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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两个飞跃”的思想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低水平的集体化,它带有相当多的个体私有制的因素。邓小平历来主张我国的农业最终是要发展集体经济、实行集体化的。[13]对于中国农村的改革,邓小平提出了著名的“两个飞跃”的思想。到了1992年7月审阅十四大报告稿时,邓小平再一次谈到了这一思想。遗憾的是,在我们的舆论中,对邓小平有关农村要有“两个飞跃”的思想,宣传得很不够,以致有的理论工作者甚至不知道“两个飞跃”指的是什么。

邓小平“两个飞跃”的思想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国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对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改革。在取消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把政府机构同集体经济组织分开的同时,全国绝大多数的集体经济组织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体制,在生产资料占有层次上,坚持土地集体所有,除土地外的其他生产资料,在大多数地方,归农民家庭所有;在经营层次上,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除了根据需要保留少部分的集体经营外,普遍实行多种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农民家庭成为经营单位;在分配层次上,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地方,在按规定上缴国家和集体的以外,均归农户家庭支配。

事实证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符合我国当时农村生产发展要求的,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1979年至1984年农业年均增长7.6%,远高于建国以来其他五年计划时期。

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低水平的集体化,它带有相当多的个体私有制的因素。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生产的社会化,这种一家一户经营的模式必然会越来越不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不能把家庭联产承包制当作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最终形式,把它凝固化、永恒化,而要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从低水平的集体化向高水平的集体化发展,我们在农村,最终的目标是要建立完全消除私有痕迹的集体经济。

邓小平历来主张我国的农业最终是要发展集体经济、实行集体化的。早在1980年他就指出:“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他提出,随着生产的发展,农村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具体说来,要实现以下四个条件:第一,机械化水平提高了(这是说广义的机械化,不限于耕种收割的机械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适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情况的、受到人们欢迎的机械化。第二,积累了经验,有了一批具备相当管理能力的干部。第三,多种经营发展了,并随之而来成立了各种专业组或专业队,从而使农村的商品经济大大发展起来。第四,集体收入增加而且在整个农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了。”[10]后来他又说,“在农村,我们终归还是要让农民搞集体经济。”[11] 目前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正确的,但是“将来还是要引导到集体经济,最终要引导到集体经济。”[12]到晚年,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他越来越重视农业集体化、集约化的问题。他说,“以后分工越来越细,工艺越来越新,一家一户办不了,最终要走集体化道路。不过,农民愿意怎样就怎样,不要搞运动,他们实际上会朝这个方向走,集体化也是社会主义。”[13]

对于中国农村的改革,邓小平提出了著名的“两个飞跃”的思想。1990年他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14]当时李先念表示完全赞成这个思想,说这是一个大思想。到了1992年7月审阅十四大报告稿时,邓小平再一次谈到了这一思想。他说:“关于农业问题,现在还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我以前提出过,在一定条件下,走集体化集约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勉强,不要一股风。如果农民现在还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就不要着急。条件成熟了,农民自愿,也不要去阻碍。北京郊区搞适度规模经营,就是集体化集约化。从长远的观点看,科学技术发展了,管理能力增强了,又会产生一个飞跃。我讲过,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就是发展集体经济。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也一样,最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不仅有国有企业那样的全民所有制,农村集体所有制也属于公有制范畴。现在公有制在农村第一产业方面也占优势,乡镇企业就是集体所有制。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集约化。有的地区农民已经提出集约化问题了。这个问题这次不提也可以,还是巩固承包制,但是以后总会提出来的。现在土地是公有的。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线,甚至超过区的界线。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过一百年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道。”[15]

按照邓小平的思想,农业集体化、集约化,需要随着条件的成熟并根据农民的意愿逐步推进,不能急躁冒进,重复过去人民公社化的错误;集体化的形式也应该是多种多样的,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像过去那样全国采用一种统一的形式。但是,作为一个长远目标,我国的农业必须走集体化道路,这一点不应该有任何动摇。我们应该在工作中为实现集体化创造条件,决不能听任农村两极分化, 自发地发展资本主义农场。走上这条道路,是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方向相悖的。

遗憾的是,在我们的舆论中,对邓小平有关农村要有“两个飞跃”的思想,宣传得很不够,以致有的理论工作者甚至不知道“两个飞跃”指的是什么。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迁就资本主义的自发势力,而不能自觉地朝集体化方向引导。有的地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根本不提合作化、集体化,不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此以往,我国农业、农村的长远发展就会迷失方向。这是需要警惕的。

【注释】

[1]《斯大林选集》下卷,第2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www.zuozong.com)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9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99、 5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7]《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3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8]合作化与集体化是两个内涵基本相同而又略有区别的概念。严格说来,合作社是集体经济的一种形式。但在文献中两者往往是混用的,并不严格区分。

[9]薄一波:《若干重大历史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上卷,第197、 1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10]《邓小平年谱(1975年——1997年)》(上),第641、 642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11]《邓小平年谱(1975年——1997年)》(下),第967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12]《邓小平年谱(1975年——1997年)》(下),第1096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13]《邓小平年谱(1975年——1997年)》(下),第1338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14]《邓小平年谱(1975年——1997年)》(下),第1310、 1311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15]《邓小平年谱(1975年——1997年)》(下),第1349、 1350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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