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习俗都是以喜庆、和谐、吉祥为中心,所做的一切事情也都围绕着这个中心来进行,比如择吉日、择吉时,说吉利话,办吉利事,讲究一个“顺”字,最终达到热闹、高兴、祥和、圆满的目的,虽然也有约束,但是这些约束有很多是可以变通的,可因时、因事、因人而定。
相亲 也叫相人或相门户,是媒人通过与男女双方的父母沟通衔接之后,进行婚嫁的第一道程序。媒人,有时是男方家请的,有时是女方家请的,有时是媒人个人的想法,比如男方家看中了某一女子,便请一位和女方家关系较好的人来牵线搭桥做媒说亲,这种做法称作请媒人,女方看中某男青年,同样可以请媒人。还有时是媒人自认为哪一对男女很般配,从中撮合。无论是哪一方请的媒人或者是媒人主动自愿而为,都是由媒人把男女双方的情况介绍给对方,在男女双方都有意的情况下,由女方确定时间到男方家相亲。相亲时媒人带领女方和女方的家人(父母、兄嫂)到男方家,主要是看看男方长相啥样,人品如何,家境状况,如人口的多少,经济条件的好赖,男方父母的为人,院落房舍等等(相当于面试)。那时比较封建,只给男女双方见面的机会,不给单独谈话、相处的机会,男女双方一般不当场表态,给双方留有考虑商量的余地,待相亲结束后由介绍人来转达男女各方的态度。相亲时女方一般不在男方家吃饭。如果男女双方同意,就可择期订婚,订婚日期大多由女方确定。
订婚 当地人叫换盅。即相亲之后,男女双方和双方的父母没有大的分歧,意见达成一致,就要择吉日举行一个仪式,确定婚姻关系。在订婚前,首先由女方和女方父母提出订婚条件说给媒人,媒人和女方父母充分磋商后,由媒人向男方转达。那年代时兴要彩礼钱,也叫奶水钱,最低不少于二百元,最多不超四百元。除了彩礼钱,衣服是必不可少的,少则三四身,多则五六身,有的女方还要为其父母、爷爷、奶奶们要身衣服,那时没有卖现成衣服的,一身衣服实际是指做一身衣服的布料,要衣服时把布料种类一并讲清。除了彩礼钱和衣服,有的还要一口红堂柜或要一对箱子,要台缝纫机什么的;有的女方看男方家兄弟多,提出结婚后分家单过;有的提出婚后盖新房子。有时男方家感觉要的彩礼太多,还要让媒人到女方家说和减少点彩礼。从七十年代初,“四大件”被纳入彩礼范畴,四大件包括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等。那时,这“四大件”非常紧缺,弄这“四大件”的指标比借钱还难,如果弄名牌指标更是难上加难。“四大件”的名牌大多是上海产的,缝纫机机型有大四四的、小四四的,品牌有蜜蜂的、蝴蝶牌的、飞人牌的;自行车车型有二八的、二六的,品牌有凤凰牌的、永久牌的、飞鸽牌的(天津产);手表是上海牌的;收音机是红灯牌的。这“四大件”非一般家庭所能承受,一般都是男方的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才能承受。从整体看,那时的婚姻状况,门当户对的占绝对多数,因为子女的婚姻要父母决定,男女方条件差距太大父母是不会答应的。还有一种是互补型的,即男方经济条件好,女方相貌出众,或女方经济条件好,男方自身条件出众。
订婚时,女方要到男方家,女方参加的人可多可少,少则五六个人,多则十来个人,女方的父母是必须参加的。交通工具一般由女方自己解决,也有男方接送的。订婚仪式上,男女双方要互赠礼物,通常是男方用一块新头巾包一支钢笔;女方一般拿块手绢包支钢笔或笔记本,也有用新围巾包支钢笔,在订婚仪式上男女双方作为定情信物进行交换。
订婚宴,由男方家操办。男方要尽最大努力办好,要成席(三四席),主食以馒头、年糕为主,给男客准备散装白酒,给女客准备色酒(果酒)。女方来的人称新亲,要视为座上宾。新亲男女分开坐桌,陪客也要男女有别,男新亲要由男士陪客,女新亲要由女士陪客,要找辈分高、有地位、酒量大、会劝酒、能说会道、左右逢源的人做陪客。总之,男方要高规格接待,审慎行事。订婚宴也有很多讲究,开席后酒盅斟满酒,亲家、亲家婆之间要分别交换酒盅,先由男方亲家和亲家婆提议交换两盅酒,再由女方亲家和亲家婆提议交换两盅酒,每交换完一次都要喝口酒,喝多喝少不限,但不能喝干,寓意要给订婚的孩子们留福根,然后把酒盅斟满酒,这个过程可能就是“换盅”概念的由来吧。订婚的男女青年都要给双方的长辈满酒满水,女方给男方的长辈满酒满水时,男方的长辈都要赏给满酒、满水钱。五六十年代满酒、满水钱最低两元最高五元,辈分越高赏得越多。
订婚就等于确定了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但对大多数男方家庭来说并不轻松,只要没结婚这种婚约随时都会被解除,所以和女方家说话办事更要审慎行事,男方家在女方家面前总是矮三分,亲家来了除了好好招待笑脸相陪,还要送一些山珍特产,跟女方家套套近乎溜溜须,除个别情况,女方总是占有优势地位。
也有退婚的(订婚后结婚前解除婚约的叫退婚),但有条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女方提出退婚,要把男方给的一切钱物退还给男方,有的还要承担订婚的宴席钱。如果男方提出退婚,男方不能索要给女方的一切钱物,订婚宴席钱自然由男方来承担。
订婚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男女双方都信守这个约定,没有极特殊情况是不能违约的,一般情况也不会违约的,因为退婚对男女双方的口碑和再次择偶都有影响,所以那时人们对订婚仪式都很重视。
住婆家 订婚以后结婚之前,有女方到男方家住婆家的习惯。女方结婚前到男方家小住叫住婆家,结婚后回娘家小住叫住娘家。那时女的订婚年龄一般都在十七八岁,订婚一二年后结婚,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方可结婚,否则办不了结婚证,也不受法律保护。在订婚后结婚前这期间,女方每年在农闲季节到男方家小住一两次,每次十天八天的,也有住半月二十天的,意在加深男女双方的感情沟通。那时的男女青年很本分,很少有婚前同居的,一旦出现未婚同居的,甚至婚前怀孕,男女双方家长发现后就会催促结婚。出现这样的事,男女双方父母都感觉没面子很丢人,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因此,那时姑娘住婆家,母亲总是千叮咛万嘱咐让女儿把握好,所以婚前同居和怀孕的事极少。
结婚 娶媳妇、聘闺女都叫结婚。结婚,首先要争得女方同意,结婚的具体日子一般由男方来定。
择吉日。结婚的日子要选个黄道吉日,要请先生按照男女双方的属相和生辰八字掐算确定,一般要选择农历的双日子,避开犯忌讳的日子。
过大礼。婚前要向女方家过大礼,就是把订婚时女方家要的衣服和彩礼(财礼)过齐(全部送到女方家)。除了彩礼钱和衣服以外,还有一些男方应提供的婚礼所需物品,比如裤腰带、包袱皮、红头绳、梳头袄、梳头裤等等,也一并过齐。有的女方家提出要四合礼,即酒四斤或四瓶、肥猪肉四斤、白面四斤、粉条四斤,多者不限,但要双数以示吉利。
请帮忙的。那时红白喜事都在家里办酒宴,要请人帮忙,必请四个帮忙的,即支客的、做菜的、做饭的、借家具的。从桌子、凳子到锅碗瓢盆,从盘子、筷子到酒盅、酒壶没有不借的。要提前两天把帮忙的、大队干部、生产队长、会计、保管和大车老板子,请到家里招待一番,事后还要招待一次以示答谢。
陪送嫁妆。结婚时女方家要陪送嫁妆,嫁妆有多有少,有钱的和溺爱闺女的陪送的多一些。那时经济条件都不好,一般陪送的嫁妆都很简单,多为生活用品,如一个屋门帘子、一副墙箅子、一个暖壶、一个洗脸盆、两块香皂、一对香皂盒、一对梳妆镜等等。除了娘家陪送的东西,闺女在出嫁前要为自己做若干双鞋,出嫁时带到婆家,一是为了显示手艺,二是为了显示能干,人们管这些鞋子叫包袱鞋。包袱鞋必须是双数,比如六双、八双甚至更多。
送嫁妆。女方家陪送的嫁妆在结婚前一两天要派专人送到男方家,女方的哥哥或弟弟(叔伯哥哥、弟弟也可)是不二人选,再找一两位男性亲属,最少俩,人也有四个人送的,嫁妆多的用挑筐挑着送,嫁妆少的身背手提。女方的哥哥或弟弟负责把门帘挂在新房门口上,挂门帘时要用秤砣把门帘挂钉钉在门框上。男方家要给送嫁妆的赏钱(礼钱),每人一至五元不等。
娶亲。过去因交通不便,要在婚礼的前一天把新娘接到男方家,有车道的要弄辆马车娶亲,没有车道的用驴或马娶亲,娶亲时不管冬夏都要带上一件皮袄,具体啥寓意也说不清楚,祖上传下来的就要照办。娶亲是有讲究的,“姑不娶”,即新郎官的姑姑不能娶亲。娶亲的人一般在新郎官的自家、亲戚、朋友和邻居中,新郎官称呼嫂子的人当中选一位能说会道、办事利落的,还要找一个半桩小子作为压车的一并前往娶亲,娶亲时媒人也要一并前往,防止女方家再提出特殊要求,影响娶亲。
送亲。男方有娶亲的,女方要有送亲的。送亲的人也有说道,“姨不送,姥姥家人全不用”,即女方的姨和姥姥家的人及父母不能送亲,按惯例哥哥、嫂子、姐姐、妹妹是送亲的首要人选,送亲的如果不开厢可以不随礼,有的既送亲又开厢就得随礼了。
截门。新娘子进门,在大门口和屋门口有拦门的称之为截门,截门的一般都是比新郎官岁数小的平辈和小辈,也有岁数大的截门,以“新婚三天无大小”为借口。截门的在门口拦着新娘子不让进屋,要按着截门人的要求送上红包方可进门,除此之外还有趁机“偷”新娘子东西、扒新娘子鞋,用这些办法来索要喜糖、喜烟和红包,图个热闹、红火,增添喜庆气氛。那时最大的红包两毛钱,一般都是一毛钱,多数用红纸包十来块糖,或是包一盒一毛多钱的香烟,最能折腾的截门人能弄到两三个红包。(www.zuozong.com)
开厢。女方除了送亲的还要有开厢的,实际就是女方的娘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送送新娘,捧捧场,顺便看看新娘家什么样,也有的凑热闹混顿吃喝。参加开厢的人数、范围不限,自家、亲属、朋友、邻居,不管男女老少、辈大辈小都可参加,姥姥家的人不能送亲,但能以开厢的名义参加婚礼。开厢用的交通工具多由女方家解决。开厢的人要随礼,如果是新娘的长辈,礼金要多一些,和新娘平辈比新娘岁数大的礼金可多可少,和新娘平辈比新娘岁数小的和小辈的不随礼。我记得六十年代,长辈的每人随两三块钱,平辈的每人随一两块钱。
压腰钱。按习俗闺女出嫁时父母要给拿点零花钱,俗称压腰钱。压腰钱可多可少,少则几十元,多则一二百元,家里特别困难的也可不拿,按惯例女方家拿多少男方家就得配多少。本来这个钱是给闺女(新媳妇)的私房零花钱,有的女方家很不讲究,为了套取男方家的压腰钱,给闺女拿的压腰钱很多,并要求男方家一比一的配额,最后娘家把两家拿的压腰钱收归己有。这样,往往因为压腰钱闹得家庭不和,闹得亲家之间耿耿于怀。也有的女方家通情达理不要求男方家对等配数。
留财富。闺女出嫁临行前(上轿前)必须要掉眼泪的,意在把金豆子留给娘家,不能带到婆家。
坐福。新媳妇坐福是婚礼上的重要环节,结婚典礼后新媳妇入洞房,开始坐福,时间一般都在一个时辰以上,新媳妇在坐福期间要盘腿打坐,不能下地,不能做其他事情,更不能出去方便,为了使新娘在坐福时不上厕所、不尿床,新娘在出嫁前一两顿饭都要吃鸡蛋,不喝水或少喝水,减少方便的次数,确保在坐福期间不离位,如果在坐福期间,新媳妇上厕所或尿床都预示着新媳妇没福,日子过不起来。
绞脸。新娘来到婆家,妯娌嫂子要为新娘绞脸,即把新娘的脸抹上粉或草木灰,用两根细线交叉,把新娘脸上的汗毛全部绞掉,很疼还不好看,显得新娘秃么光眼的。
拜天地。那时把结婚典礼称为拜天地,一般由支客的或介绍人主持,主要议程有四项:一是拜天地,新郎、新娘面朝窗外对着天地磕三个头;二是拜高堂,新郎、新娘面对父母(公婆)磕三个头;三是夫妻对拜,新郎、新娘面对面磕头,最后将新郎、新娘送入洞房。后来三拜改两拜,把拜天地给减掉了,同时把磕头叩拜改为鞠躬行礼。
吃子孙饺子。结婚典礼结束,新郎、新娘要吃子孙饺子,包饺子的人必须是有儿有女有父母的全命人。新郎、新娘在洞房里吃饺子,屋外有人会问:“生不生?”新郎、新娘说“生”,预示儿孙满堂。
办喜宴。婚礼的当天中午要请村里人喝喜酒,每家一位,如果家里有在喜事上帮忙的要再请一位,喝喜酒的人不随礼。喜宴的饭菜都在家里做,人多的时候要坐好几游,第一游主要是送亲的、开厢的和陪酒的,然后根据辈分高低、亲朋路途的远近,依次安排。婚宴上菜是有讲究的,四喜丸子要在上菜的中间当口上,不能先上,先上意为吃饭前滚蛋,也不能最后上,意为吃完饭就滚蛋。那时送亲、开厢的总少不了挑眼抹刺(找茬)的,有时上错了菜、说错了话、办错了事,送亲或开厢的就要翻桌子,搅得乱七八糟。不知为什么,那时候总有在红白喜事上找茬闹事的,他们不容分说、不容解释就开始撒泼。主人只能忍气吞声,找人说和,赔礼道歉,打掉牙往肚里咽,息事宁人。正日子(婚礼当天)送亲和开厢的不能在男方家住,吃完饭要全部返回。
闹洞房(搅酒)。婚礼当天晚上要闹洞房,当地人称搅酒,参与闹洞房的一般都是比新郎辈分小的或是与新郎同辈但比新郎年龄小的,也有三天没大小之说。过去闹洞房,炕上放一张小饭桌,桌上放四小碟菜,少不了的是粉条、肘花,还有肠、肝什么的,一壶酒,两个酒盅,两双筷子,再摆两个接碟。主要以说令子为主,有要求新郎、新娘做一些亲昵动作的,有让新郎、新娘互相喂菜的,有把新郎、新娘挤在一起的,有的用绳吊一个苹果,让新郎、新娘同时咬这个苹果,也有扒新娘鞋的,最后新郎、新娘给闹洞房的人发一些喜糖、喜烟和红包就此了事。有好事者,夜里到新房窗户下听声。闹洞房主要是为了增添喜气,显示人气旺盛,既要闹得热热闹闹,又要把握分寸恰到好处。自家亲戚少的还要组织人闹洞房,以免闹洞房时过于冷清。
改称呼。闺女结了婚在娘家就有了一个新称呼,婆家的姓前面加个“老”字,比如婆家姓刘就称呼自己的闺女叫老刘,我有两个叔伯姐本来都姓崔,一个婆家姓彭,回来住娘家,长辈们都称呼她老彭、一个婆家姓邱,长辈们都称呼她老邱,从来不叫其名。
住家习俗 过去闺女出嫁后,有住娘家的习俗,俗称“住家”。每年一至三次不等,每次最少十来天,最多一个来月。时间一般都在春种前、挂锄后(夏锄结束)和冬季的农闲季节。出嫁闺女除了“住家”,平日里没有特殊情况几乎不回娘家,所以每年到这几个时段,父母都期盼着闺女回来住娘家,母亲约摸着闺女要回来住家,就时不时地到当街朝着闺女回家的方向瞭望瞭望,有时还要跟家人唠叨几句:“咱家老三早该回来了,怎么还没回来呢?”住娘家时一般都是婆家的人往回送,如丈夫、大姑子、小姑子等;也有娘家人往回接的,如父亲、哥哥、嫂子、弟弟、弟媳、姐姐或妹妹等。虽然娘家人都希望“住家”的闺女在家多住些天,但是明白事理(懂事)的娘家人不让闺女在家住得时间太长,怕婆家着急、生气,怕因此影响家庭和睦和亲家之间的感情,让闺女不长不短地住上些天就主动送回婆家。也有不明白事理的娘家人让住家闺女在娘家住得时间很长,一直住到婆家来人接。过去接送住家的都要牵个毛驴,驴背上备个驴屉子,驴屉子上面搭床褥子或被子,互带一些土特产作为见面礼。住娘家也有很多忌讳,比如:正月十五不能在娘家住,有“正月十五看娘家灯死老公公”之说;二月二不能在娘家住,有“二月二住娘家妨小叔子”之说;三月三不能在娘家住,有“三月三哭破天,妨丈夫”之说;过年过节都要回婆家过,有“看见娘家年五更灯,娘家兄弟过不好日子”之说。这些不仅仅是一种迷信,更重要的是用这些迷信的说法来约束女人的行为。社会发展到今天,用迷信的方法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也不能完全奏效,有些旧习俗已被现代人们所摒弃。迷信源于我国古代,后来人们用迷信加风俗来约束女人的行为,再后来人们用风俗加道德来约束女人的行为,到今天靠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以道德观念、法律法规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听老人们说,过去还有几种婚嫁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被摒弃,不妨在这里做一简要介绍。
童养媳。旧时有的人家家境贫寒娶不起儿媳妇,就抱养或领养一个女婴或幼女做未来的儿媳。也有的女孩失去了父亲或母亲或双亲皆无,无力抚养或无人抚养,经人撮合送给人家做未来的媳妇,小时作为支使丫头,待长到十四五岁或十七八岁择个吉日,举行一个简单的结婚仪式或办桌酒席,请几位亲朋喝顿喜酒,宣布或证实男女双方从即日起(圆房)成为正式夫妻。这种婚姻,男女之间的年龄一般都相差很多,男比女或女比男大几岁乃至十几岁的比比皆是。
轧[gá]娃娃亲。指男女双方在年幼时由父母订下的婚事。旧时两家的主人关系密切,恰其中一家有一男娃,另一家有一女娃,且男女双方年龄相仿,为了把两家的关系拉近并延续下去,请一位熟人做媒,将这对男女娃娃确定为夫妻关系,待到结婚年龄举行婚礼结为正式夫妻。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两家经济条件很好,两个娃娃也比较出众,门当户对的家庭。
指肚(腹)轧亲。指把两个未出生的胎儿确定为夫妻关系。旧时两家主人关系密切,恰逢两家的女主都怀有身孕,为了把两家关系拉得更近并延续下去,在孩子没出生之前,请一位中间人牵线搭桥,将未出生的胎儿先确定为夫妻关系,如果生后两个胎儿是同性男则结为兄弟,如果是同性女则结为姐妹。
轧阴亲。旧时逝者的亲属为生前没有配偶的男女逝者找配偶称为轧阴亲,即为男逝者找一女逝者为妻,为女逝者找一男逝者为夫,并将男女逝者迁葬到一起。这种阴亲也有条件,比如逝者双方的年龄基本相当,根据女逝者亲属的要求付给一些礼金,有的还要举办仪式,大多数只是选个好日子把男女逝者的尸骨迁葬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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