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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加强教师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为加强工商管理学院对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工商管理学院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业学术会议。第五条工商管理学院批准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必须向会议提交论文并入选。未有论文入选而又非特别邀请者,工商管理学院一般不予批准。第八条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必须履行学校及工商管理学院规定的相关手续,并妥善处理好教学等有关事宜。

工商管理学院加强教师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为及时交流学术信息,扩大本学科点的学术影响,并努力提高教师的学术研究水平,工商管理学院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会议。同时,为加强工商管理学院对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工商管理学院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业学术会议。这类会议是指同行专家一致公认的、由权威学术机构或中央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全国性或国际性专业学术会议。如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税务学会、中国法学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等组织的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以及境外、国外学术机构组织的学术研讨会。

第二条 工商管理学院鼓励教师参加教育部所属高校及兄弟财经院校举办的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术会议。

第三条 工商管理学院原则上不资助除“具有重要学术影响”会议以外的其他学术会议的参与者。特殊情况需要参加会议的,由院务会决定。

第四条 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可以乘坐飞机、软卧,并报销相关路费;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如交通不便,原则上可乘坐单次飞机,但必须事前向院长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报销相关路费;副教授职称以下的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能乘坐飞机,特殊情况下需要乘坐飞机的,事前应向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乘坐,报销路费。

第五条 工商管理学院批准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必须向会议提交论文并入选。未有论文入选而又非特别邀请者,工商管理学院一般不予批准。

第六条 工商管理学院将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参加学术会议提供便利。同时,工商管理学院特别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各种重要学术会议。

第七条 工商管理学院鼓励教师利用自己掌握的科研经费或自筹经费参加学术会议,工商管理学院将在调课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八条 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必须履行学校及工商管理学院规定的相关手续,并妥善处理好教学等有关事宜。

第九条 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须凭明确记载论文入选信息的正式会议通知(或邀请函)交院长签署意见。返校后应及时在学院科研干事处登记参会的相关信息,包括会议名称、主办单位、会议时间与地点、提交论文名称、本人在会议期间担任的角色(如大会或小组的发言人、主持人、评论人等)等,并提交整套会议资料交学院图书馆存档,参会个人如需要相关资料,可保存复印件。同一会议如有多人参会,则只需在同一控制表上提供所有参会人信息,并交一份材料到图书馆保存。(www.zuozong.com)

第十条 教师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回学院后,应及时报道会议基本情况交办公室上网发布,并在全院会议上汇报学术会议的主题、参会单位、重要学术观点等,均应有专人记录并保存。

第十一条 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审批程序见《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流程控制表》(附表)。

凡接到有关学术机构邀请参会通知(邀请函)的教师,应先到院科研干事处领取《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流程控制表》(以下简称控制表)。主要程序如下:

拟参会人员提交会议通知(邀请函)及控制表——院长签署意见——如同意参会——返回后提交资料给图书馆——会议信息(包括用于网上发布的会议信息)报科研处——全院会议上传达会议精神——填写出差报销单——院长签字——学校财务处报销。

附表(流程控制表或审批表):

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审批表

备注:一式两份,一份教研室备案,一份交办公室主任作为年终考核凭证。附表(流程控制表或审批表):

工商管理学院教师请假审批表

备注:一式两份,一份教研室备案,一份交办公室主任作为年终考核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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