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也称银行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其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并且在其账户内应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并实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
注意: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
相关链接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适用对象及向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
②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③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④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⑤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⑥民办非企业组织(如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⑦异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⑧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⑨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无法取得税务登记证的,可不出具。
开立程序如下: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将审查后的存款人提交的上述文件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以及唯一性进行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则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开立数量没有限制。一般存款账户自正式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办理付款业务,但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开立程序如下:
根据《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符合一般存款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同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登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和开户日期,并签章,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相关链接
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并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①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②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③若存款人是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则应出具借款合同。(www.zuozong.com)
(3)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相关链接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同一证明文件只能开立一个专用存款账户):
①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②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③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④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⑤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⑥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⑦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⑧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⑨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⑩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文件。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管理部门证券投资业务的许可证。
开立程序如下:
根据《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专用存款账户属于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对申报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该核准程序与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程序相同;属于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之外的其他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银行在办理专用存款账户开户手续时,同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登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开户日期,并签章,自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4)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因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时,可以申请开立异地临时存款账户,用于资金的收付。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并由该分支行收回原临时存款账户许可证,颁发新的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不核准展期申请的,存款人应当及时办理该临时存款账户的撤销手续。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相关链接
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①临时机构,应出具其所驻地的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②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③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④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第②和第③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开立程序如下:
根据《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对申报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该核准程序与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程序相同。
银行在办理临时存款账户开户手续时,同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登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开户日期,并签章,但临时机构和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银行自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