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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与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5年2月,禹城市、长垣县分别承担农村土地征收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试点任务。2017年12月,宅基地制度亦纳入改革试点,正式开始统筹推进“三块地”改革试点。从两地的情况看,各项试点改革工作都在稳步推进,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禹城市建立了“一评估、二协商、三公告、四协议”征地工作流程,使征地过程更加顺畅。

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与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015年2月,禹城市、长垣县分别承担农村土地征收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试点任务。2016年9月,开始同时承担农村土地征收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试点任务。2017年12月,宅基地制度亦纳入改革试点,正式开始统筹推进“三块地”改革试点。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的部署,“三块地”改革试点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从两地的情况看,各项试点改革工作都在稳步推进,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方面。一是严格划定征收范围。禹城市和长垣县都建立了《公共利益目录》,目录外的建设用地采取入市方式。二是规范完善征收程序。禹城市建立了“一评估、二协商、三公告、四协议”征地工作流程,使征地过程更加顺畅。长垣县实施“两制度一机制”,即征地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民主协商制度、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机制,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三是提高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完善保障机制。禹城市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原来的3.6万—4.4万元/亩,提高到5万—5.8万元/亩,将征地社保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万元/亩提高到1.5万元/亩。长垣县对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失地农民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生活保障费,同时向失地农民提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选择,政府给予每人26890元的社保补贴,被征地农民综合收益较改革前提高40%。

——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一是解决了入市主体问题。长垣县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暂由村委会作为入市主体,同时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后来的入市主体。二是完善了入市程序。长垣县规定,在集体内部民主决策通过后,按照入市主体提出申请、乡镇审查、县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网上公示、期满成交、办理证件七步程序进行入市。三是建立了调节金提取机制。禹城市按照不同用途对土地增值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调节金。长垣县根据不同用途、不同基准地价等级,从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调节金。通过提取调节金,缩小不同区位不同用途入市收益差距,平衡了失地农民收益,缓解对土地征收的冲击。四是活跃了县域经济。长垣县将改革试点与县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打造13个乡镇创业园区,落地近200家小微企业,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缩短了用地审批时间,从申请到使用的时间由征地时的至少9个月缩短至1—2个月,有效破解了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创新企业的用地难题。(www.zuozong.com)

——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做好改革分类。长垣县将宅基地改革分为三类:第一种是村庄整合模式,第二种是滩区迁建模式,第三种是保留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模式。二是细化实化有偿使用。禹城市建立了宅基地有偿使用“13523”标准,一户只允许拥有一处合法宅基地,面积最大不超过264平方米,超出面积不足100平方米、大于100平方米且不足150平方米、大于150平方米分别按每年1元/平方米、3元/平方米、5元/平方米缴纳宅基地使用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通过继承占有宅基地以实际占地面积2元/平方米计费外,均以实际占地面积3元/平方米计费。禹城市拥有宅基地的12.8万农户中,应缴纳有偿使用费的5.6万户已全部缴纳到位,共计765万元。三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长垣县规定,在宅基地流转、分配、抵押等环节,集体经济组织要通过表决的方式行使土地所有者的决定权。在农民自愿无偿退出宅基地后,其资格权予以保留;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后,其资格权不再保留。允许城市规划区外的宅基地使用权,在全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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