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部分高校特别是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学部制改革便是其中重要的一项。自2000年北京医科大学与北京大学正式合并,北京医科大学更名为北大医学部之后,截至2012年,先后有“985工程”高校如武汉大学、“211工程”高校如海南大学、地方高校如河北大学等18所综合性大学设置了学部。所谓学部制,是指将各院系按照学科门类或学科群归类合并,在高等学校内部学校和院系两个层次之间增加一级学术性组织或行政管理结构。
(一)学部制改革的动因
无论是作为虚体的纯学术性组织,还是作为实体的行政管理机构,学部制改革的主要动因无外乎三种:其一,在学科发展已经从分裂走向融合与交叉的时代,整合校内学术资源,加强跨学科研究和内涵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已然成为各高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的重要目标。其二,1999年以来高校扩招以及部分高校合并,使学校办学规模迅速增大,管理幅度和总量短时间内成倍增加。[1]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学校层面进行管理比较困难,下移管理重心、逐步缩小管理幅度、提高管理效能成为国内研究型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趋势。其三,目前我国高校存在的普遍问题是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研究型大学虽然较其他类型高校情况稍好,但也同样遭人诟病。从广义层面来说,学部是进行学术分类管理的平台,是激发基层学术权力、落实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2]
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学科建设的需要还是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学部制改革的核心目的都是要打破现有的学科组织结构,以学科群和学科门类为依据重新整合高校第一层级的院系组织,促进其内部的跨学科交叉与融合。在这方面,最早实行学部制或大部制的国外大学的组织结构,如英国大学的学院制与大部制,德国大学的学部制,日本大学的学部、交叉研究科与合作讲座制,美国大学的文理学院与本科生院制度等,在促进跨学科研究方面无疑成为我国当前大学组织变革的重要借鉴。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英、美、德、日等国家著名大学的第一层级学科组织机构,如学院和学部,均不超过20个,最少的是德国爱丁堡大学,只有3所学院,最多的是美国威斯康星大学,也不过17个学院。而我国大学院系设置数普遍在20个以上,不少学校在30个左右,少数学校甚至在40个以上。[3]学院设置过多过细,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学科的交叉与融合。(www.zuozong.com)
(二)学部制改革改什么
实行学部制之后,进行全校范围内改革的高校,如武汉大学、海南大学、河北大学等院系被合并成4~9个学部,表面上看横向的学科组织单位减少,但真正实体性质的院系组织之间的壁垒并没有被打破,对学生和教师来说仍然工作、学习和生活在狭窄的院系组织内,缺少学科文化的交流[4],更不必说有效的跨学科融合了。其次,一个学部下属多个院系组织,学部执行相应学术权力时,必然会因各自掌握权力与资源的不同院系利益分配方面的冲突而遭遇障碍;而一旦学部掌握了统领下属院系的行政权力,则变成新的行政层级,徒增管理成本,违背了管理扁平化之趋势。因此,这种跨学科交叉与融合内部驱动力的缺失,单靠自上而下的组织安排,机械地将属于同一门类或学科群的院系归并在一起,称其为“某某学部”,显然是无法真正实现跨学科交流与融合的。
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诚然,进行学部制改革的积极探索对于当前国内高校组织结构改革来讲是十分必要的,但在内部院系组织的数量方面积极看齐国外著名大学的同时,探究高校学术组织内部学科之间进行交叉与融合的真正“奥秘”更应作为我们研究的方向。又,“是学科而不是单位把学者们组织在了一起”,跨学科融合,不论是教学或是研究,其执行与操作归根结底是要落实到各个学科当中的学术人员身上,因此针对跨学科交叉与融合中的“人”做深入的微观剖析,无疑成为研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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