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事先提出工程的条件和要求,由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也就是说,它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发布招标采购的信息与要求,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平等竞争,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通过对投标竞争者的报价、质量、工期和技术水平等因素,进行科学地比较和综合分析,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合同,以实现节约投资、保证质量和优化配置资源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
从交易过程来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包括招标和投标两个基本环节。所谓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发布公告,以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单位自愿参加竞争,从中择优选定工程承包方的法律行为。所谓投标,是指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招标公告或邀请函的要求制作并递送标书,履行相关手续,争取中标的过程。
招标和投标是互相依存的两个最基本的方面,缺一不可。一方面,是招标人以一定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或一定数量的投标人来投标;另一方面,投标人响应招标人的要求参加投标竞争。没有招标,就不会有承包商的投标;没有投标,招标人的招标就不能得到响应,也就没有了后续的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等一系列的招标过程。
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谓“提出招标项目”,是指招标人依法提出和确定需招标的项目,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落实项目资金来源等。所谓“进行招标”,是指提出招标方案,拟定或决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的组织形式,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主持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择优确定中标人,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等招标工作的过程。(www.zuozong.com)
具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规定自行办理招标的,叫“自行招标”;条件不具备的招标人,则可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即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人的意志,由其在授权的范围内依法招标。这种由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进行的代理招标,称作“委托招标”,接受他方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的招标活动叫“代理招标”。“委托招标”也被视为招标人“进行招标”。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人招标需求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除在科研项目中允许个人可作为投标主体参加科研项目投标活动外,一般不包括自然人。这里的其他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所谓参加投标竞争活动,是指投标人通过调查研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写投标文件(包括编制投标报价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人,按时参加开标,回答评标委员会询问、接受评标过程的审查,凭借投标人的实力、优势、经验、信誉以及投标水平和投标技巧,在激烈的竞争中争取中标而获得项目承包任务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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