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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激励创新岗位人才,推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优化?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然而,“大师”级人才的培养,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种资源。即在国内通过联合培养,在名校名师指导下,不断提升青年骨干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出国留学、会议交流等及时了解本专业发展的前沿状况,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

如何激励创新岗位人才,推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优化?

师资队伍是保障特色专业建设的根本,没有合格的师资队伍就无法建设特色专业。所以,高校需狠抓教师队伍建设,在人才引进上向特色专业倾斜,在人才培养上向特色专业侧重,以此保持该专业的特色。

1.师资引进的多元化

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由精英教育阶段进入到大众化教育阶段,因此,在引进人才时需考虑本专业特色。目前师资的引进往往过于注重学历学位,似乎是硕士一定强于本科生,而博士又一定比硕士好。但工商管理专业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学位高的教师并不一定能胜任实践类的课程。因此,在引进人才时,除了考虑专业、来源外,还需相应地考虑有实践经验的教师,以使师资队伍更趋于合理化。

2.以“校企合作”为契机,以企业带专业

不断加强校企合作,增加专业教师深入企业机会,了解企业运作。一方面使教师自然而然地学会如何到企业现场获取教学素材的方法,另一方面也使他们有了收集高质量教学实例的场所,减少了理论教师深入实际的许多现实困难。

另外,工商管理专业教师在具备理论基础、了解实践运作的基础上,也可以尝试自我经营、自我创业。拥有自我经营的公司后,还可以以培养学生为宗旨,把企业的项目引申到教学当中,学生直接跟导师在现实中学会实际管理运作。

2017年3月,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4项支持政策。未来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具体来说包括四种基本政策:

第一,挂职或参与合作可得开发收益。意见提出,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www.zuozong.com)

第二,取得成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意见提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于离岗创新创业的,意见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四,可设创新岗位实行弹性工作时间。事业单位可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简称“创新岗位”),并按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创新工作需求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事业单位根据创新工作实际,可探索在创新岗位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便于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利用时间开展创新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同时,事业单位可以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可按规定申请调整工资总额,用于发放流动岗位人员工作报酬。

教师开办企业,可以拿到双份收入,提高了教师的积极性;同时,本专业拥有了优秀的教师,可以带动和促进专业建设;再者,更为学生实践提供了实习基地。

3.资源共享、联合培养

教师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知识在不断更新,社会在不断变化,因此,高校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对教师入职后的知识的持续更新。而且,当今时代,各行各业都在讲“名牌”效益,而高校的“名牌”之一便是富有改革精神和创新意识“大师”级的拔尖人才。所谓“大师”,不仅是其术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而且能在较短的时间将一个学科、一支梯队带进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然而,“大师”级人才的培养,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种资源。即在国内通过联合培养,在名校名师指导下,不断提升青年骨干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出国留学会议交流等及时了解本专业发展的前沿状况,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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