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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源于昏庸无能的皇室治理和奸臣当道,朝政不正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元和之前,已有这样的教训,“元和中兴”之后,情况更加严重。由此可见,自“元和中兴”时名相杜黄裳、武元衡、李吉甫、裴洎,李绛、裴度相继去位之后,皇甫镈、李逢吉等敛臣奸臣为相,皇帝昏庸,股肱不正,朝廷失去凝聚力,皇权运作非但不能治国,甚至还能祸国。“元和中兴”的最大成

败源于昏庸无能的皇室治理和奸臣当道,朝政不正

中唐的社会、政局,以宪宗元和十三年最佳,原因是宪宗在实行若干政治改革的同时,以坚决的态度削平方镇之乱。刘辟、李琦、田季安、卢从史、吴元济等“阻兵凭险,自以为根深蒂固,天下莫能危”[1]的割据者,无不身死巢覆,一些军阀慑于中央讨伐攻势,也纳土称臣,从而使中央的权威得以重振,政局转向稳定,人心振奋,气象一新。因此有史家称之为“元和中兴”时期的出现。

但是,中兴局面并未继续下去,闻于颂声的元和之政却因宪宗晚年的昏暗而大为失色。欧阳修新唐书·宪宗纪》“赞”说:“及其(指宪宗)晚节,信用非人,不终其业,而身罹不测之祸。”

确实,“元和中兴”之所以不能持续下去,是和宪宗的信用小人之错有关,但从更高的角度看,应该是当时引发政治危机的根本矛盾没有得到解决所致。淮西平叛胜利后,这些隐伏着的矛盾又表面化了,导致政治腐败、国事日非,社会危机爆发。

当时引发政治危机的问题,首先是皇权体制的瓦解,皇权的腐败,朝廷凝聚力的丧失。《旧唐书·宪宗纪》引史臣的话说,“德宗不委政宰相,人间细务,多自临决,奸佞之臣,如裴延龄辈数人,得以钱谷数术进,宰相备位而已。”“迄于元和,军国枢机,尽归之于宰相。由是中外咸理,纪律再张,果能削乱阶,诛除群盗。”这一比较是有道理的。但是,这里所指的权归宰相,意思是权归以守正为己任的宰相,而非指奸相。

元和十三年(818)九月,宪宗切于财赋,以户部侍郎、判度支皇甫镈、卫尉卿充诸道盐铁转运使程异为宰相,“群情惊骇”,裴度、崔群极谏不可。但是宪宗不纳。因此裴度上《请罢知政疏》坚求自退,并申述“朝廷轻重,在于宰相”的观点。其疏曰:“窃以上古明王圣帝,致理兴化,虽由元首,亦在股肱。所以述尧、舜之道,则言稷、契、皋、夔;纪太宗、元宗之德,则言房、杜、姚、宋。自古至今,未有不任辅弼而能独理天下者。况今天下,异于十年以前,方驭驾文武,廓清寇乱,建升平之业,十已得八九。然华夏安否,系于朝廷,朝廷轻重,在于宰相。”“宰臣失人,天子不得尊矣!”[2]

接着,裴度列举皇甫镈自掌财赋以来的劣迹,以为镈是万万不可以为相的狡诈奸邪之人,而程异虽人品凡俗,而心事和平,还称得力,只是不合适升为宰相。围绕皇甫镈、程异两人入相的争论,引起一阵不小的政治震动。

宪宗自平淮西胜利之后,“以世道渐平,欲肆意娱乐,池台馆宇,稍增崇饰,而异、镈探知上旨,数贡羡余,以备经构,故帝独排物议相之,见裴度疏,以为朋党,竟不省觅”。[3]而皇甫镈虽然依仗宪宗的垂青而入相,但“知公议不可”,于是“益以巧媚自固,奏减内外官俸钱以赡国用”;在宪宗的纵容下,他“益无忌惮”,嫉妒裴度的军功,“与宰相李逢吉、令狐楚合势挤度出镇太原。崔群有公望,为缙绅所垂,屡言时政之弊,镈恶之,因议宪宗尊号”,构陷崔群,激怒宪宗,黜群为湖南观察使。皇甫镈又厚宦官吐突承璀,结其欢心,与金吾将军李道古互为奸谋,荐引方士柳泌、僧人大通,蛊惑宪宗,以固其宠。由此可见,皇甫镈入相,不仅仅是一两个人的进退问题,而是影响到一批人的进退问题,宰相股肱之任被小人所代替,皇权体制发生了问题。

中国古代的皇权体制,自隋唐确立三省六部制度后,皇帝、宰相和御史形成一个更加密不可分的整体,犹如一驾马车,皇帝是驾驭力量,宰相与御史好比两个轮子,当其相互协调,配合默契时,皇权的作用就得到充分发挥,故而有利封建统治的稳定,有利社会经济的发展。假如宰相或御史这一环节所用非人,皇权这架马车,就有轮破车毁之虞。元和之前,已有这样的教训,“元和中兴”之后,情况更加严重。在皇甫镈之后,穆宗元年(821),“介洁疾恶”的宰相肖俛辞职后,崔植、杜元颖为相,皆庸才,“无远略,不知安危大体”,[4]河朔再失,已无“元和中兴”之气象。长庆二年(822)以元稹为宰相。[5]稹怨裴度,曾欲解其兵权。裴度因而受到排挤。元、裴不和,双双罢相,兵部尚书李逢吉继为宰相。[6]继之以牛僧孺为相,“时僧孺与李德裕皆有入相之望,德裕出为浙西观察使,八年不迁,以为李逢吉排己,引僧孺为相。由是牛、李之怨愈深”。[7]

李逢吉从长庆二年六月为宰相后,不思股肱之任,继续排斥异己。其中一例为打击李绅。“宰相李逢吉与李绅不协,绅有时望,恐用为相。及绅为中丞,乃除韩愈京兆尹、兼御史大夫,仍放台参。绅性峭直,屡上疏论其事,遂与韩愈辞理往复,逢吉乃罢之,然绅出而愈留。”[8]关于放韩愈台参一事,杨志玖先生曾予论考,兹不重复。李逢吉排斥李绅的一计未成,又生一计,利用李绅族子虞、补阙张又新等人“伺求绅短,扬之于大夫之间”,孤立李绅。一直到敬宗即位李绅被贬到端州还不放过,欲杀之而后快。

《旧唐书·李逢吉传》述及李逢吉当政后的国事:“自是寝以恩泽结朝臣之不逞者,造作谤言,百端中伤裴度。”“时已失河朔,而王智兴擅徐州,李介据汴州,国威不振,天下延颈俟度再秉国钧,以攘暴乱。及为逢吉嫁祸,夺其权,四海为之侧目,朝士上疏论列者十余人。属时君荒淫,政出群小,而度竟逐出外藩。”李绅被贬后,“朝士代逢吉鸣吠者,张又新、李续之、张权舆,刘栖楚、李虞、程昔范、姜洽、李仲言,时号‘八关十六子’。张又新等八人居要剧,而胥附者又八人,有求于逢吉者,必先经此八人纳赂,无不如意者”。

由此可见,自“元和中兴”时名相杜黄裳、武元衡、李吉甫、裴洎,李绛、裴度相继去位之后,皇甫镈、李逢吉等敛臣奸臣为相,皇帝昏庸,股肱不正,朝廷失去凝聚力,皇权运作非但不能治国,甚至还能祸国。谏臣不用则使敛臣、奸臣、佞臣更加肆无忌惮,国将不国,在所必然。唐之衰亡,无可挽回矣。及至僖宗朝,翰林学士刘允章在《直谏书》中还在申述宰相为股肱的观点:“自古帝王,以御使为耳目,以宰相为股肱。股肱废则不能用,耳目蔽则不能视。今陛下废股肱,蔽耳目,塞谏诤,罪忠良,欲令四海不言,万方钳口,可不畏也?”“当今天下求进之臣,智者不肯自言不肖,愚者不肯自言不贤,故使贤愚混杂,善恶同群,何所分别。”[9]刘允章说的是唐末附况,但这种“贤愚混杂,善恶同群”,贤善者不得为股肱之任,愚恶者因皇帝昏庸而秉权柄的局面,始自“元和中兴”之后。

其次是方镇割据势力削而不掉,继续发展。“元和中兴”的最大成就是削平或迫使方镇势力归顺,但因上述皇权体制瓦解、皇权腐败现象的迅速出现,方镇军阀趁机东山再起。

元和十四年(819)李师道被诛后,淄青镇一分为三,宪宗的削藩政策又取得一次胜利。这时横海节度使乌重胤上了一道非常重要的奏疏,其内容是:

河朔藩镇所以能旅拒朝命六十余年者,由请州县各置镇将领事;收刺史、县令之权,自作威福。向使刺史各得行其职,则虽有奸雄如安、史,必不能以一州独反也。臣所领德、棣、景三州,已举牒各还刺史职事,应在州兵并令刺史领之。[10]

乌重胤所论为宪宗所接受。四月,诏曰:“诸道节度、都团练防御、经略等使所管支郡,除本军州外,别置镇遏、守捉、兵马者,并合属刺史。如刺史带本州团练、防御、镇遏等使,其兵马额便隶此使。如无别使,即属军事。”边疆与“藩蛮”连接之处,“特建城镇,不关州郡者,不在此限”。[11]这条诏令与《资治通鉴》卷341的记载相校可知缘由,节度使等统领的支郡兵马(即各道属州的州兵)归所在州刺史率领,由刺史兼带本州团练、防御、镇遏等使。这样,节度使只有对会府所在州的兵马、牙兵有指挥权。如果这道诏令付之实行,节度使手握重兵,任意跋扈的情况便不易发生。相反,中央可通过各州刺史控制地方兵权。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以河北各镇为例,只有横海镇照办了,其他各镇节度使并未把支郡兵马交由刺史率领,或者以子侄、亲信任支郡刺史兼充本州县团练、守捉使,继续控制州兵,[12]保持武力割据的资本。

河北诸镇父死子代或牙将逐(杀)主帅的传统依然仍旧。魏博自田悦子田季安死于元和七年(812),田弘正(原名兴)入为节度使,在吴元济,王承宗、李师道叛乱期间,田弘正出兵平叛,颇得宪宗欢心,称赞他“为我长城”。[13]元和十五年(820)十一月,田弘正奉命移镇镇州(成德军节度使、镇冀深赵观察等使)。长庆元年(821)七月,成德军都知兵马使王庭凑集结牙兵叛乱,而且规模大,影响至深。就在田弘正被杀后,魏博节度使李愬“病不能军,无以捍庭凑之乱,且以魏军田氏旧旅”,[14]乃急召田弘正之子田布(时为泾原节度使),朝廷命布为魏博节度使,田氏治魏博又得延续。后来,田布的牙将史宪诚离间士卒,牵制田布,使布极度孤立而自杀。史宪诚利用魏博兵骄将富的特点离间得逞,在田布死后为牙将们拥立为帅,朝廷遂以为节度使。从田弘正、田布到史宪诚的更迭,仍然决定于牙将们的态度,如元和以前,所以,“元和中兴”期间,中央对方镇虽曾有威慑力,而方镇割据诸因素如父死子代、牙将牙兵拥立主帅,节度使统帅支郡兵马从而拥兵自重等等,无一改变,如此则“中兴”如何能继续呢?

河北诸镇中魏博、幽州、成德三镇最为桀骜不驯。王庭凑叛乱后,幽州节度使朱克融与王庭凑互相勾结,犄角拒命。史宪诚取代田布为魏博节度使后,河朔三镇形成新的连衡局面,《资治通鉴》记云:“由是再失河朔,迄于唐亡,不能复取。”这里还要附带说明两个重要事实,一个是魏博镇对唐末五代政权更迭的影响,比如朱全忠建梁即得力于魏博节度使罗绍威的归顺,这个问题韩国磐教授在50年代即有精辟的分析;[15]另一个是少数民族血统的军阀势力继续存在对唐末五代政局的影响问题,幽州节度使朱克融在敬宗宝历二年(826)五月,被乱军所杀,他的大将李载义又杀朱克融之子延嗣,篡夺了军权,朝廷以为副节度使,知节度事。李载义之后是杨志诚、张仲武、张久伸、张公素、李茂勋和李可举父子、李全忠和李匡威父子等,其中李茂勋和李可举父子是回纥阿布思部人,也就是回纥血统的将领,成德节度使王庭凑也是回纥阿布思部人,其曾祖为王武俊养子,王武俊也是少数民族(契丹怒皆部),可以说成德镇从王武俊、王庭凑到唐末王镕,都是契丹、回纥血统的将领统治着,魏博从田承嗣到田布是胡化的汉族将领,史宪诚则是奚人后裔,振武节度使李国昌和李克用父子为沙陀族人。这些少数民族血统的方镇军阀,其固有的尚武传统和各种习俗,对河北、河东诸镇所产生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

再次是经济状况的恶化。宪宗平定方镇之乱的经济条件是两税法的实施,增加了财政收入,有了一定的经济力量。这一点许多学者已经提到了。[16]

但是,宪宗朝以后,两税的征收出现不少问题,如定税、折纳、摊逃、加耗等。先说定税,《元和十四年册尊号赦》指出:“比来州县并不定户,贫富变易,遂成不均,前后频有制敕,长吏不尽遵守,今宜三年一定,必使均平。”[17]可知在元和末,两税负担不均的问题已比较突出,症结之一是不及时定户等税额。元和十五年(820)正月宪宗崩,穆宗即位,其《登极德音》重申定税:“建中元年以来,改革旧制,悉归两税,法久即弊,奸滥益生。自今已后,宜准例三年一定两税,非论土著客户,但据资产差率。”[18]同年,户部侍郎判度支崔俊上《请令本州定税额奏》,具体说到淄青、兖海、郓曹三道及溵、蔡、申、光等州,过去久陷贼廷,现将定税,为免定税不及时,请求“各委本州刺史,申量物力,约旧配额,比类邻州征税轻重,及土地物产厚薄,定两税钱物,斛斗类并具送上都及留州刺史等额,分析闻。奏,务使平允”。[19]

翌年,则有诏令河北诸道计资定税之事,据穆宗的《南郊改元德音》载:“河北诸道管内,自艰难以来,久无刑法。各随所在,征敛不时。色目至多,都无艺极。宜委本道观察使勘实,据桑产及先各配征,量轻重团定两税,务令均济。”[20]从以上资料看,“元和中兴”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曾有整顿税收之实际行动,并且对定税办法作了比以前更具体的规定,然而形势的发展,使定税工作未能彻底完成,两税户的负担愈来愈重,财政状况继续恶化。

元稹的《同州奏均田状》指出:“右件地,并是贞元四年检责,至今已是三十六年,其间人户逃移,田地荒废,又近河诸县,每年河路侵吞,沙苑侧近,日有沙砾填掩。百姓税额已定,皆是虚额率征。其间亦有富豪兼并,广占阡陌,十分田地,才税二三。致使穷独逋亡,赋税不办,州县转破,实在于斯。”[21]同州的情况很典型,宪宗、穆宗定税之诏下达后数年依然“皆是虚额率征”,富豪之家才税十之二三。这说明定税难以彻底做到。敬宗以“郓、曹、濮、淄、青。登、齐、莱、兖、海、沂、密等十二州,自顷年收复已来,属中外多故,征赋轻重,或未均平”,派王彦威充勘定两税使。[22]这件事也比较典型,因为这十二州中郓、曹、淄、青、兖、海六州已经崔俊奏请由本州刺史定税,而到敬宗时(已有数年之久)竟然还是“征赋轻重,或未均平”。此足以说明定税的彻底实行太难了。

由于定税工作的时断时续难以彻底,合理负担便徒有其名,普通农民和中小地主的负担过重,辗转摊逃也因此而不可避免。元稹在同州任上,曾通过定税解决摊征问题,但充其量不过是“量减逃户率税”而已,随着各种加征、率配的加重,一遇天灾人祸,户口逃亡现象日趋严重,摊征之害便无从消除,懿宗咸通十三年(872)六月,中书门下奏称:“今月十七日报,延英面奉圣旨,令戒约天下州府,应有逃亡户口,其赋税差科,不得摊配见在人户上者。伏以诸道州府,或兵戈之后,灾沴之余,户口逃亡,田畴荒废,天不敷佑,人多艰危。乡间屡困于征徭,帑藏因兹而耗竭,遂使从来经费色额,大半空系簿书。缓征敛则阙于供须,促期限则迫于贫苦。……如将缺税课额,摊于见在人户,则转成逋债,重困黎元。……臣等商量,令诸道州府,准此条流,应有逃亡户口税赋并杂色差科等,并不得辄更摊配于见存人户之上。务设法招携,多方抚御,乘资丰稔,重获昭苏。”[23]

但是,时至唐末,重征赋税差科、户口逃亡、摊征缺额课税、户口再次逃亡、摊征再次加重,几乎成为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由此而来各种社会问题难以备述,这就形成了唐末人所说的“九破八苦”,即国有九破,民有八苦局面。这种局面的形成可以说和“元和中兴”之后定税工作失败,摊逃、加征、率配等问题相继严重的情况有密切关系。

最后,谈谈社会思潮问题。“元和中兴”期间,朝野舆论还是比较振奋的,歧异少于一致,颂声多于责难。欧阳修说:“宪宗刚明果断,自初即位,慨然发愤,志平僭叛。能用忠谋,不惑群议,卒收成功。自吴元济诛,强藩悍将,皆欲悔过而效顺。”[24]但至末年,舆论就发生变化。从元和十三年至穆宗长庆四年这七年中,社会矛盾重新激化,朝野舆论中已出现若干值得注意的思潮,试予释论。

君子、朋党之辩前面已提到,宪宗在平定淮西后,以皇甫镈、程异二人为宰相,朝野惊愕。《资治通鉴》甚至记载说:“制下,朝野骇愕,至于市井负贩者亦嗤之。”[25]

当时首先站出来反对以皇甫、程为相的是宰相裴度、崔群,宪宗不纳。裴度再次上疏力辩皇甫镈之奸,宪宗不悦,顾谓宰臣曰:“人臣事君,但力行善事,自致公望,何乃好树朋党?朕甚恶之!”裴度对曰:“君子小人,未有无徒者。君子之徒,则同心同德;小人之徒,是为朋党。”宪宗曰:“他人之言,亦与卿等相似,岂易辩之哉!”[26]

以上对话极为生动,不仅反映出裴度这个人“执性不回”,敢于诤谏的性格和勇气,而且说明:在当时的朝臣中存在着不同政治集团,这种以政见不同来区分的政治集团,有人统统谓之朋党,有人则加以区分,如裴度、李德裕等人。裴度的看法已引用如上,李德裕的《朋党论》现于移录如下:

仲长统所谓同异生是非,爱憎生朋党。朋党致怨隙是也。东汉桓、灵之朝,政在阍寺。纪纲以乱,风教寝衰。党锢之士,始以议论疵物。于是危言危行,刺讥当世,其志在于维持名教,斥远佞邪。虽乖大道,犹不失正。今之朋党者,皆依倚幸臣,诬陷君子,鼓天下之动,以养交游。窃儒家之术,以资大盗(谓幸臣),所谓教猿升木,嗾犬害人。穴居城社,不可熏凿。汉之党锢,为理世之罪人,今之朋邪,又党锢之罪人矣。[27]

裴度、李德裕关于朋党的言论有一定代表性,也是有所指的,就思潮角度说,裴、李的观点力图说明君子议政而互相同心同德,就不是什么朋党,鼓励敢于谏阻昏君、奸臣的胡作非为,虽危言耸听,犹不失为正。这种思潮对于“元和中兴”之后的社会来说是有积极意义。当时君主方荒宴,不以国事为意,奸臣、宦官与方镇的势力蠢蠢欲动,传统的魏征式的个人诤谏已难奏效,迫使有经世济民之士以某种形式结合成政治集团,实现自己的主张。裴、李关于朋党之论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既有为自己正名的目的,也有指对方为朋党的意思。

反佛思潮。宪宗晚年好神仙,又佞佛。元和十三年(818)、功德使上言:“凤翔法门寺塔有佛指骨,相传三十年一开,开则岁丰人安。来年应开,请迎之。”宪宗遣中使率僧人往凤翔迎佛骨。佛骨迎至京师,留在禁中三日,还送到诸寺展览,“王公士民瞻奉舍施,惟恐弗及”。[28]刑部侍郎韩愈上表切谏,这就是闻名于世的《论佛骨表》。[29]他指出宪宗迎佛骨是“伤风败俗,传笑四方”的事,佛“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余,岂宜令入宫禁”云云,词锋犀利,不留情面,代表着当时儒家士大夫对崇佛浪潮的极端不满和抗议。宪宗接表后大怒,将处韩愈以极刑,赖裴度、崔群的请求,韩愈才免于一死,贬为潮州刺史。

韩愈被贬并不能说明反佛思潮的终止,因为崇佛所引的靡费颓俗,为儒教士大夫所担忧,他们从治国安邦立场出发,不得不冒被贬斥的危险站出来反对,武宗毁佛是得力于宰相李德裕的支持与执行。李德裕在《贺废毁诸寺德音表》中不仅揭露佛教之盛的祸害:“耗蠹生灵,侵减正税。国家大蠹千有余年。”肯定毁佛的积极作用:“破逃亡之薮,皆列齐人。收高壤之田,尽归王税。”而且还从思想政治意义上评价毁佛之举:“正群生之大惑,反六合之浇风。出前圣之模,为后王之法。”[30]李德裕所持的观点正是当时欲以反佛力挽唐王朝颓局的儒家士大夫的思潮,难怪武宗毁佛令下达之后,他们都有一种千古未逢的鼓舞。

宣宗即位,“君相务反会昌之政,故僧、尼之弊皆复其旧”。[31]所以反佛的议论又起。进士孙樵的《复佛寺奏》(大中五年)和《与李谏议行方书》[32]最为尖锐。《复佛寺奏》曰:“臣以为残蠹于民者,群髡最大。”“中户不十,不足以活一髡。”《与李谏议行方书》曰:“今天下之民,喘未及息,国家复欲兴既除之髡,以重困之,将何以致民之蕃富乎!”继孙樵之后,懿宗朝大臣李蔚有《谏禁中饭僧疏》,力陈崇佛之非。他总结历史经验,感狄仁杰、姚崇、辛替否等贤哲直臣匿时救弊之言,规劝懿宗不要再“深重缁流,妙崇佛事”,“细详时代之安危,眇览昔贤之敷奏”,[33]思过止衍,词语恳切,令人感动。

唐后期佛教的兴盛有其社会原因和佛教内部原因。社会原因方面主要是统治者为了祈求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和权位而大崇佛教,被统治者为了祈求活命而皈依佛门,佛教内部的原因是禅宗的兴盛,其教派立,竞相发展。裴休(大中六年宰相)曾论及这一点:“自迦叶至达摩凡二十八世。逵摩传可,可传祭(左玉),祭(左玉)传信,信传忍,为五祖,又传融为牛头宗。忍传能为六祖,又传秀为北宗。能传会为荷泽宗。荷泽于宗为七祖。又传让,让传马,马于其法为江西宗。荷泽传磁州如,如传荆南张。张传遂州圆。又传东京照。圆传大师(指圭峰禅师),大师于荷泽为五世。”[34]裴休还说:“故天竺中夏,其宗实繁。良以病有千源,药生多品。投机随器,不得一同,虽俱为证悟之门,尽是正真之道。而诸宗门下,通少局多,故数十年来,师法益坏。以承禀为户牖高低,各自开张;以经论为干戈,互相攻击。情随函矢而迁变,法逐人我以,是非纷孥,莫能辨析。”[35]这种情况,势必使佛门各宗派、各寺庙利用社会危机,招诱僧徒,各显神通,造成佛教势力的恶性膨胀。

应当说明的是,“元和中兴”以后反佛思潮,虽然导致了武宗毁佛(此外还有道士推波助澜的作用),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但是,并不能挽回唐王朝的颓局。

“元和中兴”以后诸端政治、经济矛盾和社会问题的积累,使许多有识之士彷徨扼腕,忧思有加。宪、穆两朝的臣僚李渤曾说过颇为悲观的话。他对穆宗说:“陛下不时见群臣,群臣皆布路跛倚。夫跛倚形诸外,则忧思积诸内。忧倦既积,灾衅必生。小则为旱为孽,大则为兵乱。”[36]事实多少可说明这一点,“元和中兴”之后的政治、经济、社会矛盾的积累和发展,是唐亡的全部原因。

本文所论仅及数题,很不全面,敬请指正。

(原载中国唐史学会编:《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西安:三秦出版社,1993年)(www.zuozong.com)

【注释】

[1]《资治通鉴》卷240。

[2]《全唐文》卷537。

[3]《旧唐书》卷135《皇甫镈传》。

[4]《资治通鉴》卷241。

[5]《旧唐书》卷166《元稹传》云:“诏下之日,朝野无不轻笑之。”

[6]《旧唐书》卷167《李逢吉传》云:“逢吉天与奸回,妒贤伤善。”

[7]《资治通鉴》卷243。

[8]《旧唐书》卷16《穆宗纪》。

[9]《全唐文》卷803。

[10]《资治通鉴》卷241。

[11]《旧唐书》卷15《宪宗纪下》。

[12]《旧唐书》卷142《王庭凑传附景胤传》。

[13]《旧唐书》卷141《田弘正传》。

[14]《旧唐书》卷141《田弘正传附子布传》。

[15]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北京:三联书店,1979年,第336页。

[16]韩国磐:《唐宪宗平定方镇之乱的经济条件》,载氏著:《隋唐五代史论集》,北京:三联书店,1979年,第321页。

[17]《唐大诏令集》卷10。

[18]《全唐文》卷66。

[19]《全唐文》卷725。

[20]《全唐文》卷66。

[21]《全唐文》卷651。

[22]《全唐文》卷72《令王彦威定郓曹等州税务诏》。

[23]《旧唐书》卷19上《懿宗纪》。

[24]《新唐书》卷7《宪宗纪》。

[25]《资治通鉴》卷240。

[26]《旧唐书》卷15《宪宗纪下》。

[27]《全唐文》卷709。

[28]《资治通鉴》卷240。

[29]《全唐文》卷548。

[30]《全唐文》卷700。

[31]《资治通鉴》卷248。

[32]《全唐文》卷794。

[33]《全唐文》卷766。

[34]《全唐文》卷743《圭峰禅师碑铭》。

[35]《全唐文》卷743《释宗密禅源诸诠序》。

[36]《全唐文》卷712《谏晏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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