车评估价值有所不同。

5)现行市价法评估应用举例。评估人员在对某辆汽车进行评估时,选择了三个近期成交的与被评估车辆类别、结构基本相同,经济技术参数相近的车辆作参照对象,参照对象与被评估车辆的一些具体经济技术参数见表2-13。

表2-13 车辆及参照对象的有关经济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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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被评估车辆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量化。

a.销售时间的差异。根据搜集到的资料表明,在评估之前到评估基准日之间的一年内,物价指数大约每月上升0.5%左右。各参照对象与被评估车辆由于时间差异所产生的差额如下所述。

被评估车辆与参照对象A相比较晚10个月,价格指数上升5%,其差额为

40000元×5%=2000元

被评估车辆与参照对象B相比较晚6个月,价格指数上升3%,其差额为

50000元×3%=1500元

被评估车辆与参照对象C相比较晚2个月,价格指数上升1%,其差额为

55000元×10%=550元

b.车辆性能的差异

(a)按照每日营运150km、每年平均出车250天,计算各参照对象与被评估车辆每年由于燃料消耗的差异所产生的差额。燃料价格按照2.2元/L计算。

A车每年比被评估车辆多消耗的燃料的费用为

(28L-24L)×2.2元/L×150÷100×250=3300元

B车每年比被评估车辆多消耗的燃料的费用为

(25L-24L)×2.2元/L×150÷100×250=825元

C车每年比被评估车辆少消耗的燃料的费用为

(24L-22L)×2.2元/L×150÷100×250=1650元

(b)各参照对象与被评估车辆每年由于维修费用的差异所产生的差额如下所述。

A车比被评估车辆每年多花费的维修费用为

25000元-20000元=5000元

B车与被评估车辆每年维修费用的差额为

20000元-20000元=0元

C车比被评估车辆每年少花费的维修费用为

20000元-18000元=2000元

(c)由于营运成本不同,各参照物每年与被评估车辆的差异如下所述。

A车比被评估车辆每年多花费的营运成本为

3300元+5000元=8300元

B车比被评估车辆每年多花费的营运成本为

825元+0元=825元

C车比被评估车辆每年少花费的营运成本为

1650元+2000元=3650元

(d)取所得税率为33%,则税后各参照对象每年比被评估车辆多(或少)花费的营运成本如下所述。

税后A车比被评估车辆每年多花费的营运成本为

8300元×(1-33%)=5561元

税后B车比被评估车辆每年多花费的营运成本为

825元×(1-33%)=552.75元

税后C车比被评估车辆每年少花费的营运成本为

3650元×(1-33%)=2445.5元

(e)适用的折现率为10%,则在剩余的使用年限内,各参照对象比被评估车辆多(或少)花费的营运成本如下所述。

A车比被评估车辆多花费的营运成本折现累加为

5561元×(P/A,10%,4)=5561元×3.1699≈17628元

B车比被评估车辆多花费的营运成本折现累加为

552.75元×(P/A,10%,5)=552.75元×3.7908≈2095元

C车比被评估车辆少花费的营运成本折现累加为

2445.5元×(P/A,10%,5)=2445.5元×3.7908≈9270元

c.成新率的差异

(a)B车与被评估车辆由于成新率的差异所产生的差额为

50000元×(70%-60%)=5000元

(b)C车与被评估车辆由于成新率的差异所产生的差额为

65000元×(70%-75%)=3250元

(c)A车与被评估车辆由于成新率的差异所产生的差额为

40000元×(70%-55%)=6000元

②根据被评估车辆与参照对象之间差异的量化结果,确定车辆的评估值。

a.初步确定车辆的评估值

(a)与参照对象A相比分析调整差额,初步评估的结果为

车辆评估值=40000元+2000元+17628元+6000元=65628元

(b)与参照对象B相比分析调整差额,初步评估的结果为

车辆评估值=50000元+1500元+2095元+5000元=58595元

(c)与参照对象C相比分析调整差额,初步评估的结果为

车辆评估值=65000元+550元-9270元-3250元=53030元

b.综合定性分析,确定车辆的评估值。

从上述初步估算的结果可知,根据三个不同的参照对象进行比较测算,初步评估的结果最多相差12598元(65628元-53030元-12598元)。其中,一部分原因是三个参照对象的成新率不同(参照对象A为55%、参照对象B为60%、参照对象C为75%)。另外,在选取有关的经济技术参数时也可能存在误差。为了减少误差,结合考虑被评估车辆与参照对象的相似程度,决定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评估值。参照对象C的交易时间离评估基准日较接近(仅相隔2个月),而且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成新率等均与被评估车辆最相近。由于它的相似程度比参照对象A、B更大,因此决定取参照物C的加权系数为60%。参照对象B的交易时间、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成新率等比参照对象A的相似程度更大,因此决定取参照对象B的加权系数为30%。取参照对象A的加权系数为10%。加权平均后,车辆的评估值为

车辆评估值=53030元×60%+58元-95元×30%+65628元×10%≈55959元

(2)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是将被评估的车辆在剩余寿命期内预期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现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并以此确定评估车辆价值的一种方法。

采用收益现值法对旧机动车辆进行评估所确定的价值,是指为获得该机动车辆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

收益现值法是基于这样的考量,即人们之所以购买某车辆,主要是考虑这辆车将能为自己带来一定的收益。投资者在投资购买车辆时,通常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将其未来的预期收益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如果该现值超过对该车辆的评估值,购买者才会支付货币额来购买该车辆。因此,运用收益现值法来对二手车进行评估时,是以车辆投入使用后能连续获利为基础。在二手车的交易过程中,人们购买车辆的目的,不仅仅是车辆的所有权,更重要的是车辆的获利权或收益权,所以对于营运车辆的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比较适合。

1)收益现值法的应用前提。被评估车辆必须是经营性车辆,且具有继续经营和获利的能力。继续经营的收益必须能够用货币金额来表示,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能够转化为数据加以计算,体现在折现率和资本化率中。非营利的车辆不能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2)收益现值法评估值的计算。收益现值法的评估值计算,实际上是对被评估车辆未来预期收益进行折现的过程。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等于其在剩余寿命期内各收益期的收益现值之和,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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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A2=…=An=A时,即t从1~n未来的收益相同且为A时,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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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P为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At为被评估车辆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二手车的收益期是有限的,At中还包括收益期末汽车的残值,一般估算时忽略较多;n为折现率;i为收益年期限(剩余经济寿命的年限),通常以年表示;t为收益期,通常以年表示。

另外,978-7-111-39576-8-Chapter02-89.jpg称为现值系数,978-7-111-39576-8-Chapter02-90.jpg称为年金现值系数。

3)收益现值法各评估参数的确定

①收益年期的确定。收益年期指从评估基准日到车辆到达报废所剩余的年限。对于各类汽车来说,该参数根据《汽车报废标准》确定是很方便的。但如果收益年期估计过长,则会高估车辆价格;反之,则会低估价格。因此,必须根据车辆的实际状况对剩余寿命作出正确的评定。

②预期收益额的确定。收益现值法在运用中,关键是确定预期收益额。预期收益额是指由被评估车辆在使用过程产生的超出其自身价值的溢余额。对于收益的确定应注意两点:

a.收益额是指车辆使用带来的未来收益期望值,是通过预测分析获得。无论对于买方还是卖方,判断某车辆是否有价值,首先应判断该车辆是否带来收益。对其收益的判断,不仅仅是看现在的收益能力,更重要的是预期未来的收益能力。

b.收益额的构成,以企业为例,目前有三种观点:

(a)企业所得税后利润

(b)企业所得税后利润与提取折旧额之和扣除投资额。

(c)利润总额。

至于选择哪一种作为收益额,针对汽车的评估特点与评估目的,为估算方便,推荐选择第一种观点,目的是能够准确反映预期收益额。为了避免计算错误,通常会列出车辆在剩余寿命期内的现金流量表。

③折现率的确定。折现率是指将未来预期收益额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是换算车辆现值与预期收益的有效工具。

不同折现率的选择将影响车辆的价值。从折现率本身来说,它是一种特定条件下的收益率,说明车辆取得该项收益的收益率水平。收益率越高,单位资产的增值率越高,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所有者拥有资产的价值越低。

在选择和计量折现率时,应注意折现率与预期收益的匹配。例如,收益的计量指标有净现金流量和税后利润两种,在选择折现率时,就须注意与所选的计量指标要相适应。另外,在计量折现率时,必须考虑到风险因素的影响,否则,可能会使评估获得的车辆的价值过高。因此折现率包括无风险利率、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三部分,即

折现率=无风险利率+风险报酬率+通货膨胀率

无风险利率是指资产在一般情况下的获利水平,而风险报酬率则是指承担投资风险的投资所获得的超过无风险报酬率以上的部分的投资回报率,通常随投资风险递增而加大。风险收益能够计算,而为承担风险所付出的代价却不好确定,故风险收益率不容易计算出来,只要求选择的收益率中包含这个因素即可。由于每个行业、每个企业都有具体的资金收益率,因此在利用收益法进行二手车评估、选择折现率时,应该对本企业、本行业历年收益率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但是,最后选择的折现率应该起码不低于国家债券银行存款的利率。

4)收益现值法的优缺点

①收益现值法的优点

a.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易于被交易双方接受。

b.能较为真实和准确地反映车辆本金化的价格。

②收益现值法的缺点。

a.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

b.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

5)收益现值法评估应用举例。试举一例,说明利用收益现值法估算车辆价格的具体过程。

例:一单位欲购置一辆轻型客车作载客营运使用。该车已使用了5年,行驶了240000km,目前车况正常。试采用收益现值法估算该车的价值。

①确定车辆的剩余使用年限。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车辆目前的状况,可以确定车辆的剩余使用寿命为5年。

②估测车辆的预期收益额。根据对行业内类似营运车辆的调查了解,此类车在营运时的收入和支出数据情况如下所述。

a.此类车全年大约可工作300天,平均每天收入为400元,则预计年收入为

300×400元=120000元

b.此类车平均每天燃油支出为60元,年燃油支出为

60元×300=18000元

c.此类车平均年维修费用支出为20000元

d.车辆的各种规费、杂费及人员劳务费等年平均支出为40000元。

e.车辆的年折旧费用为6000元。

f.车辆的平均每年毛收入为

120000元-18000元-20000元-40000元-6000元=36000元

g.按照应缴纳税率为30%计算,车辆的年收益额为

36000元×(1-30%)+6000元=31200元

③确定车辆的折现率。根据对比分析,预计资金的年收益率为3%,风险率为5%,确定车辆的折现率为

3%+5%=8%

④确定车辆的评估值。如果车辆每年的纯收入相同,则由收益现值法求得收益现值,即车辆的评估值为

31200元×(P/A,8%,5)=31200元×3.9899≈124485元式中,(P/A,8%,5)为8%折现率5年的折现系数,可查表取得,其值约为3.9899。(www.zuozong.com)

(3)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时市场条件下重新购置一辆全新的被评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即完全重置成本,简称为重置全价),减去该被评估车辆的各种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车辆现时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可表述为

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以上两种计算模型中,前者综合考虑了二手车的现行市场价格和各种影响二手车价值量变化的因素,可信度更高。但是,这些影响因素较多并且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评估值的准确性。而后者的成新率综合考虑了各种贬值对二手车价值的影响,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是目前市场上应用最广的一种评估方法。

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理性的购买者在购买某车辆时,愿意支付的价格均不会超过与被评估对车辆具有同等效用的全新车辆的最低成本。

重置成本是购买一项全新的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车辆所支付的最低金额。根据重新购置车辆所用的材料、技术的不同,可把重置成本分为复原重置成本(简称为复原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简称为更新成本)。复原成本是指用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材料、制造标准、设计结构以及技术条件等,以现时价格复原购置相同的全新车辆所需要的全部成本。更新成本则是指采用新型材料、新技术标准和新设计等,以现时价格购置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全新车辆所需要支付的全部成本。通常情况下,在进行重置成本计算时,若同时可以取得复原成本和更新成本,则应选用更新成本;如果不存在更新成本,则再考虑选用复原成本。

汽车车辆价值和其他物件一样,也是一个变量,它随本身的运动和其他因素的变化而相应地发生变化。影响车辆价值的因素,除了市场价格之外,还有车辆贬值。车辆贬值有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三种。

实体性贬值也称为有形损耗,是指汽车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化学原因而导致的车辆实体发生的价值损耗。二手车通常不是全新状态,因而均存在实体性贬值。确定实体性贬值,要根据新旧程度,包括表面及内部各零部件的损耗程度。如果用损耗率来衡量一辆全新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为0%;而一辆完全报废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为100%;处于其他状态下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率则应为0%~100%。

功能性贬值是指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车辆贬值,即无形损耗。功能性贬值又可分为一次性功能贬值和营运性功能贬值两种。一次性功能贬值是指由于技术进步引起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得现在再生产制造与原功能相同的车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成本降低而造成原车辆的价值贬值。具体表现为原车辆价值中有一个超额投资成本将不被社会承认。营运性功能贬值是由于技术进步,出现了新性能或是性能更优的车辆,导致原有车辆的功能相对新车型已经落后而引起其价值贬值。具体表现为原有车辆在完成相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燃料、人力以及配件材料等方面的消耗增加,形成了一部分超额运营成本。

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所造成的车辆贬值。外部经济环境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通货膨胀和环境保护等。

1)重置成本的估算

重置成本的估算在资产评估学中有加合分析法、功能系数法、物价指数法和统计分析法等几种方法。但对于二手车鉴定评估的定价,计算重置成本一般采用重置核算法和物价指数法。

①重置核算法。加合分析法也称为直接法或加合分析法,它是按待评车辆的成本构成,以现行市价作为标准,将车辆按成本构成分成若干组成部分,先确定各组成部分的现时价格,然后相加得出待评估车辆的重置全价的一种评估方法。

a.重置成本的构成。汽车的重置成本构成计算公式为

B=B1+B2

式中,B为车辆重置成本;B1为购置全新车辆的市场成交价;B2为车辆购置价格以外国家和地方政府一次性缴纳的税费总和,如车辆购置附加税和注册税(牌照)等。

重置成本构成不包括车辆拥有阶段和使用阶段的税和费。例如,车辆拥有阶段的年审费、车船使用税和消费税,车辆使用阶段的保险费、燃油税以及路桥费等。

b.进口车重置成本的构成。按照海关税则和收费标准,进口轿车的重置成本(即现行价格)由下述五种税费构成。

(a)报关价。报关价即到岸价,又可称为CIF价格,它与离岸价FOB的关系为

CIF=FOB+途中保险费+国外运杂费

这部分费用通常是以外汇支付的,因此在计算时,需要将报关价格换算成人民币。外汇汇率采用评估基准日的外汇汇率进行计算。

(b)关税。关税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报关价×关税税率

从2006年7月1日起,小轿车的关税税率为25%。

(c)消费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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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的排量不同,消费税率也不同。排量在1.0L以下的轿车,消费税率为3%;1.0~2.2L的为5%;2.2L以上的为8%。

(d)增值税。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报关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

各种进口车辆增值税率均为17%。

(e)其他费用。进口车价还包括通关、商检、运输、银行、选装件价格、经销商和进口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造成的费用。

表2-14所示为不同类型进口汽车的关税率、消费税率和增值税率。

表2-14 不同类型进口汽车的关税率、消费税率和增值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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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08年9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重新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以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因此在计算时,消费税率要按表2-15中的税率,而不能再采用1994年的消费税率标准。

表2-15 汽车消费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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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车辆重置成本大都是依靠市场调查搜集而获得的,并不需要进行十分复杂的计算。但是对于市场上尚未出现的新车型(特别是进口新车型)或淘汰车型,其价格信息有时不容易获得,这时则需要按照其重置成本的构成进行估算。

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汽车重置成本全价的评估还应区别对待。属于所有权转让的经济行为或司法行为、执法部门提供证据的鉴定行为,可以将被评估车辆的现行市场成交价格作为被评估车辆的重置全价,其他费用略去不计;属于企业产权变动的经济行为(如企业合资、合作经营和合并兼并),其重置成本构成除了应考虑被评估车辆现行市场购置价格之外,还应考虑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车辆加收的合理税费,如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等。

②物价指数法。物价指数法也可称为物价指数法或物价指数调整法,是指在二手车辆原始成本的基础上,通过现时物价指数确定其重置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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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γ×(1+γ

式中,B为车辆重置成本;Bγ为车辆原始成本;I1为车辆评估时物价指数;I2为车辆购买

时物价指数;γ为车辆价格变动指数,978-7-111-39576-8-Chapter02-95.jpg

在二手车评估中用物价指数法时注意如下的问题:

a.一定要先检查被评估车辆的账面购买原价。如果购买原价不准确,则不能采用物价指数法。

b.采用物价指数法算出的值就是被评估车辆的重置成本值。

c.采用物价指数法时,现在选用的指数往往与评估对象规定的评估基准日之间有一段时间差。这一段时间差内的价格指数可由评估人员依据近期内的指数变化趋势结合市场情况来确定。

d.物价指数法要尽可能选用有法律依据的国家统计部门或物价管理部门以及政府机关发布和提供的数据。有些可取自权威性的国家政策部门所辖单位提供的数据,但绝不能选用无依据、不明来源的数据。

2)车辆贬值估算

①车辆实体性贬值估算。车辆的实体性贬值是因使用和自然力损耗形成的贬值,一般可以采取观察法、使用年限法和修复费用法等方法进行估算。

a.观察法。观察法也可称成新率法,是指车辆价格评估人员根据自己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对汽车实体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并使用仪器测量等方式进行技术鉴定,综合分析车辆的设计、制造、使用、磨损、维护、修理、大修理、改装情况和经济寿命等因素,将评估车辆与其全新状态作比较,从而判断被评估车辆的实体性贬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DP=

式中,DP为车辆实体性贬值;B为车辆重置成本;η为有形损耗率。

b.使用年限法。使用年限法是通过确定被评估车辆已使用年限与该车辆预期可使用年限的比率来确定汽车有形损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DP=(B-ZYG式中,Y为已使用年限;Z为残值,在汽车鉴定评估中,残值通常忽略不计;G为规定使用年限。

c.修复费用法。修复费用法也称为功能补偿法,是通过确定被评估汽车恢复原有的技术状态和功能所需要的费用补偿,来直接确定汽车的有形损耗。

②功能性贬值估算

a.一次性功能贬值的估算。在理论上,同样的车辆其复原重置成本与更新重置成本之差就是该车辆的一次性功能贬值。但在实际工作中,具体计算某车辆的复原重置成本比较困难,因此对目前在市场上能购买到的并且有制造厂家在继续生产的全新车辆,一般就采用更新重置成本(市场价)考虑其一次性功能贬值。如果被评估车辆的型号现已停产或已淘汰,就没有实际市场价,只能采用参照车辆的价格用类比的方法来进行估算。参照车辆通常采用替代型号的车辆,这些车辆的功能一般比原车型有所改进和增加,所以其价值通常会比原车型的价格要高(功能性贬值大时,价格也可能降低)。因此,在与参照车辆作比较,用类比法对原车型进行价值评估时,一定要了解参照车辆在功能方面改进或提高的情况,然后再按其功能变化情况测算原车辆的价值。

b.营运性功能贬值的估算。在测定营运性功能贬值时,首先应选定参照车辆,将其与之比较,找出营运成本差别的内容和差别的量值;然后再确定原车辆尚可继续使用的年限和应上缴的所得税率以及折旧率,通过计算超额收益或成本降低额算出营运性功能贬值。

③车辆经济性贬值估算。在汽车鉴定评估过程中所涉及的经济性损耗(即贬值)也是无形损耗的一种,是由车辆以外的各种因素所造成的。例如,由于车辆排放标准要求的提高,同一车辆的排放水平在过去可能是可以接受的,但却无法满足现行排放标准的要求。这一标准对车辆的所有者来讲就是制约,除非达到规定的要求,否则车辆就无法再继续使用。对车辆的所有者,不管是采取措施力求达到标准,还是使车辆被迫停用,均需要花费成本,这一成本即是经济损耗。外部因素无论多少,对车辆价值的影响表现要么是造成营运成本上升,要么是导致车辆闲置。

对于营运性车辆,通常采用两种方式计量其经济性损耗。

a.利用年收益损失额折现累加计算。如果由于外界因素变化,导致车辆营运收益的减少额或投入成本的增加额能够估算出来,可直接按车辆继续使用期间每年的收益损失额折现累加,以求得车辆的经济性损耗。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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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i为折现率;n为剩余使用年限(年)。

使用此公式时应注意,年收益损失额只能因外界因素来计量,不能把由于技术落后等自身因素所造成的收益损失额归入此类。

b.通过车辆利用率的变化估算经济性损耗。如果由于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车辆的利用率下降,则车辆的经济性损耗率可估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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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x为规模效益指数(0<x<1)。其调整计算的结果说明车辆的运输量与投入成本之间并非呈线性关系。当车辆的运输量降至正常运输量的一半时,其投入成本却也降至正常投入成本的一半。x一般在0.6~0.7范围之内。

在确定了车辆的经济性损耗率后,可计算车辆的经济性损耗为

车辆的经济性损耗率=(重置成本-有形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率

3)采用重置成本法的优缺点。重置成本法的优点:

a.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车辆的损耗,使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

b.有利于二手车的评估。

c.在不容易计算车辆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二手车交易市场参照车辆条件下可广泛应用。

采用重置成本法的缺点是工作量较大,且经济性贬值不易准确计算。

4)重置成本法评估应用举例。试举一例,说明利用重置成本法估算车辆价格的具体过程。

例:一公司欲出售一辆进口高档轿车。根据调查了解,目前全新的此款车的售价为35万元。至评估基准日止,该车已经使用了2年6个月,累计行驶里程65000km。经过现场勘查,该车车身处有两处擦伤痕迹,后悬架局部存在故障,前排座椅电动装置工作不良,一侧电动车窗不能正常工作,发电机工作也不正常,其他车况均与车辆的新旧程度相符。评估该车的价格。

①根据调查了解、比较,该车的重置成本为35万元,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均很小,可以忽略不计。

②由于被评估车辆的价值较高,因此决定采用部件鉴定法确定其成新率。

根据被评估车辆上各主要部分的价值、重要性占整车价值及重要性的比例,按百分比确定各部分的权重,见表2-16。

表2-16 车辆各部分的权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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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对该车进行技术鉴定,确定车辆各部分的成新率及整车的成新率,见表2-17。

表2-17 车辆成新率估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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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计算车辆的评估值为

车辆的评估值=350000元×75.3%=263550元

(4)清算价格法

清算价格法是指以清算价格为标准,对二手车辆进行的价格评估。清算价格是指企业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将车辆变现。主要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采用现行市价法估算其正常价值,根据处置情况和变现要求,乘以一个折扣率,最后确定评估价格。

清算价格法的原理与现行市价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迫于停业或是破产,清算价格往往大大低于现行市场价格。这是由于企业被迫停业或破产,急于将车辆拍卖、出售。从严格意义上说,清算价格法不能作为一种基本的评估方法,只能作为是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及收益现值法的具体运用。

1)清算价格法的前提条件。企业破产、抵押、停业清理时要售出的车辆适用于清算价格法。

a.企业破产。当企业或个人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企业应依法宣告破产,法院将其全部财产依法清偿其所欠的债务,不足部分不再清偿。

b.抵押。抵押是指以所有者资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的一种经济行为,是企业或是个人用自己特定的财产向对方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形式。提供财产的一方是抵押人,接受抵押财产的一方是抵押权人。在抵押人不履行合同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财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变卖,从变卖抵押物价款中优先受偿。

c.清理。清理是指企业或个人因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已临近破产的边缘或因其他原因将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为了弄清企业财物现状,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清点、整理和查核,为是进行破产清算还是继续经营提供依据,以及由于资产损毁或报废而进行清理、拆除等的经济行为。

在采用清算价格法对车辆价格进行评估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a)以具有法律效力的破产处理文件、抵押合同或其他有效文件为依据。

(b)车辆在市场上可以快速出售变现。

(c)所卖收入足以补偿因出售车辆导致的附加支出总额。

2)影响清算价格主要因素。在采用清算价格进行评估的车辆,通常需要在较短的期限内将车辆变现,因此其价格往往低于现行市价,这是快速变现原则决定的。清算价格的高低通常与四方面的因素有关。

①企业破产形式。如果企业完全丧失车辆的处置权,无法讨价还价,则占有主动权的买方必然会极力压低价格,从中获益;若是企业尚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则车辆的价格就可能会高一些。

②车辆拍卖时限。车辆的拍卖时限越短,车辆的清算价格可能会越低;反之则可能高一些。

③车辆现行市价。与被拍卖车辆相同或类似的车辆的现行市价越高,被拍卖车辆的清算价格一般也会高一些;反之则会低一些。

④车辆拍卖方式。如果车辆与破产企业的其他资产一起整体拍卖,其拍卖总值可能会高于包括车辆在内的各单项资产变现价值之和。

3)清算价格的评估方法。二手车评估清算价格的方法主要有现行市价折扣法、模拟拍卖法和竞价法三种。

①现行市价折扣法。现行市价折扣法是指对清理车辆首先在二手车市场上寻找一个相适应的参照车辆,然后再根据快速变现原则估定一个折扣率,并据以确定其清算价格。例如,一辆旧富康轿车,经调查在二手车市场上成交价为5万,根据销售情况调查折价20%可以当即出售,则该车辆清算价格为

5万元×(1-20%)=4万元

②模拟拍卖法。模拟拍卖法也可称为意向询价法,是根据被评估车辆的潜在购买者询价的办法取得市场信息,最后经评估人员分析确定其清算价格的一种方法。用这种方法确定的计算价格受供需关系影响很大,要充分考虑其影响的程度。例如,有大型农用机械一台,拟评估其拍卖清算价格,评估人员经过对两个农场主、两个农机公司经理和两个农机销售员征询相关的车辆信息、技术状况、使用情况等,其评估分别为6万元、7.3万元、4.8万元、5万元、6.5万元和7万元,计算得到平均价为6.1万元。因此评估人员确定清算价格为5.8万元。

③竞价法。竞价法是指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即破产清算)或由卖方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一个拍卖的底价,在公开市场上由买方竞争出价,谁出的价格高就卖给谁。

4)清算价格法评估应用举例。试举一例,说明采用清算价格法估算车辆清算价格的具体过程。

【例】一法院欲在近期内将其扣押的一辆轻型载货汽车拍卖出售处理。至评估基准日止,该车辆已经使用了1年6个月,车况与其新旧程度相符。评估该车的清算价格。

据了解,本次评估的目的属债务清偿,因此应采用的评估方法为清算价格法。根据被评估车辆的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资料,决定首先利用重置成本法确定车辆在公平市场条件下的评估价格;然后再根据市场调查,按照一定的折现率确定车辆的清算价格。

①确定车辆的重置成本全价。根据市场调查了解,全新的此车型目前的售价是5.5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在购置此型车时,需交纳10%的车辆购置附加费、3%的货运附加费,故被评估车辆的重置成本全价为

重置成本全价=55000元×(1+10%+3%)=62150元

②确定车辆的成新率。被评估车辆的价值不高,且车辆的技术状况与其新旧程度相符,故决定采用使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按照国家规定,被评估车辆的使用年限为10年,折合为120个月。该车已使用年限为1年6个月,即18个月。故被评估车辆的成新率为

成新率=(1-80/120)×100%=85%

③确定被评估车辆在公平市场条件下的评估值。据调查了解,被评估车辆的功能性损耗及经济性损耗均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故在公平市场条件下,该车的评估值为

62150元×85%≈52828元

④确定折扣率。据市场调查,当折扣率取75%时,可在清算日内出售车辆,故确定折扣率为75%。

⑤确定被评估车辆的清算价格为

车辆的清算价格=52828元×75%=39621元

2.汽车鉴定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1)重置成本法与收益现值法。从资料来源看,重置成本法与收益现值法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历史过程,后者是预期过程。

重置成本法比较侧重对汽车过去使用状况的分析。尽管重置成本法中的更新重置成本是现时价格,但重置成本法中的其他许多因素均是基于对历史的分析,然后再加上对现时的比较后才得出结论。如有形损耗就是基于被评估车辆的已使用年限和使用强度等来确定的。由此可见,若没有对评估车辆的历史判断和记录,则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车辆的价值是不可能的。

与重置成本法比较,收益现值法的评估要素则完全是基于对未来的分析。收益现值法不考虑被评估车辆过去的使用情况,即收益现值法从不把被评估车辆已使用年限和程度作为评估基础。收益现值法所考虑和侧重的是被评估车辆在未来能给予投资者带来多少收益。预期收益的测定就是收益现值法的基础。通常情况下,预期收益越大,车辆的价值越大。

2)重置成本法与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车辆价格受市场因素约束,并且其评估值直接受市场检验;而重置成本只是在模拟条件下重置车辆的现行价格。

重置成本法是将被评估车辆与全新车辆进行比较的过程,它比较侧重于性能方面。例如,在评估一辆二手车时,首先要考虑重新购置一辆全新的此型汽车需要花费多少成本,同时还需进一步考虑旧汽车的陈旧状况和功能、技术情况。只有当这一系列因素充分考虑了之后,才可能给此二手车辆进行定价。而上述过程均涉及与全新车辆的比较,否则就无法确定二手车的价格。

与重置成本法比较,现行市价法的出发点更多地表现在价格上。由于现行市价法比较侧重价格分析,因此十分依赖于市场化程度。若市场很活跃,参照车辆很容易获得,则采用现行市价法所取得的结论就会更可靠。现行市价法的这种比较性,相对于重置成本法而言,其条件更为广泛。

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时,也许只需要有一个或几个类似的参照车辆案例即可。但是采用现行市价法,则必须有更多的市场数据。若是只取某一数据作比较,则现行市价法所取得的结论将会受到怀疑。

3)收益现值法与现行市价法。若是说收益现值法与现行市价法存在某种联系,则是指现行市价法与收益现值法的结合。通过把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结合起来对车辆的价值进行评估,在汽车市场发达的国家被广泛应用。

从评估观点来看,收益现值法中任何参数的确定,均具有人的主观性。因为预期收益和折现率等都是不可知的参数,也易于引起争议。但是这些参数在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车辆价值时必须明确,否则收益现值法就不能使用。然而,如果从估计上来考虑收益现值法中的参数,这就涉及估计依据问题。对这样的问题,在汽车市场发达的地方,解决的方式便是通过选择参照车辆,进一步计量其收益折现率及预期年限,然后再将这些参照根据比较有效地运用到被评估车辆上,以达到确定车辆价值的结果。

将收益现值法和现行市价法结合起来使用,其目的在于降低评估过程中人为的主观因素,可以更好地反映客观实际,从而使车辆的评估更能体现市场观点。

4)清算价格法与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与现行市价法都是基于现行市场价格上来确定车辆价格的方法。所不同的是通过现行市价法确定的车辆价格,如果被出售者接受,而不被购买者接受,出售者有权拒绝交易。但如果是通过清算价格法确定的清算价格,若不能被购买者接受,则清算价格就失去了意义。清算价格法完全是一种站在购买方立场上的评估,在某种程度上,这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取悦于购买方的评估。

(2)评估方法的选用

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这四种方法都有各自的特点,同时又有关联。评估方法的多样性,可以让鉴定估价人员选择适当的评估途径,有利于简捷、准确地确定被评估车辆的价值。

1)重置成本法的选用。重置成本法是二手车评估过程中一种常用的方法,它适用于继续使用的车辆评估。对于在用车辆,可直接采用重置成本法对车辆进行评估,无需进行较大的调整。目前,我国汽车交易市场还不规范、不完善,采用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的客观条件受到一定的制约,而清算价格法只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使用,因此,重置成本法被广泛地应用于汽车评估。

2)收益现值法的选用。大多数情况下,汽车的评估均采用重置成本法,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采用收益现值法。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汽车评估的前提是被评估车辆具有独立的、能连续用货币计量的可预期收益。由于在车辆的交易中,人们购买的目的不在于车辆本身,而是车辆的获利能力。因此,收益现值法比较适合于从事营运的车辆的评估。

3)现行市价法的选用。现行市价法的采用必须是以市场为前提,是通过参照车辆的市场成交价或变现价运作的。因此,一个活跃、发达的车辆交易市场是现行市价法得以广泛运用的前提。另外,现行市价法的采用还必须以可比性为前提。采用该方法评估车辆市场价值的合理性与公允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选取的参照车辆的可比性。可比性包括两方面:

①被评估车辆与参照车辆之间在规格、型号、用途、性能、新旧程度等方面应具有可比性。

②参照车辆的交易情况(如交易目的、交易条件、交易数量、交易时间、交易结算方式等)与被评估车辆将要发生的情况具有可比性。

市场前提和可比前提,既是运用现行市价法进行汽车评估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对运用现行市价法进行汽车评估的范围界定。对于车辆的买卖,以车辆作为投资参股、合作经营,均适于现行市价法。

4)清算价格法的选用。清算价格法适用于企业破产、抵押、停业清理时要售出的车辆。同时,这类车辆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利用清算价格法进行出售。

①具有法律效力的破产处理文件、抵押合同或其他有效文件为依据。

②车辆在市场上可以快速出售变现。

③清算价格足以补偿因出售车辆所付出的附加支出总额。

(3)二手车鉴定估价方法的选择应考虑的因素

①二手车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严格与汽车评估的计价标准相适应。

②二手车评估方法的选择要受数据收集和信息资料的制约。

③在选择二手车评估方法时,要充分考虑二手车鉴定估价工作的效率,选择简单易行的方法。

考虑上述因素,在采用现行市价法评估时,由于我国二手车交易市场发育尚不健全,较难寻找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车辆类型、相同的使用时间、相同的使用强度和相同的使用条件的参照车辆;在采用收益现值法时,投资者对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且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在采用清算价格法评估车辆时,又受其适用条件的局限。而重置成本法具有收集资料信息便捷、操作简单易行、评估理论贴近二手车的实际等特点,因此最为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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